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主權

信息主權

信息主權是在國家主權概念上演化而來,是資訊時代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指的是一個國家對本國的信息傳播系統和傳播數據內容進行自主管理的權利。 信息主權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①對本國信息資源進行保護、開發和利用的權利;②不受外部干涉,自主確立本國的信息生產、加工、儲存、流通和傳播體制的權利;③對本國信息的輸出和外國信息的輸入進行管理和監控的權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信息主權
名詞解釋,信息邊疆、信息國防、信息主權解析,軟關閉5國MSN服務 引發“信息主權”擔憂,全球化背景下的信息傳播與國家主權,摘要,引 論,傳播主體多元化挑戰國家主權的控制權威,全球傳播模糊國內政治與國際政治的界限,跨國傳媒巨頭成為國家主權的新壓力集團,結 語,

名詞解釋

信息主權是在國家主權概念上演化而來,是資訊時代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指的是一個國家對本國的信息傳播系統和傳播數據內容進行自主管理的權利。 信息主權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①對本國信息資源進行保護、開發和利用的權利;②不受外部干涉,自主確立本國的信息生產、加工、儲存、流通和傳播體制的權利;③對本國信息的輸出和外國信息的輸入進行管理和監控的權利。
國內還沒有國外部落格服務商的部落格用戶總量的公開資料,但是近期MSN space等國外部落格服務的發展勢頭非常迅猛。根據Comscore Newtworks於2005年8月公布的美國最新部落格研究報告,MSN space訪問量在美國前10大部落格服務商中排名已經上升到第七。資訊時代沒有國民,在國外部落格服務商攜資本、技術、壟斷、外國政府扶持等優勢向中國本土席捲而來之際, 如果國內再不大力發展本土部落格服務,網民的部落格信息大批流失到國外伺服器上,喪失的是對於這些公民的信息主權。  但是,世界已經進入全球一體化的大融合時代,在地球村中的競爭規則永遠是公開、公平和公正,對於伺服器在國外的部落格服務商僅僅通過制定政策、加強管理和安全監控並不是獲得信息主權的根本之道;單純的封堵更加無濟於事,即使目前可以封堵少數幾個國外服務商,但是不可能封堵未來無數的服務提供網站,除非網際網路全部隔絕。
因此,只有大力發展自己的部落格網站,才能打贏2.0時代的這場網民爭取戰。那么國內部落格網站有希望打贏這場信息主權戰爭嗎?
目前,國區域網路站在全球性競爭中各領風騷、頻頻出擊,都占據了相當有利的市場形勢,無論是百度在美國的IPO神話,還是雅戶被迫放棄中國門戶結盟阿里巴巴,還是盛大的網遊,都以事實證實了中國人在網路競爭中的智慧。甚至我們可以說,在與國外網站的持久對決中,中國國區域網路站在目前取得大獲全勝的喜人局面。因此,只要有合理的政策支持,有政府對於國內部落格網站的真心呵護,中國的部落格網站完全可以戰勝國外競爭對手。

信息邊疆、信息國防、信息主權解析

信息邊疆,是指為了適應無形的信息對抗,搶占信息空間和爭奪信息資源,以有效地獲取制信息權,而在國家與國家之間所建立的信息安全螢幕障。目的是通過無形的信息進行安全的生產、收集、傳遞、保存、加工、處理和銷售,建立最佳的發展與使用國家政治、經濟、外交、科技、軍事和心理力量的信息防衛體系,防止敵方對己方信息資源進行破壞或侵擾,不斷地形成遏制對方的無形的威懾力量,以獲得優於對手的信息戰略格局,從而形成有效的威懾,最終迫使對手屈服。其衝突主要體現在侵占、迷盲、威懾、破壞等方面:以多種手段侵入對方占據的信息領域,將別人的信息為己所用;以欺騙迷盲的手段阻止對手的滲透和侵犯;施放威懾的信息,遏制對手的侵略;破壞對手的信息邊疆,使之有隙可乘。 總之,信息邊疆是國家或政治集團信息傳播力和影響力所能達到的無形空間,是一種無形的、在電磁和網路空間被各個不同的網路擁有者所防衛的主體疆界。
所謂信息國防,則是傳統國防概念的最新發展,是指為捍衛涉及國家利益的軍事、政治、經濟、外交、科技等方面的信息安全所進行的建設與鬥爭。它包括信息主權、信息國防體系的構建等方面內容。它是為了保護本國安全和利益,奪取未來戰爭的勝利所擁有的有關信息戰的資源、技術、裝備和系統作戰的能力。 對於一個國家安全戰略信息的防護,要求必須構建信息國防。同樣地,要保持信息國防優勢,就要謀求打贏信息戰的能力。
而信息主權,是指一國在維繫國家安全的信息技術、信息產業、信息資源和基礎信息設施等方面,擁有獨立自主的管轄、使用、研發、建設和不被侵犯的權力。為了捍衛信息主權,要發揮整體優勢,加快信息經濟的發展,切實制定出相應的規劃與戰略,為民族信息產業的發展提供戰略服務。
許多國家加入WTO之後,盡力為本國信息產業創造一個相對密切配合的外部環境。諸如:倡導建立公正、合理的世界信息安全體系;倡導簽訂信息安全的國際合作公約,以公約的形式主動地、積極地捍衛國家主權;團結廣大開發中國家,利用他們構建信息國防的要求,共同反對信息霸權主義。
無庸贅述,信息邊疆並不是以地緣、海域、空間甚至太空來劃分的,從某種意義上說,作為非地理邊疆的信息邊疆不容置疑也是國家主權的標誌。戍守信息邊疆,是鞏固信息國防的屏障,自然是主權國家維護信息主權的天經地義的要務。在資訊時代,捍衛本國的信息主權是信息國防的基本內容之一。而強大的信息國防力量則是維護信息主權的前提條件。
因此,信息疆界的安全、信息國防的興衰以及信息主權的完整,關係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在資訊時代的興亡。拓展“信息疆域”,加大信息輻射的廣度和深度,保衛信息邊界,構築國家信息安全的堅固防線,就成為一個國家在資訊時代維護自己主權的至關重要的問題。

軟關閉5國MSN服務 引發“信息主權”擔憂

北美東部時間5月30日中午,微軟在公司網站發布一則訊息:微軟公司已經切斷了古巴、朝鮮、敘利亞、伊朗和蘇丹等5個國家的MSN服務。微軟公司表示,此決定是為了遵守美國政府制裁這些國家的禁令。
MSN是微軟在全球推出的一款即時通訊軟體。藉助於這種軟體人們可以更加便捷地與外界交流溝通。對於很多人來說,無論在工作還是生活當中,MSN都扮演著重要角色。
微軟的這則公告在業界引起了軒然大波,並再次引發了人們對於網際網路時代信息安全自主可控”的擔憂。
信息服務應“自主可控”
據報導,古巴等5國的MSN服務此前已經出現了“故障”。這幾個國家的用戶登錄時,會看到錯誤代碼為“81cMB35lR%FF88DJ%e0SRZ^Y0003c1”的提示:“我們無法為你提供Messenger服務”。微軟發布的公報,證實了該公司主動切斷這5個國家的服務。
“我們不討論切斷服務的理由,只是從技術角度而論,如果信息服務不是自主可控的,這種服務的安全和服務本身也都是沒有保障的,是受制於人的。”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說。
相關報導提到,這5個國家“具有較高技術水平”的用戶,或許可以UN破解微軟的“關閉服務”。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信息領域專家陳寶國表示,如果這些國家在國內設有鏡像伺服器,應該可以實現在國內的MSN服務,但與國外的MSN用戶將無法聯絡。
微軟為什麼能夠實現對這5個國家關閉服務?全世界有13台根伺服器,10台在美國。只要根據所分配的用戶IP位址信息,就可以輕而易舉的實現。”陳寶國說。
資訊時代應強調“信息主權”
讓業US界擔憂的是,除了這一行為本身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外,更在於這一事件背後所隱含的“信息安全威懾”。
這絕對不是商業行為,而是一個政府行為。美國大企業的政治化傾向非常濃,它們有重點的體現國家戰略和國家意志。”陳寶國說。
陳寶國表示,與以往類似行為不同的是,微軟這次的行為並不是拒(k絕出售產品、技術,而是直接中斷正在進行中的服務。
“我們常常說,網際網路是沒有國界的。現在不是說有無國界,而是有無網路主權的問題。”陳寶國表示,主權是一個逐步擴大的概念,從最初的領土到領海、領空,在資訊時代應該強調信息主權。
在目前的網際網路格局中,網際網路的“主權”其實一直被美國所掌握。1998年10月,(網際網路域名與地址管理機構)成立時,美國商務部授權其管理這13台根伺服器。但美國商務部在協定備忘錄中強調,其擁有隨時對這一管理權的否決權。美國商務部還曾宣布,將堅持保留對網際網路域名根伺服器的監控權,這一聲明的隱含信息是:美國將繼續掌握全球網際網路的最終控制權。
“原則上,所有的信息都要返回根伺服器進行處理。在下一代網際網路中,根伺服器不應該再都放到美國,各國都應該進行大力爭取。起碼不應該集中在美國和其盟國手中。”陳寶國說。
當前應加強信息領域自主研發
“這次由微軟關閉MSN服務,接下來是否可以讓思科來關閉一個國家的所有路由器?信息社會的架構是建立在美國的技術體系之上,全球的架構都不安全。”陳寶國說。
陳寶國認為,這次事件再次提醒我們,當前應該加快在信息安全領域的技術力量和研發力度,開發自主的核心平台、作業系統、核心軟體,使我們的信息疆域有一個良好的保證。
倪光南表示:“這次切斷網路服務的事件都凸顯發展自主可控軟體和服務的重要性。為此,國家確立了‘核高基’重大專項,要發展自主基礎軟體、自主信息服務等等。”
“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晶片及基礎軟體產品”(簡稱“核高基”)是《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16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之一,基礎軟體產品方向是“核高基”專項的三個方向之一。
“‘核高基’的實施,一方面這關係到很大的經濟利益,另一方面,這關係到信息安全。從用戶的角度看,這也是為了保障用戶使用軟體和信息服務的權利。” 倪光南說。

全球化背景下的信息傳播與國家主權

摘要

從信息交換和地緣政治的角度講,民族國家是一種封閉系統,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的空間取向是將民族國家的內部疆界與外部世界的位置相對固化,國家實行內外有別的自主管理模式。但是,傳播技術的快速推進以及經濟全球化的急劇擴散,使得傳播全球化成為國際社會的現實,國家對信息傳播的壟斷權力受到限制。國家意志已經不能完全決定誰來傳播、如何傳播、何時傳播、傳播什麼以及傳播給誰。傳播全球化的信息流動所形成的開放秉性與國家的疆界封閉和權威壟斷形成了極大張力,國家主權至高無上的特徵需要重新看待或者在新的意義上進行詮釋。
關鍵字:全球化 信息傳播 國家主權

引 論

國家主權成為國家的核心價值以及國家間關係的基本原則,其系統化的表述始於法國政治思想家讓·博丹(Jean Bodin)於1567年發表的《論共和國六書》,第一次明確提出了主權概念和理論;其制度化的實踐始於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根據和約的規定,獨立的諸侯邦國對內享有至高無上的國內統治權,對外享有完全獨立的自主權。自此,以主權為核心價值與基本原則的民族國家體系逐漸形成,至今位居人類政治生活的中心,民族國家是人類政治想像的基本依託所在。但是,伴隨著全球化時代的到來,資本、商品、人員、信息、技術等跨越國界的規模性流動,以及某些具有普適意義的價值的全球傳播,逐漸影響並衝擊到國家主權的完全自主和全面獨立。很多學者就此認為“後威斯特伐利亞時代”已經到來,國家主權弱化論、國家主權過時論、民族國家終結論、新帝國主義論、全球治理理論等唱衰主權價值的國家學說不斷湧現,日漸成為國家主權理論中的主流聲音。全球治理論的代表人物詹姆斯·羅西瑙表示:“國家主權的減退是當今世界一大潮流。當然,國家在自身領域內仍占主導地位,國際利益、國家間的衝突、交涉和制度仍規定著政治、軍事和經濟外交方面的事務。但由於運輸和電子技術擴大了多中心世界中不同聯合體的自主權,國家的主導地位不斷削弱,而在跨越邊界的大量多種交易中,國家既不能參與其中也無法施加影響。” (羅西瑙,2001,326頁)著名傳播學者阿芒·馬特拉則指出:“民族國家之所以受到質疑,原因在於對解決存在的問題來說,它顯得太大,而對大問題來說,其又顯得無能為力。” (馬特拉,2007:102)
從信息交換和地緣政治的角度講,民族國家是一種封閉系統,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的空間取向是將民族國家的內部疆界與外部世界的位置相對固化,國家實行內外有別的自主管理模式,任何關涉主權的事務都需要得到國家授權。在傳播技術無法使信息跨越國家疆界的前提下,主權國家的過濾系統決定著信息傳播的內容、速度、頻率、流量以及性質。在這個意義上,信息傳播的地理界限與國家權威的地理界限基本重合,主權國家幾乎能夠保持對所有信息的監控狀態。但是,傳播技術的快速推進以及經濟全球化的急劇擴散,使得傳播全球化成為國際社會的現實,國家對信息傳播的壟斷權力受到限制。尤其是伴隨計算機和網路傳播的廣泛普及,傳播主體呈現出明顯的多元化特徵,越來越多的個人與組織可以進入全球計算機網路,向世界各地傳播信息、觀點和圖像。反之,分散在不同主權國家內的人們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獲取信息、觀點和圖像,傳播者與接受者的雙重身份在同一主體間可以利用傳播技術實現即時轉換。傳播信息的超大容量和傳播速度的瞬間完成,造成了國家管控乏力和不可避免的信息漏出。信息傳播的全球同步流通,逐漸模糊國內政治與國際政治的界限,街頭集會、抗議演說、官方聲明、人道主義災難等,都能夠通過廣播、電視或網路被整個世界即時知曉,國內政治的國際化與國際政治的國內化成為一體兩面。來自國際傳媒集團的組織壓力和資本壓力,則迫使主權國家做出部分讓步換取政治安全和經濟效益。換言之,國家意志已經不能完全決定誰來傳播、如何傳播、何時傳播、傳播什麼以及傳播給誰。傳播全球化的信息流動所形成的開放秉性與國家的疆界封閉和權威壟斷形成了極大張力,國家主權至高無上的特徵需要重新看待或者在新的意義上進行詮釋。二、跨邊界信息傳播衝擊國家主權的地緣邏輯 關於跨邊界數據流通(Transborder Data Flow,簡稱TDF)對於國家主權的影響,自1970年代末期就引起了各國政府的注意。1978年,78個國家的代表團參加了政府間信息局(Intergovernmental Bureau for Informatics)的國際會議,發表報告認為跨邊界數據流通“將國家置於危險境地”。1979年,加拿大政府的一個委員會認為跨邊界數據流通“對加拿大主權而言可能是最大的危險”。(William J. Drake,1993)從傳播技術演進的角度講,短波廣播、衛星直播、網路傳播為信息跨越國界的規模傳播提供了技術動力和實踐可能。就媒介信息傳播來說,通過通信衛星直接將電視節目輸送給外國的家庭,是政治象徵的一個突出例證。(Karrle Nordenstreng and Herbert I. Schiller,Ablex Publishing Corporation,1979)1991年的海灣戰爭中,美國CNN電視台連續17個晝夜面向全球直播,全世界約有幾十億人次觀看此次媒介景觀,這是人類傳播史上第一次利用電視進行直播的戰爭。由此,直播戰爭的傳播模式成為冷戰之後大規模戰爭的新聞傳播的標準模式,跨越國界的國家間戰爭與跨越國界的全球直播同步進行,技術演進帶來的信息跨界傳播成為人類生活的常態。 現代網路技術全面整合了通訊、計算機、信息等各種軟硬體資源,構成了龐大的網路系統。網路系統構築的傳播空間只是一個虛擬世界,是一個沒有領土和疆界概念的無邊際世界,挑戰了國家主權以領土為物理空間的管轄範圍和統治模式。人們可以通過網路跨越國界進行信息搜尋工作,也可以通過網路向世界發出信息。這種數量巨大的信息交換超越了國家的有形疆界,雖然主權國家套用各種技術禁止自己不想流入或流出的傳播信息,但是已經根本沒有辦法再如以前一樣進行完全的信息控制,徹底的“閉關鎖國”越來越成為不可能。麥可·哈特和安東尼奧·奈格里甚至激烈地指出:“當代通訊並不從屬於主權;相反,主權似乎從屬於通訊——或者準確地說,主權通過通訊系統表現出來。……通訊的非區域化的能力是獨特的:它並非通過限定或削弱現代地區性主權而達到要求;它要抨擊的正是向一個地區聯結一種秩序的可能性。”(麥可·哈特,安東尼奧·奈格里,2005:396)
從1975年到2000年,使用公共電話通訊網長途電話的時間——大部分被人們用來交流工作和生活——增加了大約25倍。人們通話的長度每年都在增長——從1975年的40億分鐘增加到了2000年的大約1000億分鐘,甚至在經濟蕭條的時候也沒有停止。(科林·斯帕克斯,2005)截至2005年底,全球網際網路用戶數達到10.8億,比2004年增長了1.5億。1995年到2000年期間,全球網際網路用戶數由4500萬增至4.2億,增長接近10倍。而在其後的五年里,全球網際網路用戶數又增長了一倍以上。預計未來五年全球網際網路用戶數將再增長一倍,達到20億。這些數字表明了全球化背景下信息傳播的廣泛客群基礎,也表明了跨越國界的互動主體和信息流動的規模。面對如此巨大的信息流量,國家管控變得愈來愈困難,因此:“現在,‘維護主權’這一呼籲通常並不是(根據傳統定義)主張絕對的、全面的、單邊的國家權威,而是(更為溫和地)指國家在某個特定的控制區保持其影響力。”(D.赫爾德,J.羅西瑙,2004:165)
當然,信息傳播的跨邊界運行衝擊著民族國家權威的地緣邏輯,不是說全球化背景下的信息傳播能夠在物理意義上消蝕國家主權的疆界,而是在象徵意義上使主權國家之間的地理疆界在信息傳播中日漸虛化,即隨著遠程傳播技術的推進,信息傳播具有越來越不受民族國家疆界束縛的趨勢,傳播信息的自由程度在技術方面得到了空前拓展。信息流動速度遠遠超出了主權國家的信息管控體制的更新速度,信息流動的規模造成主權國家無論如何擴大管控體系(就社會現實而言,國家不可能無限制地增加信息監控資源),都不可能讓它們全部處於監視之下。

傳播主體多元化挑戰國家主權的控制權威

新的信息技術帶來參與傳播的民主化,尤其是計算機和網際網路的出現,能夠使更多的個人和組織成為傳播主體,在國際範圍形成了稠密的交流網路。在這種跨國交流網路中,既包括政府、媒體、工會,也包括NGO(非政府組織)、社會群體、個人等傳播主體。公民個人或群體通過報紙或雜誌出版、舉辦國際會議、興建相關網站等多種形式,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展開各種方式的對話,尋求共識,組織行動。議題的分野與利益的分化,造成群體和個人關注的問題與以國家主權為視角的問題有所分歧。如果國內行為體與國家之間的交流渠道被堵塞,代表跨國倡議網路的特點的“回飛鏢影響模式”就會出現,即國內的非政府組織或個體繞過他們的政府,直接尋求國際盟友的幫助,力求從外部對其國家施加壓力獲得問題解決,這種情況在人權運動當中最為明顯。(瑪格麗特·E.凱克,凱瑟琳·辛金克,2005:15頁)擁有傳播渠道的每個人和每個非政府組織,可以繞開主權的約束來把信息傳遞出去。
與傳播主體的多元化進程相關的主權問題,有兩個方面值得注意:一方面,崛起中的全球公民社會分享國家主權的治理權威,推動全球多中心、多層級、分散的治理結構和治理體系的形成,挑戰傳統的以政府為中心的國家治理方式和以政府間國際組織為中心的全球治理方式。全球公民社會的參與者在提供公共物品、公益服務、解決重大社會問題等方面,動員社會資源的獨特優勢和強大號召力,往往是政府所不具備的。國家政府一般以強制權力為後盾進行社會動員,而公民社會的組織者則是依靠道義力量進行物質和人力資源的徵集。在這個意義上講,全球公民社會組織讓國家看到其自身無法獨自管理國家的局限,必須要重視公民社會組織的力量,並將有些權力轉交其實施。據布魯塞爾國際協會聯合會(UIA)編寫的《國際組織年年鑑2000-2001》統計,2000年全球各類國際組織的數量是52203個,其中非政府國際組織45647個,占到總量的87%。
另一方面,傳播主體多元化進程開啟了消解民族國家認同的力量之門。在無數虛擬社區中,人們在通過新的傳播手段強化自己的身份認同,“想像的共同體”找到了新的形式。網路時代的跨文化交流不僅打破了傳統的民族國家的界限,也開闢了新的身份認同,這種新的身份政治學是指在國際、國家和本土權威控制之外,為具有相同身份及利益的人們建立全球網路,特別是NGO的網路,如婦女權利、反戰和平、技術教育、環保生態,當然也包括反全球化運動,從而形成跨文化傳播當中新的平衡機制的組成部分。(陳衛星,2004,338-339頁)近些年來,綠色和平組織、大赦國際、國際人權組織等國際組織成員的身影頻頻出現在各種國際場合,對民族國家的行動形成制約的同時,也部分取代民族國家成為一種新的認同對象,被稱為世界主義者或國際主義者的個體在現實生活中的數量不斷增長。民族國家雖然仍是最大的想像共同體並保持著最強大的向心力量,但認同對象的多元化和認同力量的分裂性也已經不可避免,而且在全球政治與社會生活中日漸表現出來。

全球傳播模糊國內政治與國際政治的界限

從絕對意義上講,國內政治與國際政治的界限雖然明晰但卻從來沒有完全分開過。即使是在國家主權被確定為國際關係基本原則之後,也不是世界上的每個國家都嚴格遵守不干涉內政的主權要求。殖民時代的宗主國與殖民地國家、後殖民時代的先發民族國家與後發民族國家、冷戰時期的核心國家與衛星國家、當今世界的已開發國家與欠已開發國家,它們之間的關係從來都具有相互聯動的效應:任何一方的國內政治與國際政治相關,國際政治也和很多國家的國內政治關聯。但是,國內政治與國際政治的界限還是相對清晰,尤其是在反殖民主義浪潮之後,新興的獨立國家都以標榜獨立自主,對外顯示自身對國內的控制能力,對內證明施加統治的合法性基礎。
歷史演進的線路在於,所有這些在全球化背景中似乎又有了新形式下的反覆。信息傳播可以瞬間完成的技術特徵,造成國內信息與國際信息的零距離零時差傳播,國內問題獲得國際反應與國際問題獲得國內反應的速度和壓力都前所未有。以9·11為例,這次事件的發生幾乎是全球直播,恐怖主義給美國民眾所造成的深刻災難,通過電視畫面頃刻間抵達到了世界各地,立刻引發了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美國藉此扯起反恐大旗,迅速調整國家目標並重新部署全球戰略,以強大的媒體聲勢和政治壓力,迫使國際社會在反恐問題上進行或支持或反對的明確表態。自9·11事件開始,反恐成了全球性話題,在美國聯合盟國進行的打擊過程中,反恐也演變成了國際政治的新意識形態,是國家間關係中的重要考慮因素。在這個例證中,可以看到國內政治國際化與國際政治國內化的雙重身影。
信息傳播的速度壓力造成政治決策必須調整原有節奏。國內政治問題處理緩慢或者擴大化,就可能會演變成國際政治問題。2004年4月28日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公布了一些美軍虐待伊拉克戰俘的照片,阿布格萊布監獄的美軍虐囚事件由此浮出水面,國際輿論大為譁然。為了消除醜聞的惡劣影響,布希總統隨後的電視講話中宣布:將拆除阿布格萊布監獄,這個舉動是“伊拉克新時代開始的一個合適象徵。”即使這樣,美國還是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譴責和世界人權組織的起訴。不僅已開發國家的問題如此,開發中國家的問題也是如此。發生在非洲大陸的人道主義災難,是整個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在聯合國框架內也是經常被提及的議題。全球傳播中的觀念普及正在改變著人們看待世界的方式和取向,諸如自由、民主、人權、和平等政治價值在一個主權國家範圍內遭到毀滅性破壞時,國際社會的干預行為正在得到越來越多的道義支持。
正如赫爾德所指出的:“人類的福祉不是由地理方位或文化區域決定的,國家、種族或性別的區別不應成為那些滿足人類基本需求的權利和義務的限制,所有人都應該受到平等對待和尊重,這些觀念都已經深深地根植於當代區域與全球的法律和政治思想中,也滲透到某些跨國治理形式當中。”(D.赫爾德,J.羅西瑙,2004:328頁)科學技術推進和全球化加速造成的各種風險擴散讓這個時代已經具有世界風險社會的許多特質,主權國家面對的諸如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全球變暖、人道主義災難、愛滋病蔓延等問題,根本無法明確其具體歸屬。包括綜合實力超強的美國在內,這些問題的解決無論是哪一個國家都不可能單獨勝任,都需要主權讓渡之下的國際合作和信息交換。

跨國傳媒巨頭成為國家主權的新壓力集團

“視聽地理正逐步脫離民族文化的象徵性空間範圍,而在國際消費者文化這一更為‘普世化’的原則下加以重新調整。媒介新秩序的一大理想是做到自由而不受阻礙地廣為播放節目,即‘無疆界的電視節目’。這種理想的必然邏輯是最終努力實現在全球播放,形成全球市場——我們已經看到正在崛起——一些意欲實現這種理想的全球性公司。”(戴維·莫利,凱文·羅賓斯,2001:15)20世紀90年代以來,通過戰略聯盟、收購、吞併等方式,“意欲實現這種理想的全球性公司”變得越來越大,層出不窮的媒體併購讓人有些眼花繚亂:時代併購華納和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時代華納與美國線上(AOL)合併、維亞康姆(Viacom)與派拉蒙(Paramount)合營、西屋電氣公司(Westinghouse)併購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通用電氣公司(GE)收購國家廣播公司(NBC)、迪斯尼收購美國廣播公司(ABC)、新聞集團(News Corporation)和20世紀福克斯(20 Century Fox)合併、湯姆森集團(Thomson Corp.)併購路透集團(Reuters Group PLC)……資本集中媒體壟斷的趨勢在這些巨頭合併合營中變得越來越強。目前控制全球傳媒市場的大約有30到40家大型跨國傳媒公司,而占據全球傳媒市場頂峰的只有不到10家傳媒集團,成為名副其實的媒介帝國。其中,魯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的新聞集團已經成為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全球傳媒集團,業務範圍涉及報紙、雜誌、書籍、廣播、電視、電影等領域,淨資產超過400億美元。
與跨國傳媒集團的購併雄心相伴的是其對主權國家開放空間的強烈要求。對於跨國傳媒集團而言,開放空間意味著輻射面和影響力,更意味著客群和利潤;對於國家而言,空間的封閉性是保持主權的象徵,開放空間意味著很多並不想讓其進入的信息將不可避免。開放的空間越廣闊,跨國傳媒集團與主權國家可以共享的權力就越多,跨國傳媒集團受到的各種羈絆就越少,而其能夠收穫的資本和信息紅利就越高。而且,跨國傳媒集團大多集中在已開發國家,開放空間可以給已開發國家更多機會,即通過跨國傳媒集團的信息傳播實現自身的某些政治目的。正因為如此,跨國傳媒集團及其母國,以“信息自由流動原則”為由,儘可能迫使主權國家開放空間,形成了與其他民族國家之間的理念分歧。1993年的關貿總協定談判,“文化例外性”觀點反對把國際貿易中的自由原則擴展到視聽生產領域,與信息自由流動原則正面相抵。很多開發中國家以國家安全和主權獨立為由,對於已開發國家提出的更多解除信息管制的要求提出了反對意見。但是,隨市場經濟一體化而緣起的,由已開發國家的跨國公司和跨國性媒體機構所構築的,國際化傳播網路所經營的,視聽文化商品的跨國傳播和滲透正在軟化所有類型的民族抵抗。(陳衛星,1997)
傳播全球化的現實讓每個國家都面臨無法拒絕的選擇:獲得交換利益,必須開放空間;獲得身份合法性,必須開放空間。前者是一種經濟邏輯,通過開放空間與跨國傳媒集團分享利潤增長,依據主權原則獲取收益,並因此而推動本國的傳播工業發展;後者是一種政治邏輯,全球化語境下的國家主體合法性的反面是,空間封閉意味著國家游離於國際體系之外,是政治理念和國家發展雙重落後的代名詞。在這個背景下,國家主權要想繼續維護自身權威,必須尋找合適的理由來拒絕或限制跨國傳媒集團的進入,同時要有適當的開放來保持國家在國際社會的主流身份。國家主權與媒介帝國在經濟與政治博弈中尋找平衡,因為“過分向全球化流動開放,民族國家要冒動亂的風險(這是中國的情況);開放不足,則將流落在國際團體之外(這是北韓的例子,它是全球最後一個自給自足的政權)。”(阿芒·馬特拉,2007:135)冷戰的結束,固然不會都是傳播的結果,但是信息傳播的巨大政治威力卻在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地集中展示。不斷湧現的巨型傳媒公司,對全球信息流動的支配權力日益增大,具有對民族國家政治的超級影響力。一旦設定特殊的政治目的,它們的巨量信息傳播能力可以成為顛覆一個國家的排頭兵。畢竟,意識形態對抗的結束不是意識形態差異的結束,處於弱勢地位的主權國家在面對媒介帝國時還是有所顧忌。但也需要指出的另外一種現象是,跨國傳媒集團與某些國家官僚資本的結合,也會形成經濟與政治層面上雙重意義的合謀,國家主權的管控權力有可能轉化部分官僚集團的經濟與政治利益

結 語

在調整國際交流方面存在著兩種嚴格對立的觀點:一是衍生於商品自由流動的自由主義信息流動原則,商品自由流動原則由美國議會批准並被國務院於1944年融進戰爭目標而抬升為官方教義;另一個是克里姆林宮原則,其意在使自己的公民免受西方媒介影響,把內部的安全要求隱藏在“國家主權”的宏大話語中,把國際電波的介入看作是“某個強國對一個民族國家內部事務的干涉”。(阿芒·馬特拉,2007:71)歷經1970年代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內的“世界傳播新秩序”論爭、1980年代的美英退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示堅定奉行信息自由流動教義、1990年代的蘇聯和東歐劇變之後,前者顯然占據了傳播世界的主導地位,克里姆林宮原則雖然沒有消失卻失去了主導價值,國家主權的宏大話語已經不是抵制信息流入與流出的絕對合法性力量。因此,全球化的信息傳播給國家主權帶來了很大壓力,特別是對那些在國際社會中處於後發地位的國家群體。在以歐洲為代表的西方國家超越主權走向聯合的同時代中,包括中國在內的諸多後發民族國家尚未完成國家敘事,不均衡的國家發展進程造成絕大部分後發民族國家與以歐美為代表的後現代國家存在一種歷史性位差。
當然,正如羅伯特·基歐漢(Robert Keohane)和約瑟夫·奈(Joseph Nye)所指出的,“信息並不是在真空中流動,而是在早已有所歸屬的政治空間中流動。信息的跨界流動以及其他交流,都是在國家近四個世紀以來建立的政治結構中進行的。”(羅伯特·基歐漢,約瑟夫·奈,2002:260)跨越國界的信息傳播及其引發的部分社會運動,雖然對國家主權的至高無上形成了一些制約,但終究還無法改變國家作為最大的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組織體的地位。主權的終結也不意味著國家的終結。而且,主權本來就不是先驗存在的東西,而是社會建構的產物,一直處於變化之中,信息傳播的深度介入只是增加了其變化係數。存在歷史性位差的後發民族國家和後現代國家之間,在信息傳播與國家主權的核心認同上存在巨大差異,比如人權與主權的關係,因為從根本上講信息傳播是人權的組成部分。所以,信息傳播與國家主權之間的互動狀態和能到達到何種程度有待更深入的考察。
最後需要指明的是,從學理與實踐的角度出發,信息傳播和國家主權之間的關係闡述至少可以從兩個維度展開:其一,跨越國界的信息傳播對國家主權的影響與衝擊;其二,國家如何利用信息傳播來處理與主權相關的問題,包括用來增加主權的控制能力與效力。在此只是就前者進行了部分論述,餘下的問題需要繼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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