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賠償疑難對策:人身損害、財產損害、精神損害

侵權賠償疑難對策:人身損害、財產損害、精神損害

《侵權賠償疑難對策人身損害、財產損害、精神損害》是2010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龐標。本書主要介紹了人身損害、財產損害、精神損害的定義、責任、侵權賠償等內容。

基本介紹

  • 書名:侵權賠償疑難對策:人身損害、財產損害、精神損害
  •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5月1日
  • 開本:16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5月1日)
叢書名: 大律師解小問題系列
平裝: 246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509318017, 9787509318010
條形碼: 9787509318010
尺寸: 20.8 x 14.6 x 1.6 cm
重量: 299 g

作者簡介

龐標,北京龐標律師事務所主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兼侵權法論壇副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教育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侵權網創辦人。
1988年通過全國首屆律師資格考試,2001年被法務部、全國律協、中央電視台聯合評為全國首屆榮譽律師;2006年“3·15”年度報告中被評為“2005年度全國十大最令人感動的維權人物”;自12007年在中央電視台《法律講堂》欄目主講一百餘期節目;曾出版《專家律師說法系列》、《房地產高級法律顧問叢書》等著作,並在《法學雜誌》發表論文《視角下的侵權方責任變化》。
龐標律師擔任多所高校兼職教授,受全國律協指派,參與《侵權責任法》立法研討,並在全國多個省市為律師同行舉辦講座。
著者簡介:
郝惠珍,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主任,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中央民族大學兼職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研究會理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侵權法論壇副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行業發展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律協女律師聯誼會副會長,朝陽區律師協會黨委副書記。

內容簡介

《侵權賠償疑難對策:人身損害、財產損害、精神損害》內容簡介:2008年在深圳召開的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物權法論壇”上,中國法制出版社的羅菜娜編輯與我萌生了組織律師們編寫一套老百姓關注的,能夠真正解決實際問題的叢書的想法。如何才能落實好這個想法?首先在疑難問題的選擇上,哪些是老百姓最關心、距離讀者最近、司法實踐中難以定論的問題呢?

目錄

聚焦一 人身損害賠償
一、教唆他人侵權,是否承擔責任?
案例1 妻子教唆他人監視自己的丈夫,妻子要擔責?
二、一般民事利益被侵害,當事人如何獲取救濟?
案例2 火化場錯誤火化他人屍體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案例3 錯拿骨灰盒,親人可否索賠?
三、承擔侵權責任是否還需以“行為具有違法性”為前提?
案例4 釣魚竿搭上高壓線,魚塘主人、供電公司、釣魚人均無違法行為,如何擔責?
四、共同危險行為的責任確定有何特別之處?
案例5 看煙花被炸死,三組燃放者誰來擔責?
五、如何解讀“同命同價”的背後含義?
案例6 同一事故中死亡,為何“同命不同價”?
六、人身權益遭受侵害,如何計算賠償數額?
案例7 肖像權被侵犯用於商業目的,賠償損失如何計算?
七、公平責任在適用過程中有哪些特別之處?
案例8 棺材裡鑽出活人,嚇壞他人是否擔責?
八、人身損害賠償中哪些“不可抗力”情形不能免責?
案例9 航空器墜毀,哪些情況航空公司可以免責?
九、僱傭關係發生損害,責任究竟如何承擔?
案例10 幫助他人拖車被輪胎爆炸致死,僱主和受益人誰來承擔責任?
十、網路用戶和網路服務提供者直接侵權時,責任如何承擔?
案例11 妻子自殺,丈夫遭受“人肉搜尋”,三家網站應否擔責?
十一、網路被侵權人如何在第一時間終止侵權行為?
案例12 網路突現不雅視頻,被侵權人如何第一時間封堵?
十二、在網路侵權中,同樣是網路服務提供者,為什麼一家擔責,一家不擔責?
案例13 網路服務提供者被訴侵權,百度緣何勝訴?雅虎緣何敗訴?
十三、網路服務提供者間接侵權該當如何承擔責任?
案例14 網路提供連結侵犯他人權益應否承擔責任?
十四、網路用戶的合法權益被侵犯如何援用“反通知”程式進行救濟?
十五、安全保障義務人的範圍及承擔責任的方式是怎樣的?
案例15 入住酒店被殺害,酒店用不用承擔責任?
十六、誰來賠我孩子的醫藥費?——無行為能力人
案例16 地毯上翹絆倒孩子,幼稚園是否有責任?
十七、誰來賠我孩子的醫藥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案例17 小學生伸懶腰扎傷同學眼睛,如何承擔責任?
十八、誰來賠我孩子的醫藥費?——校園外第三人侵權
案例18 校外施工砸死學生,由誰來承擔責任?
十九、缺陷產品侵權責任在《侵權責任法》實施以後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案例19 購買“問題奶粉”發生侵權損害,如何索賠?
二十、醫療損害賠償必須以認定醫療事故為前提嗎?
案例20 發燒種疫苗致死,不算醫療事故也賠償?
二十一、醫療機構緊急決策之後發生意外是否可以免責?
案例21 無親人簽字不手術,患者死亡誰來擔責?
二十二、《侵權責任法》對醫療損害事件的舉證責任做了怎樣的更改?
案例22 住院病人突然死亡,屬於醫院責任還是患者責任?
二十三、捷運進站速度緩慢,仍屬高度危險作業?
案例23 失足掉下站台,捷運公司要擔責?
二十四、鄰居串門時發生動物侵權,責任該如何承擔?
案例24 主人家寵物狗嚇壞客人,客人撞殘主人,相互索賠如何處理?
二十五、高空拋(墜)物侵權,責任究竟由誰承擔?
案例25 高空拋物致人損害,責任人如何確定,賠償(補償)範圍如何限定?
二十六、《侵權責任法》框架下,損害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聚焦二 財產損害賠償
一、盜版產品在網路上大肆經銷,責任承擔主體該如何劃定?
案例26 網上銷售盜版作品,如何計算賠償數額?
二、連環損害發生以後,侵權人的賠償責任終止在哪一環?
案例27 撞斷電纜線,連環賠償何時休?
三、死亡賠償金是否可以當作死者生前債務的“責任財產”?
……
聚焦三 人身和財產混合損害賠償
聚焦四 精神損害賠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200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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