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行政服務中心

保定市行政服務中心

保定市行政服務中心位於七一中路68號,雙擁廣場西側。中心大樓分七層,總面積7200多平方米。一至六層為服務大廳,目前,共有44個部門和單位、280多名工作人員,辦理審批、服務事項共有456項。五層為公共資源交易大廳,把涉及經營性土地轉讓、政府採購、產權交易、醫療藥品及器械的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事項納入中心辦理。六層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政務服務中心
  • 位於:七一中路68號
  • 總面積:7200多平方米
  • 屬性:行政機構
職能,運作,服務,

職能

中心共有五項職能:一是辦理市級行政機關依法實施的審批、審核、核准、備案、審定、認證、資質評定、登記、年檢等事項(以下簡稱審批)和與之相關的服務事項;二是對市級機關進中心審批、服務事項實施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和指導服務;三是對進中心審批、服務事項的有關費用實行集中統一收取;四是提供與行政審批、服務、收費有關的政策和業務諮詢;五是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

運作

中心實行“一門受理、現場辦公、內部運作、集中協調、統一收費、限時辦結”的辦事原則。一門受理:凡中心職能範圍內的所有審批和服務事項,均在中心受理。現場辦公:除需現場勘驗外,原在機關的所有申報、審批、蓋章、發證、辦照、收費等事項原則上一律在中心辦理。內部運作:一個駐廳部門涉及2個以上處室聯合辦理或需組織勘察、聯審、聽證、公告、會簽、報批、特殊證照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由 部門受理視窗“一口對外”,實行部門內部運作。集中協調:對情況較為複雜、牽涉多個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由中心或由中心指定牽頭部門集中協調處理。統一收費:進廳審批服務事項的所有收費,全部由中心各視窗開票、進駐中心銀行“一口收費”。限時辦結:進駐部門按流程和承諾的辦理時限辦結審批和服務事項。

服務

中心的審批服務事項分為兩大類:投資類項目和非資投資類項目。投資類項目主要包括工業項目、交通項目、能源項目、文教衛生項目、高新技術項目、外資項目、農林水利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等;非投資類項目主要是國務院和省政府依法認定的許可項目、非許可項目及依法實施的其它行政權力,含涉證、涉費類項目,審核、審定、認證、資質評定、登記等事項和與之相關的服務事項。非投資類項目實行七件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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