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收入

倉儲收入

倉儲收入亦稱“堆存收入”,是指物流企業經背貨物倉儲(或堆存)業務取得的收入。倉儲(或堆存)是物流企業運用倉庫及各種存儲設備為客戶提供貨物保護、管理、儲藏的物流活動,它是社會物質生產的必要條件,是生產過程的續,承擔了改變貨物時間狀態的重任,為貨物創造了時間效用,使貨物潛在的使用價值成為可以滿足社會消費需要、現實的使用價值。與運軸概念相對應,存是以改變貨物的時間狀態為目的的活動,通過克限產需之間的時間差異面獲得更好的效用和效益。倉儲業務的功能主委包括:存儲功能、整合功能、分類和交叉站台功能、加工/延期功能。從理論上講,倉儲的作用是使產品的庫存降到最低,這可以通過信息技術實現,使其柔性最大化(產品分類、增值服務以及安提發貨的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倉儲收入
  • 含義:企業由接受委託保管
  • 類型:倉儲
  • 意義:更好的管理
計算方法,組成,核算,

計算方法

倉儲收入的計算方法是:
(1)保管費收入一般按固定費率向委託保管單位收取。如按儲存噸數計收保管費,其計算公式是:
如按占用倉位面積計收保管費,其計算公式是:
(2)裝卸費收入是為保管單位辦理商品裝卸搬運的勞務收入,其計算公式是:
(3)包裝整理收入是為委託保管單位辦理商品物資的包裝、改裝、打包、加固、修補包裝而取得的收入,一般按固定的計費標準計算。

組成

倉儲業務收入的組成包括倉租費收入、包裝整理費收入、裝卸費收入、過戶費收入、檢斤檢尺費收入以及其他等項費用收入。
1.貨物出入庫裝卸收入
根據裝卸貨物的數量(噸數、件數等)、使用的裝卸機械、裝卸作業的難度確定,一般有相關的費率表。
2.倉儲保管收入
貨物儲存費根據貨物的種類、數量、儲存時間、貨物價值及儲存條件要求等因素確定。
3.流通加工收入
倉儲企業為客戶提供的流通加工作業而收取的相應費用。
4.倉庫租倭的租金收入
為客戶提供保管場地、設備租賃業務時,按協定和契約收取的相應租金,一般按時間收取租金,如租用倉庫、堆場、裝卸設備、貨架、貨櫃、鐵路用線等。

核算

通過“倉儲業務收支”科目核算,設“倉租收入”、“裝卸收入"、“鐵路專用線收入”三個收入子目。財務部門根據業務部門提供的計費單證,通過銀行向貨主收款時:
借;委託銀行收款 ×××
(銀行存款)
貸;倉租業務收支——有關子目 ×××
【例l】某糧油進出口公司5月25日在×冷庫記憶體凍對蝦仁35噸,5月28日存入12噸,6月1日同一入庫單又存入4.噸,。6月5日出庫20噸,6月18日存入10噸,6月20日出庫15噸,6月22日同一出庠單又出10噸,計算5月26日——6月25日應收倉租費及裝卸搬運費,並通過銀行托收。
庫存計費噸積數=35×2+51×9+31×12+41×4l×5+16×3=1154(噸·天)
倉租費=1154 × 0.70=807.80元
裝卸搬運量=16+20+10+15+10=71(噸)
裝卸搬運費=71 ×1.80=127.80元
帳務處理:
借:委託銀行收款 935.60
貸:倉儲業務收支——倉租收入807.80
貸:倉儲業務收支——裝卸收入1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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