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種子檢驗

作物種子檢驗

以儀器或感官鑑別作物種子品質的操作程式和方法。檢驗結果按統一標準分級後,可據以確定種子在生產上的使用價值,並為貯藏、運輸、推廣銷售和引種交換等提供科學依據。種子檢驗是保證作物種子具有優良品質的必要手段和實現種子標準化的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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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種子檢驗的對象包括用於播種的各種植物繁殖器官,即廣義的種子。其中除植物的真種子(如豆類和瓜類的種子)外,還有一部分果實(如禾穀類的穎果和菊科植物的瘦果)及各種營養繁殖器官(如甘薯的塊根和馬鈴薯的塊莖)。
沿革1869年,種子科學的創始人F.諾伯在德國薩克森州的塔蘭特建立了世界第一所種子檢驗實驗室,並於1876年出版了《種子學手冊》。其後許多國家相繼建立了種子檢驗專門機構。1906年第一次國際種子檢驗會議在德國漢堡召開。1921年又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第3次種子檢驗會議,並成立了歐洲種子檢驗協會。其後於1924年在英國劍橋召開的第4次國際種子檢驗會議上,正式成立了國際種子檢驗協會。
內容和方法作物種子品質的檢驗包括品種品質檢驗和播種品質檢驗兩方面的內容。前者主要指品種的真實性(典型性)和純度;後者的主要衡量指標是淨度、水分、發芽力、生活力、種子活力、千粒重、容重及健康狀況等。檢驗方法分田間檢驗和室內檢驗兩種:
田間檢驗種子收穫前在田間鑑定品種真實性、品種純度、有無雜草和病蟲害,以及田間隔離情況等,一般分幾次在田間考查或取樣帶回室內鑑定。

詳情

室內檢驗主要是進行播種品質的鑑定。首先檢取有代表性的種子樣品,然後按規定的程式和方法用相應儀器進行檢驗。測定的項目有:①淨度。以去除雜質後的種子占送驗樣品總重量的百分率表示。雜質包括有生命雜質如異作物種子、雜草種子、蟲癭和菌核等;無生命雜質如稃殼、莖葉碎片和泥砂等;廢種子如發過芽、破碎和瘦癟的種子等。②發芽力。包括發芽勢和發芽率,通過發芽試驗測定。發芽勢為試驗初期規定日期內正常發芽的種子數占供試種子粒數的百分率。發芽率為試驗終期全部正常發芽的種子數占供試種子粒數的百分率。發芽試驗的期限因作物種類和條件而不同,應按照種子檢驗規程中所規定的標準進行。尚未通過休眠期的種子具有生命力而不發芽,可用四唑法測定其生活力;也可用高溫或低溫預措法、過氧化氫(雙氧水)或稀硝酸等藥劑處理種子,解除休眠後再測定發芽力。③水分,即種子含水量。以百分率表示。按照規定方法,先將種子樣品經過適當處理(磨碎、切片、剝殼或剪成數段),以一定重量放在電烘箱中,保持105℃的恆溫,烘8小時後取出冷卻稱重,計算含水分百分率。④千粒重和容重。千粒重以克為單位。容重可用容重器測定,以克/升表示。
種子檢驗制度已在世界範圍內普遍推行。為了保證檢驗結果的一致性,防止種子貿易糾紛,國際間的種子檢驗以《國際種子檢驗規程》為共同準則,凡國際種子檢驗協會的會員國,必須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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