個人完稅證明

按照現行稅收征管法規定,個人所得稅法定完稅證明主要有兩類:一是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時,依納稅人要求開具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二是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主等自行納稅申報納稅人申報繳稅時,由地稅局開具通用完稅證或通用繳款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完稅證明
  • 時間:2009年
  • 分類:兩類
  • 依據:稅收征管法
領取要求,其中規定,

領取要求

2009年度個人完稅證明領取工作現已開始,請務必按照我局時間安排領取。領取要求如下:
1、攜帶資料: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蓋有單位公章的介紹信原件(參考模板)。
2、領取地點:開發區地稅局檔案室(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服務中心B區一樓,原咖啡廳旁通道內)。
3、領取時間:2010年3月1日-3月26日

其中規定

2010年3月1日-3月12日 非重點稅源戶領取
2010年3月15日-3月19日管理二所重點稅源戶領取(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2010年3月22日-3月26日管理三所重點稅源戶領取(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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