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若干政策

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若干政策

關於《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8]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知識產權局、中科院、工程院《關於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的若干政策》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若干政策
  • 發布時間: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性質:若干政策
背景,正文,

背景

若干政策的實施意見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省金融辦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知識產權局省科學院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8〕128號),推進我省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促進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正文

一、增強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能力
(一)加強自主創新平台建設。各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部門,要圍繞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整體布局和我省主導產業發展需求,支持具有一定優勢和實力的大中型骨幹企業、重點高新技術企業與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共建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鼓勵優秀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積極爭取國家支持。
(二)組織實施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專項工程。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我省主導產業發展規劃,圍繞電子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現代農業、節能減排、海洋開發等重點領域,篩選一批重大自主創新成果,積極申報國家自主創新產業化專項工程,爭取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結合我省實際,重點組織實施通信設備及數字整機、積體電路和元器件、新型顯示器件、生物醫藥、生物製造、半導體照明、高端新材料、新能源裝備、先進制造、通用飛機製造等省級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十大專項,力爭形成突破。各級稅務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好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進口自用設備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等鼓勵政策。
(三)推動自主創新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鼓勵企業將自主創新成果轉化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建立完善技術標準公共信息網路和實驗檢測平台,實現資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有關部門在企業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選擇及技術創新平台建設評價等工作中,要把制定技術標準作為重要評價內容之一。
二、加快促進自主創新成果向產業轉移
(一)推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轉化。發展改革、教育、科技、智慧財產權等部門要指導、支持省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強化對自主創新項目的篩選、評估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注重發揮諮詢評估機構、行業協會和專家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移和許可使用。使用財政科技資金開展研究開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要及時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並通過網路、報刊等形式向社會公開發布(國家規定不能公開的除外)。有關公開發布的要求,須在項目契約中予以明確。紮實推進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優勢縣(市、區)培育和智慧財產權產業化工程,促進智慧財產權成果儘快轉化成現實生產力。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技術轉讓所得,按照有關稅收法律和政策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二)鼓勵科研人員開展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活動。各級人力資源、教育、科技等部門要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中,將科研人員開展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情況作為重要的評價內容,引導、支持科研人員積極開展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活動。對在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獎勵。
三、加大投融資支持力度
(一)強化政府投入引導。省級財政資金要進一步加大對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的支持力度,通過貼息、補助資金、創業風險投資、專項獎勵等方式,吸納、聚合、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到科技創新、技術開發、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和自主創新平台基礎建設等方面。各設區市、擴權縣(市)政府要努力創造條件,支持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重點項目建設。
(二)加快發展創業風險投資。金融、國資、科技、發展改革等部門要支持創業投融資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通過股權、債權融資等方式增強融資能力。鼓勵國內外投資主體在我省設立創業投資機構,為處於種子期、起步期的高新技術企業和重點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充分發揮省級風險投資基金的引導放大功能,吸引社會資金開展創業風險投資。有條件的設區市、擴權縣(市)政府可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促進本地風險投資發展。
(三)積極發展融資擔保。針對中小企業起步期實施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擔保抵押物不足的問題,金融機構要研究創新智慧財產權質押、股權質押等多種擔保方式,為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中小科技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加強信用擔保機構建設,整合現有省、市、縣三級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資產,提升我省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各級政府要視財力適當增加財政擔保資金,積極引進戰略投資,不斷壯大擔保資金的規模,建立市場化擔保運作機制,為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融資提供支持。
四、最佳化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發展環境
(一)完善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市場環境。鼓勵引導企業制定專利、商標、標準等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推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產業化。有關部門在科技計畫實施、創新平台建設和國有企業績效考核等工作中,要將智慧財產權指標作為重要評價內容之一。商務部門要做好國家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對外貿易政策的宣傳、指導和組織落實工作,幫助出口企業用足用好國家政策,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二)加強自主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以及科技、智慧財產權、投資諮詢等中介機構服務功能,開展自主創新成果評估諮詢、交易經紀、投融資、公證、專利代理、法律諮詢等多方位便捷、優質服務。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及科技中介機構,享受國家有關稅收扶持政策。支持綜合性中介服務機構建設,鼓勵省外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加強信息網路和產學研合作平台建設,促進自主創新成果信息、技術交流與合作。
(三)引進培育自主創新高素質人才。積極引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急需的關鍵技術人才,鼓勵支持企業和高等院校建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智慧財產權等部門要指導高等院校和培訓機構積極開展技術經紀、技術推廣和智慧財產權評估等方面的人才教育培訓工作。入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和我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選、“燕趙學者計畫”的科技人員,在承擔重大科技計畫項目時省科技資金要給予重點支持。鼓勵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允許高新技術企業用期權等辦法激勵企業經營者和骨幹科技人員。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戶籍管理等部門要積極協助辦理人員調入、檔案轉接、戶口遷移、家屬安置和聘用錄用等相關手續。來我省企業工作的外籍工程技術人員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從單位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一伙食補貼、洗衣費、境內境外出差補貼、探親費、語言培訓費和子女教育費補貼不作為繳納基數。進一步完善網上人才市場,建立技術推廣、智慧財產權評估等方面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實現人才信息共享。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行政、事業與企業單位之間社會保障制度銜接機制,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
五、加強組織協調工作
加強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的引導和協調。省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和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統籌指導全省的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工作。完善科技創新績效考核體系,將科技投入、自主創新能力建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智慧財產權創造等指標作為重要考核內容。科技創新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綜合考核
評價的重要依據。發展改革、科技等部門要做好國家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總體規劃和《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的宣傳和組織落實工作。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工作,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措施的意見和辦法,並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支持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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