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田立克

保羅·田立克

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1886-1965)田立克是一位新教神學家、新正統神學家、新保羅主義者並且經常被認為存在主義神學家,甚至被視為美國的存在主義者的代表人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羅·田立克
  • 外文名:Paul Tillich
  • 國籍:美國
  • 出生地:布蘭登堡
  • 出生日期:公元1886年8月20日
  • 逝世日期:公元1965年10月22日
  • 職業:哲學家
  • 畢業院校:柏林、蒂賓根、哈雷大學
  • 代表作品:《歷史的解析》《清教徒的時代》《存在的勇氣》《系統神學》
名稱音譯,生平與經歷,學說內容,主要著作,經典觀念,田立克與存在主義,田立克的聖靈基督論,

名稱音譯

中國大陸譯作保羅·蒂利希,但是“田立克”一名是經Paul Tillich本人選擇出的三個(對他而言)容易書寫之中文字──要以做為其中文名字的,故華語世界的神學研究者不妨尊重其意願延用“田立克”一譯名。惟“田立克”一名較“蒂利希”不近德語原音,此為須注意之處。

生平與經歷

田立克1886年出生德意志帝國布蘭登堡Starzeddel,家中三個小孩,他有兩名姐姐。1898年時被家庭送往柯尼斯堡就讀文理中學,1904年中學畢業後,先後就讀柏林大學蒂賓根大學、哈雷大學,1911年於布雷斯勞大學獲哲學博士學位,隔年取得哈雷大學神學博士學位。1919年起在柏林大學擔任神學講師,1924年至馬爾堡大學出任神學教授,1925年至1929年間在萊比錫大學德勒斯登工業大學任教,1929年至1933年轉往法蘭克福大學教書。
保羅·田立克
1933年納粹黨上台後,因政治因素逼迫前往美國。1940年入美國籍。1933年至1955年任紐約協和神學院教授。1955年至1962年任哈佛大學教授。1962年至1965年逝世前在芝加哥大學任教。

學說內容

主要著作

《歷史的解析》1936年 ;《清教徒的時代》1948年;《動搖了的基要真理》1948年;《系統神學》1951—63年;《存在的勇氣》1952年;《愛、力量與正義》1954年;《聖經宗教與對終極實在的追求》1955年;
《新存在》1955年; 《信仰的動力》1957年 ;《基督教與世界宗教的相遇》1963年 ;《我對於絕對性的追尋》1967年、1984年 。

經典觀念

新存在—(new being);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存在的勇氣—(courage to be);聖靈基督論(spirit Christology)。

田立克與存在主義

田立克沒有刻意強調或否認過自己深受存在主義的影響,就他看來,存在主義是一種對於生存處境的真實描述──存在主義者的濫觴乃是完全合理的,因為現實的人生的確如他們所觀察到的那般。但是在有神論存在主義者的視野中,真正要緊的並不是一再強調人類存在時與生俱來的那份焦慮或是虛無感,而是人類是否能夠對此困境有所回應。田力克稱那些人類所從事以證明人生具有價值的嘗試為“存在的勇氣”:舉凡一切的道德觀念、禁慾主義犬儒主義、自然法權....這些都是人類面對虛無人生處境時所選擇的回應態度,這些內省的態度證明了人類具有某種高於動物性的特殊品格,這種品格被田力克稱為“存在的勇氣”。他又稱那些人類對於道德的、倫理、品德的追求為一種“關懷”,而宗教是一切關懷中的極致,因為它最抽象,需要最大的勇氣去跨越理智的界限,故名之為“終極關懷”;而基督教──尤其是新教乃是“終極關懷”中的最大者,因此是人類所有回應中最好的一個。田立克將自己自幼所信仰的新教強調為一切終極關懷中的最高境界者,這點不可能不為認識為一次哲學上的“丐詞論證”。晚年田力克明顯收斂了此一態度,並開始主張各宗教之間應進行對話,尤其是基督教神學家與佛教佛學者間的對話。這是因為,最終田立克了解到佛教學說的內涵並沒有在“終極關懷”的定義中輸給天啟的基督教或新教神學,故主張基督教高於佛教的說法使田立克自己陷入論證的窘局。更為有意義的是,存在主義與佛教最精華的思想“空”、“人生是苦”等思想乃是相通的,存在主義並不會更不適合用在佛學的理論上,事實上,若說佛教就是一種存在主義宗教也不為過。田立克的存在主義神學如今也被佛教徒所引用,今天的佛學研究者也使用“宗教是終極觀懷”的概念回應理性時代對於宗教的批判。存在主義心理學大師羅洛.梅 (Rollo May)乃是田立克在協和神學院的學生,梅畢生保持對田立克的景仰及對其思想維護。梅是美國的存在主義的代表人物,因此田立克經常被視為這一支存在主義論者的源頭。
保羅·田立克

田立克的聖靈基督論

保羅·田立克的基督論的兩種進路:依據田立克對基督教神學史的理解,基本上有兩種。第一種可稱為嗣子基督論(Adoptionist Christology ),當中父上帝(或是道或靈)產生一默示並收納拿撒勒人耶穌為兒子,田立克認為這是一種以道成肉身為解讀的基督論。第二種基督論,是認為基督的神性可由三一上帝任何一位格去解釋,所以它可以是聖靈基督論(Spirit Christology)或道的基督論(Logos Christology),但在實際情況中,往往更常以“聖靈基督論”的形式出現,並與符類福音中耶穌的基督論產生關係。
保羅·田立克
聖靈基督論的定義:聖靈基督論,有兩個重要含義,第一是,並非拿撒勒人耶穌的靈使得他成為基督,而是由於那擁有和驅使著他個人的靈的聖靈臨在使然,也就是在他裹面的上帝使然。這表示基督的神性是由聖靈而不是由道去解釋,耶穌作為基督在本體上是依靠聖靈的工作,耶穌的屬人的靈是被聖靈完全抓住”或“完全占有”。在整個過程中,那真正的行動者是聖靈而非耶穌其人。另一個聖靈基督論的含意是三一論式而非基督論的,聖靈基督論意味的,不僅是對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的解釋,還有對在啟示與救恩中基督和聖靈的經世活動之間的關係的一種理解。
聖靈基督論的內容:聖靈基督論並不意味著耶穌本身能依賴自身努力能達致基督的境地,相反的,田立克似乎有意指出耶穌在此事的被重被動性,非含混性生命所彰顯的信仰和愛,是聖靈抓住人的靈所產生的,並非由人而出(not to man)而是在人當中(in man)。耶穌的靈(Jesus' spirit)同樣支聖靈所抓住以在其身上彰顯中聖靈所創造的新存有力量,依此,田立克一貫地指出基督論的焦點並非落在拿撒勒人耶穌之上。耶穌基督可謂是“上帝在他當中”(God was in him),“神聖的靈無任何扭曲下臨在於作為基督的耶穌當中”,從而,耶穌的一生就能具有一種動態性的歷程,是聖靈不斷的參與,耶穌生命中所產生的信仰就相應地更能透釋出基督的真實人性的部分;基督生命中的信仰的確定性並非以道所掌控,而是神聖之靈所產生的一存有狀態,所以要注意的是,新存有那種非含混性生命並非基督作為真實人性自身生命中所能產生的,完全是聖靈臨在的創造;但同時,聖靈的臨在是參與和介入耶穌的靈中,在耶穌的靈中彰顯他的力量,所以,耶穌的人性同時又是整個過程中重要的載體。
新約的論述自基基督升天以後,都把聖靈理解為“耶穌的靈”(the Spirit of Jesus)(徒16:7;羅8:9;加4:6;腓1:19;彼前1:11)。用田立克的說法,那來自神聖根源的宇宙性大能既感動(inspired)耶穌,也由耶穌而來;而十架與復活升天,正是把受聖靈感動和從死人中復生的耶穌轉變為聖靈之主(the Lord of the Spirit)的重要歷程,此過程不可能單由聖靈基督論來解釋,而必須將聖靈基督論與道成肉身作互補處理。田立克曾說:“在成肉身之道回歸聖父以後,聖靈便取代了其力量並啟示其出現的意味。在神聖經世活動中,聖靈跟隨聖子,但在本質上聖子就是那靈。聖靈自身並不產生他所啟示的。每次聖靈臨在的新彰顯,都在耶穌作為基督彰顯的判準之下。”
聖靈基督論的套用:使徒保羅說:“在基督里”,意思是指信徒能住在基督的身體裡而又與聖靈有團契交通,或說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to be hid with Christ in God.)。基督以一種轉化性的大能抓住我們,可以透過每個信徒及教會,這種能力也如同使徒行傳一章八節所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所以對於新約的信徒,相信聖靈就是耶穌的靈,是一個不困難的解讀,所以聖靈的同在就可視為耶穌的靈的臨在,向耶穌禱告也意味著聖靈也在垂聽,這個道理的理解對真信仰的人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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