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規〔2017〕23號)精神,確保實現我市“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7年12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7年12月29日
  • 發布單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保障人民民眾健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改善雙贏,為建設生態文明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市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費增量控制在85萬噸標準煤以內。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5.62 萬噸、0.429 萬噸、1.89 萬噸、 3.274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6.64% 、7.1 %、10 %和4 %。
二、最佳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三)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深入貫徹落實“中國製造2025”,深化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促進制造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服務化。構建綠色製造體系,推進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不斷最佳化工業產品結構。支持重點行業改造升級,鼓勵企業瞄準國內國際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牽頭單位:市工信委,參加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質監局等)
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准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嚴格行業規範、準入管理和節能審查,對電力、建材、化工、船舶、煤炭、印染、造紙、焦化、電鍍等行業中,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不達標或生產、使用淘汰類產品的企業和產能,要依法依規有序退出。(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參加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等)
按照省工作部署,開展節能環保產業常規調查統計。(牽頭單位:市統計局)
(四)推動能源結構最佳化。加強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推廣使用優質煤、潔淨型煤,有序推進煤改氣、煤改電,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因地制宜發展水電和天然氣發電,協調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和生物質發電等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潔低碳電力供應。對超出規劃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能耗總量和強度目標考核。在民用建築採暖、工業與農業生產、港口、碼頭、機場等領域推進天然氣、電能替代,減少散燒煤和燃油消費。力爭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4%左右,逐步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質監局、統計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市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五)加強工業節能。實施工業能效趕超行動,加強高能耗行業能耗管控,在重點耗能行業全面推行能效對標,推進工業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推廣工業智慧型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到2020年,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化水平顯著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5%以上,電力、建材、化工等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或接近國內先進水平。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技術融合發展,提升工業生產效率和能耗效率。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工業園區的套用,將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標納入工業園區考核體系。(牽頭單位:市工信委,參加單位:市科技局、環保局、質監局等)
(六)強化建築節能。進一步提高建築能效,出台我省“65+”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提高門窗、屋面等關鍵部位節能要求,開展超低能耗建築建設試點。根據國家標準,編制我省綠色建築標準體系,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築面積占新建建築面積比重提高到20%。實施綠色建築全產業鏈發展計畫,推行綠色施工方式,推廣節能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築。開展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推動建築節能宜居綜合改造試點城市建設,完成公共建築節能改造任務。推進利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工業餘熱等解決建築用能需求。[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建設局,參加單位:市工信委、林業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市電力公司等]
(七)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推廣甩掛運輸等先進組織模式,提高多式聯運比重。大力發展公共運輸,推進“公交都市”創建活動,完善多層次的城市客運服務系統。促進交通用能清潔化,大力推廣節能環保汽車、新能源汽車、天然氣(CNG/LNG)清潔能源汽車、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等,並支持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推進機場地面車輛“油改電”、新能源套用等綠色民航項目實施。推動交通運輸智慧型化,建立公眾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務系統,引導培育“共享型”交通運輸模式。(市交通運輸局、科技局、工信委、環保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城管執法局、佳木斯機場管理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企業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和機制,加快淘汰落後用能設備,推動照明、製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貫徹綠色商場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示範,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定綠色產品專櫃,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推行綠色飯店標準體系和綠色飯店建設。加快綠色倉儲建設,支持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牽頭單位:市商務經合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城管執法局、城鄉建設局、質監局、旅遊發展委等)
(九)推進農業農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發展農業節能棚室。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推動城鎮燃氣管網向農村延伸和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因地制宜採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空氣熱能、淺層地熱能等解決農房採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鼓勵使用生物質可再生能源,推廣液化石油氣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市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鼓勵農村居民使用高效節能電器。(牽頭單位:市農委、發展改革委、工信委,參加單位:市科技局、城鄉建設局,市電力公司等)
(十)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公共機構率先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新建建築全部達到綠色建築標準。推進公共機構以契約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契約能源管理服務,探索用能託管模式。2020年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和人均能耗均比2015年降低11%。推動公共機構建立能耗基準和公開能源資源消費信息。公共機構節能試點示範,創建3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遴選3家能效領跑者。公共機構率先淘汰老舊車,率先採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公共機構率先淘汰採暖鍋爐、茶浴爐、食堂大灶等燃煤設施,實施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率先使用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清潔能源提供供電、供熱/製冷服務。(牽頭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參加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十一)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按照省部署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各縣(市)區分別對“千家”、“萬家”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重點用能單位要圍繞能耗總量控制和能效目標,對用能實行年度預算管理。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建設能源管理體系並開展效果評價,健全能源消費台賬。按照標準要求配備能源計量器具,進一步完善能源計量體系。依法開展能源審計,組織實施能源績效評價,開展達標對標和節能自願活動,採取企業節能自願承諾和政府適當引導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嚴格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等制度。(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機關事務管理局、教育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質監局、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組織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推進鍋爐生產、經營、使用等全過程節能環保監督標準化管理。自2012年11月11日後,新生產燃煤承壓鍋爐效率不低於80%,生物質燃料鍋爐熱效率分別不低於80%和86%液體燃氣承壓鍋爐效率不低於90%。普及鍋爐能效和環保測試,強化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節能環保專項培訓。開展鍋爐節能環保普查整治,開展電梯能效測試與評價,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鼓勵永磁同步電機、變頻調速、能量反饋裝置等節能技術的集成套用,開展老舊電梯安全節能改造工程試點。推廣高效換熱器,提升熱交換系統能效水平。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開發和推廣套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壓縮機等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市質監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城鄉建設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三)控制重點區域流域排放。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黑政辦發〔2016〕25號)要求,各縣(市)區政府要實施燃煤總量控制制度。[各縣(市)區負責]
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加快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利用工業園區周邊低品位餘熱實施供熱改造,淘汰供熱供氣範圍內的燃煤鍋爐(窯爐)。(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委、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結合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施行業、區域、流域重點污染物總量減排,對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嚴格控制松花江幹流沿岸的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醫藥製造、化學纖維製造、紡織印染等項目。分區域制定實施水泥、平板玻璃、鍋爐、造紙、印染、化工、焦化、原料藥製造、電鍍等重點行業、領域限期整治方案,升級改造環保設施,力爭穩定達標。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行動。城市建成區內的現有建材、造紙、印染、原料藥製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市環保局、工信委、質監局、財政局、城鄉建設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畫。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工業企業環境管理體系。繼續推行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逐步擴大總量減排行業範圍。以削減持久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污染物為未來我市實施工業特徵污染物削減計畫的重點。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大力推進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全面推進現有企業達標排放,嚴格執行農藥、製藥、家具、印刷等行業排放標準,控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推動有關企業實施原料替代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聚集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及污染治理。加強工業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推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建立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參加單位:市工信委、城鄉建設局、財政局、質監局、物價監管局等)
(十五)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全面推進移動源排放控制。嚴格執行新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標準,按照國家部署及時實施機動車國Ⅵ排放標準。加速淘汰黃標車、老舊機動車、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機械。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種車輛和市政用車(如環衛、清雪)等車輛與設備。2017年基本淘汰全市範圍內黃標車。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減排,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港使用岸電,50%的貨櫃、客混專業化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加快完成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及發布,嚴格實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單制度,推進溢油應急庫建設,提升防控船舶溢油事故能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礦石碼頭堆場全面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實現煤炭、礦石封閉儲存。加快油品質量升級,2018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與國Ⅴ標準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按照國家部署及時實施第六階段汽、柴油國家(國Ⅵ)標準,2020年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並軌,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均統一使用相同標準的柴油。車用汽柴油應加入符合要求的清淨劑。嚴格執行《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推進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原油成品油碼頭、原油成品油運輸船舶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加強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和油品質量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質監局、海事局,參加單位:市財政局、工商局等)
(十六)強化生活源污染綜合整治。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發展進行填平補齊、升級改造,完善配套管網,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情況的運行監管。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大力推進合流制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採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鼓勵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逐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注重污水處理廠污泥安全處理處置,杜絕二次污染。到2020年,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率達到95%左右。加強生活垃圾回收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的管理和督導,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處理水平,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普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廣垃圾分類和就近資源化利用。[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建設局、水務局、城管執法局、發展改革委、環保局、工信委、農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大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力度,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煤,推廣使用潔淨煤、先進民用爐具,制定散煤質量標準,加強民用散煤管理,力爭到2020年底前區域內散煤治理取得明顯進展。(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城鄉建設局、財政局、物價監管局,市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治理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污染,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家具、印刷、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採購企業要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市環保局、城管執法局、工信委、財政局、質監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推進農業污染防治。大力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推進農業清潔生產。促進畜禽養殖場糞便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建設秸稈、糞便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加強分區分類管理,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規模畜禽養殖廠(小區)和養殖專業戶並給予合理補償。開展農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農膜回收率達到60%以上,努力提高和推廣生物可降解地膜。深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提倡增施有機肥、生物肥料,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到2020年實現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2%以上。試點開展農藥殘液及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建立逐級監督落實機制,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加強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秸稈禁燒。(牽頭單位:市農委、畜牧獸醫局、環保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質監局等)
五、實施節能減排工程
(十八)節能重點工程。按照省部署,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電機系統能效提升、餘熱暖民、綠色照明、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範、能量系統最佳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契約能源管理推進、城鎮化節能升級改造等節能重點工程,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委、財政局、城鄉建設局、質監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主要大氣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程,到2017年末完成30萬千瓦以上發電機組的超低排放改造。限期淘汰落後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機組。(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電力、鋼鐵、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排放治理工程。推進石化、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參加單位:市工信委、財政局、國資辦、質監局等)
(二十)主要水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加強城市、縣城和其他建制鎮生活污染減排設施建設。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實施城鎮污水、工業園區廢水、污泥處理設施建設與提標改造工程,推進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財政局、水務局、高新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力爭75%以上的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棄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牽頭單位:市環保局、畜牧獸醫局)
(二十一)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工程。探索現有園區的循環化改造升級,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築垃圾等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善城市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大力發展再製造產業,鼓勵專業化再製造服務公司與生產製造企業合作,開展再製造專業技術服務。統籌推進煤矸石、粉煤灰、冶煉和化工廢渣、農作物秸稈等廢棄物綜合利用。力爭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3%以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75%。(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城鄉建設局、城管執法局、工信委、環保局、商務經合局、農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二)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示範推廣。加快節能減排科技資源集成和統籌部署,繼續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大科技產業化工程。加快高超超臨界發電、低品位餘熱發電、小型燃氣輪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細顆粒物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汽車尾氣淨化、高排放機動車前後端治理集成技術、原油和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垃圾滲濾液處理、多污染協同處理等新型技術裝備研發和產業化。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餘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成熟適用技術。遴選一批節能減排協同效益突出、產業化前景好的先進技術,推廣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市科技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套用。推進區域、城鎮、園區、用能單位等系統用能和節能。因地制宜整合高耗能企業的餘熱余能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實現能源梯級利用。大力發展“網際網路+”智慧能源,支持基於網際網路的能源創新,推動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統,鼓勵發展智慧型家居、智慧型樓宇、智慧型小區和智慧型工廠,推動鍋爐系統、供熱/製冷系統、電機系統、照明系統等最佳化升級。(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科技局、財政局、城鄉建設局、質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台和服務體系。按照省部署,探索建立節能減排技術評估體系和科技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台,建設綠色技術服務平台,推動建立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的檢測認證服務機制。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節能減排科技企業和服務基地,建立一批節能科技成果轉移促進中心和交流轉化平台,組建一批節能減排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研究煙氣脫硫脫硝除塵、機動車污染治理等節能減排技術服務基地(平台)等。按照省部署,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加快引進國外節能環保新技術、新裝備,推動市內節能減排先進技術裝備“走出去”。(市科技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質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節能減排支持政策
(二十五)完善價格收費政策。全面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嚴格清理地方違規出台的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實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嚴格落實水泥、鋼鐵等行業階梯電價政策,促進節能降耗。完善居民階梯電價(煤改電除外)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階梯氣價(煤改氣除外)、水價制度。推進供熱計量收費改革,嚴格執行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加強運行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環保電價政策的行為。因地制宜制定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落實污水處理費政策,完善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加大垃圾處理費收繳力度,提高收繳率。[市物價監管局、財政局、工信委、環保局、城鄉建設局、水務局和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加大對節能減排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創新財政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項目的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推廣節能環保服務政府採購,推行政府綠色採購,落實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採購和優先採購制度。對節能減排工作任務完成較好的地區和企業予以獎勵。落實支持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從事國家鼓勵類項目的企業進口自用節能減排技術裝備且符合政策規定的,免徵進口關稅。(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城鄉建設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二十七)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給予多元化融資支持。健全市場化綠色信貸擔保機制,對於使用綠色信貸的項目單位,可按照規定申請財政貼息支持。對銀行機構實施綠色評級,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綠色信貸機制,支持以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推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積極推動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鼓勵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設立節能環保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通過資本市場融資,鼓勵綠色信貸資產、節能減排項目應收賬款證券化。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積極推動綠色金融領域國際合作。(牽頭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佳木斯中心支行、市財政局、環保局)
八、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二十八)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健全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等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建立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繼續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推行契約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契約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諮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託管等“一站式”契約能源管理綜合服務。落實國家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有關要求,任何地方和單位不得以是否具備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資格限制企業開展業務。按照省工作安排,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級政府加大對契約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機構按照契約能源管理契約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培育以契約能源管理資產交易為特色的資產交易平台。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創新投債貸結合促進契約能源管理業務發展。(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工信委、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佳木斯中心支行、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繼續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黑政辦發〔2015〕56號)。鼓勵在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行、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等領域推行第三方治理。加大對環保產業、科技創新的扶持與投入,積極培育並支持市內第三方治理企業加強科技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挖掘、培育、引導第三方治理企業在境內上市或新三板掛牌,推動企業藉助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強化環保執法,增強排污企業委託第三方治理的內生動力。(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城鄉建設局、工信委、科技局、財政局、金融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推廣電能服務,鼓勵電力用戶積極採用節電技術產品,最佳化用電方式。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擴大市場化電量比例,積極推進售電側改革。嚴格按照用電類別執行峰谷電價、分時電價政策。加強智慧型電網建設,增強電網調峰和需求側回響能力。(牽頭單位:市工信委,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物價監管局,市電力公司等)
九、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十二)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範圍。按照國家部署,推動建立健全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線上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實現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定期公布各地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鼓勵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重點減排工程調度管理,對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重點減排工程建設滯後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及時預警。(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統計局、工信委、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質監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將全市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分解到各地。各縣(市)區要根據市政府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並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責任。按照國家部署,逐步建立市、縣兩級用能預算管理體系,編制用能預算管理方案。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工程減排,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科學確定減排指標,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地區承擔更多的減排任務。(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工信委、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堅持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建立以環境質量改善為導向的減排考核制度。根據工作需要,市政府原則上每年組織開展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縣(市)區實行問責,對未完成市政府下達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必要時開展環境保護督查。按照省部署,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並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系統,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准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落實市出資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表彰獎勵。(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市綜合考評辦、市工信委、財政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質監局、統計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三十五)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適時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加強節能審查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環保局、城鄉建設局、質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六)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加強工作力量。完善市、縣兩級節能監察體系。健全環保監管體制,開展市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試點,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空氣品質和污染排放自動線上監測工作。開展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深入推進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範,開展計量檢測、能效計量比對等節能服務活動,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按照國家部署,建立能源消耗數據核查機制。推動大數據在節能減排領域的套用。創新節能管理和服務模式,探索能效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試點,促進用能單位經驗分享。開展節能減排相關培訓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財政局、環保局、統計局、城鄉建設局、質監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三十七)推行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開展舊衣“零拋棄”活動,方便閒置舊物交換。積極引導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消費,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過度包裝,儘可能選用低揮發性水性塗料和環境友好型材料。加快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鼓勵建立綠色批發市場、節能超市等綠色流通主體。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出行,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閒模式。(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工信委、財政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經合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八)倡導全民參與。推動全社會樹立節能是第一能源、節約就是增加資源的理念,深入開展全民節約行動和節能“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軍營、進商超、進賓館、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等“十進”活動。制播節能減排公益廣告,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節能減排博物館、展示館和節能減排宣傳教育示範基地,形成人人、事事、時時參與節能減排的社會氛圍。發展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鼓勵公眾參與節能減排公益活動。加強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國際合作。(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工信委、財政局、城鄉建設局、質監局、文廣新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九)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報導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規用能和各種浪費行為。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擴大公開範圍,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佳木斯市“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已經2017年12月7日市政府第十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政策解讀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規〔2017〕23號)精神,確保實現佳木斯市“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制定依據
(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規〔2017〕23號)
三、主要目標和工作措施
(一)主要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市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費增量控制在85萬噸標準煤以內。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5.62 萬噸、0.429 萬噸、1.89 萬噸、 3.274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6.64% 、7.1%、10%和4%。
(二)主要工作措施。
《方案》從十一個方面明確了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的具體措施:一是最佳化產業和能源結構,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新興產業,降低煤炭消費比重。二是加強重點領域節能,提升工業、建築、交通、商貿、農村、公共機構和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三是深化主要污染物減排,改變單純按行政區域為單元分解控制總量指標的方式,通過實施排污許可制,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總量控制制度,控制重點流域和工業、農業、生活、移動源污染物排放。四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強城市廢棄物處理和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五是實施節能、循環經濟、主要大氣污染物和主要水污染物減排等重點工程。六是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區域、城鎮、園區、用能單位等系統用能和節能。七是完善支持節能減排的價格收費、財稅激勵、綠色金融等政策。八是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推行契約能源管理、綠色標識認證、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電力需求側管理。九是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強化評價考核。十是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嚴格監督檢查,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十一是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推行綠色消費,強化社會監督。
佳木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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