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求論

供求論亦稱“供求價值論”。指一種把商品價值的決定歸結於市場供求關係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商品無內在的價值,商品的價值完全由市場供求關係來決定: 當供大於求時,商品價值就低; 當求大於供時,商品價值就高。阿奎那、杜爾閣以及薩伊、馬爾薩斯、西尼爾、龐巴維克等對供求決定價值的思想都作過論述。馬歇爾擴展了供求價值論的內容。他以邊際效用論來解釋需求,以生產費用論來解釋供給,並運用數學工具,建立了表示供給與價格之間的函式關係的供給曲線和表示需求與價格之間的函式關係的需求曲線,再以均衡觀將二者加以綜合,得出結論說,在完全競爭的市場中兩條曲線相交之點,即供給與需求一致之點決定商品的價值 (均衡價格)。此後,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大都採用了馬歇爾的觀點。“供求論”的錯誤在於把價格當成價值,把價格變動看作是價值的變動,並顛倒了價格與價值的關係,認為是價格決定價值。這就完全割裂了價值與生產過程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供求論
  • 相關學科:經濟學
  • 代表人物:馬爾薩斯
  • 詞性:名詞
供求論缺點
供求論的錯誤是極為明顯的。市場上供求關係的變化,只能引起商品價格的變動,而不能使商品的價值發生變動。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商品所耗費的勞動決定的,只有生產上的勞動耗費改變了,才能夠改變商品的價值量。“供求論”者把價格當成價值,把價格變動當成價值變動,這是用現象代替了本質,是從事物的表面而不是從事物的本質看問題。 “供求論”永遠無法回答這樣一些問題:為什麼不同商品的價格總是圍繞著不同的水平上下波動呢?(譬如:一把雨傘的價格不管怎樣波動,它總不會超過一輛汽車的價格)。當市場上供給和需求處於平衡的時候,商品的價值又由什麼來決定呢?這些問題只有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才能予以科學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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