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供需理論

在提出並界定了“有代表性的商品包”的概念以後,馬歇爾以英國(E國)和德國(G國)的相互貿易為例。精心設計了一個貿易供求表,並以此展開了對國際供需關係決定國際貿易均衡的分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供需理論
  • 概念:有代表性的商品包
  • 提出者:馬歇爾
  • 來源國:英國,德國
概述,結論,

概述

見下表:
(I)
(II)
(III)
(IV)
(V)
E國的出口 /G國的進口
E國對貿易條件的要求
E國在一定貿易條件下的進口總量
G國對貿易條件的要求
G國在一定貿易條件下的出口總量
10000
10
1000
230
23000
20000
20
4000
175
35000
30000
30
9000
143
42900
40000
35
14000
122
48800
50000
40
20000
108
54000
60000
46
27600
95
57000
70000
55
38500
86
60200
80000
68
54400
82.5
66000
90000
78
70200
78
70200
100000
83
83000
76
76000
110000
86
94600
74.5
81950
120000
88.5
106200
73.75
88500

結論

表中第一欄:E國出口的商品包數量或G國進口的商品包數量;第二欄:E國出口第一欄所示之數量時,每百包出口商品要求交換到的G國出口商品包數量;第三欄:E國出口第一欄所示之數量時,能夠從G國換得的G國出口商品包數量(Ⅲ)=(Ⅰ)÷100×(Ⅱ);第四欄:G國進口第一欄所示之數量時,每進口一百包E國商品願意支付的本國出口商品包數量;第五欄:G國進口量為第一欄所示之數量時,願意支付的本國出口商品包的總量(Ⅴ)=(Ⅰ)÷100×(Ⅳ)。
如果用BE 和BG 分別表示兩國的出口商品包,從表中可見,當E國的貿易條件從100BE :10BG 逐漸改善為BE :85BG 時,E國的出口供給隨之從10000BE 增至12000BE ,與此同時,E國自G國的進口需求從10000BE 增至106200BG ;當G國的貿易條件從100BE :130BG 逐漸改善為100BE :73.75BG 時,G國自E國的進口需求隨之亦從10000增至12000,與此同時,G國對E國的出口供給亦從23000BE 增至88500BG 。
由此可以看出,E、G兩國的進口需求同它們各自的進口商品的相對價格水平成反比,E、G兩國的出口供給同它們各自的出口商品的相對價格水平成正比。在這樣一個貿易模型中,E國之出口供給為G國之進口需求,反之,G國之出口供給亦為E國之進口供給。因此,按照供求關係決定商品價格的一般原理,只有當E國的進口商品的價格或G國的出口商品的價格,恰使在這一價格水平上E國的進口總額等於G國的出口總額,或者說,只有當G國的進口商品的價格或E國的出口商品的價格,恰使在這一價格水平上G國的進口總額等於E國的出口總額,國際貿易才能達到均衡,這樣的價格才是國際均衡價格。
從表中可以看到,按照一般的供求規律,在本國出口商品相對價格變動的過程中,E、G兩國的出口供給與進口需求總是在不斷調整,只有國際貿易條件為100BE :78BG 時,E國願意出口90000包商品,同時願意從G國進口70200包商品;G國願意出口70200包商品,同時願意從E國進口90000包商品。如果用XE 表示E國的出口供給,用ME 表示E國的進口需求,用XG 表示G國的出口供給,用MG 表示G國的進口需求,有兩國的貿易均衡如下式:
XE = XG = 90000BE
XG = MG = 70200BG
在均衡國際貿易條件為100BE :78BG 時,同它們各自主觀要求的最起碼的貿易條件相比(E國出口100包商品要求至少交換10包G國的出口商品,G國自E國進口100包商品最多願意支付230 包本國出口商品),E、G兩國都獲得了相當可觀的貿易利益。按照均衡的國際貿易條件,E國每出口100包商品從G國多交換回68包商品,G國自E國每進口 100包商品可以少支付152包本國出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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