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炮

佛山大炮

22歲的廣西男子林某,2010年3月以來在佛山等地70多次嫖娼,他將70多篇嫖娼心得和171張照片發在“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賭”部落格網頁里任人瀏覽,共有124000人次點擊。從南海警方獲悉,林某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於11月21日被抓獲,隨後被刑事拘留,1月6日被該院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正式逮捕,該案正處於移送公訴階段。南海檢察院還表明,在作出批捕的同時,他們還在積極引導偵查機關,就本案嫖娼日記中透露的嫖娼賣淫線索開展相應的社會治安治理整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某龍
  • 別名:佛山大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事件起因,人物經歷,法律根據,

事件起因

男子林某龍將嫖娼心得和照片發在部落格網頁里任人瀏覽。記者昨日從南海警方獲悉,警方已提請南海區檢察院批捕。據警方介紹,11月4日,警方發現網民“佛山大炮Fans”於11月3日20時許,在一本地論壇發表題為《弓雖!網上驚現佛山最牛嫖娼日記》的帖子,並稱本地網民“佛山大炮”每次嫖娼之後寫成日記和把自拍照片發到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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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山派出所民警發現有一名男子以“佛山大炮”網名在部落格上發布“嫖妓心得”,並拍攝淫穢圖片來博取點擊率,對社會造成極壞的影響。21日18時許,獅山派出所聯合南海分局網監大隊,在南海區獅山鎮某公司電子閱覽室,將正在上網的林某龍當場抓獲。

人物經歷

佛山大炮,22歲,國中文化,廣西南寧市橫縣新福鎮人,在獅山一公司上班。經審查,2009年3月份,佛山大炮在家鄉沙坪鎮的一間黑網咖開通了部落格。佛山大炮交代,僅從3月起至11月期間,佛山大炮共嫖娼70多次。每次嫖娼後,佛山大炮用手機拍攝嫖娼時的照片並寫嫖娼心得,然後在公司的員工電子閱覽室內電腦上,將其發到“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賭”部落格網頁里。
佛山大炮部落格圖片佛山大炮部落格圖片
嫌疑人佛山大炮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已供認。傳播淫穢物品罪,提請南海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法律根據

傳播淫穢物品可處二年以下刑罰
佛山最牛嫖娼日記佛山最牛嫖娼日記
律師表示,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為目的,在社會上傳播淫穢的書刊、圖片等 其 他 淫 穢 物品,利用網際網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也屬於該罪。傳播既可以是直接傳播赤裸裸的淫穢物品,也可以改頭換面,譬如在小說中故意加入淫穢描寫等。
行為人的動機可能是多種多樣的,有人是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討好他人或引誘他人墮落等。而該案件中的林某,雖然沒有故意,但他在部落格上沒有設定任何密碼,任何網友都可以觀看,況且點擊率很高,造成嚴重的後果,應該構成該罪。如果他將這些日記放在自己的電腦上不外流,那就不構成犯罪。一旦罪名成立,林某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處罰
1988年9月3日出生的“佛山大炮”文化程度僅為國中,他從2009年3月開始炮製自己的“嫖娼心得”,並發布在網上引來瘋傳,最終被判刑一年。“佛山大炮”或許沒有想到,自己寫“嫖娼心得”這么得心應手,怎么會淪為一個罪人?因為大炮同學是否知道有傳播淫穢物品這項罪名很難說。
“佛山大炮”出獄後又寫“溝女” 警方關注
沉寂了一段時間的“佛山大炮”又重出江湖了!前晚網友“佛山大炮2012”在佛山本地論壇天天新上發帖稱,時隔多月後,他又回來了,並發了5張在佛山祖廟門前的正面照片。而“大炮哥”過去使用的部落格也活躍起來,並且從12月22日起至今已經發了4篇博文,其中有些內容再次涉及外出“溝女”之事,只不過獄後他寫的這些內容顯然收斂了很多。
記者從南海公安獲悉,“佛山大炮”的確已出獄,並且對“佛山大炮”的部落格也再次關注。不過,從目前來看,“佛山大炮”所寫內容尚未構成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
論壇高調發帖稱“回來了”
網友“佛山大炮2012”在天天新論壇發了一個名為《佛山的朋友們你們好》的帖子。在帖中,“佛山大炮2012”稱,他在佛山生活多年,把人生最美麗的年華都奉獻給了佛山,自己雖是個外來人,但對佛山這個城市一直有著一種深深的眷戀之情。
“時隔多月後,今天我又回到了佛山,不知怎么形容我此時的心情,只能說很開心很激動,這種喜悅的心情當然要與佛山700萬市民分享”。“佛山大炮2012”說,他是第一次玩論壇這種東西,希望佛山的朋友多一分包容多一分理解,相信2012年是充滿希望的一年。接著,他又上傳了5張在祖廟門口拍的照片,以證實自己所言不虛。
昨日下午2時許,“佛山大炮2012”在論壇上又發了一篇《番禺市橋之夜》,在文章中他稱在元宵節前一天他約了一位家“可以做我媽的阿姨”,可惜當晚對方爽約。因為已經開好了房,於是他就“走出房間決定溝條女翻來”。在“本狼路過捷運公園時遇到了個女孩,此時的她正坐在石板上哭泣”,“大炮哥”安慰了她一下後,女孩抬頭望了望他,遲疑片刻後竟把頭靠進了他的懷裡……
新寫部落格風格未變但更隱晦
這個“佛山大炮2012”是不是此前被南海公安抓到的那一個?記者根據此前“佛山大炮”使用的部落格網址搜尋,原來的“佛山大炮”部落格名字已經變成了“熱愛祖國”。
記者發現,在他的這個部落格中的個人基本資料中顯示,暱稱依然叫“佛山大炮”,廣西南寧橫縣人,他自我介紹為:“呵呵~~吃肉動物”,頭像也改為在祖廟門前的那一張。
在這個部落格中入獄前的內容已全部刪除了,不過從2011年12月22日開始到昨天他寫了包括《××××之夜》等4篇博文。在12月22日的第一篇博文中,“佛山大炮”頭一句話就寫“今天是冬至節,當然對本狼來說有肉吃就是過節”。在博文中他說自己在廣西找到一個外國女人,不過他說並沒有把對方怎么樣。而在另外兩篇博文中,“大炮哥”都寫到了“溝女”的內容。
瀏覽完“佛山大炮”的博文後,相對含蓄了很多,沒有圖片,細節也沒有那么露骨了,而對“溝女”的地點也隱晦了很多。
blog
“大炮”有話說:
要寫獄中日子 擔心得罪人
自稱改變風格 談不上淫穢
昨日通過部落格的訊息記者聯繫到“佛山大炮”,他承認在論壇上發的內容都是自己寫的,接下來還要寫在獄中的日子,但有點擔心得罪人。而當下午5時許記者再次登錄其部落格時,他已將其中第三篇部落格“正月初四”刪除。
“佛山大炮”還在微博訊息中稱,他已經改變了風格,發的這些內容應該談不上淫穢。
回顧
“嫖妓心得”放部落格他曾獲刑1年
2010年11月3日,佛山本地論壇上的一個名為《弓雖!網上驚現佛山最牛嫖娼日記》的帖子中,網友“佛山大炮fans”透露,他上網發現佛山一牛人叫“佛山大炮”,把每次去髮廊的“嫖妓心得”都寫成日記放在部落格上,並且附有自拍照。在日記中,“佛山大炮”對自己的嫖娼經歷過程寫得非常詳細,不但有嫖娼的場所名稱,還有具體時間、服務項目、服務價格、技師評分、特色服務等,博取點擊率。
2010年11月21日18時許,南海警方在獅山鎮某公司電子閱覽室,將正在上網真名為林成龍的“佛山大炮”當場抓獲,次日刑拘,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後據“佛山大炮”供稱,他的第一次嫖娼始自2005年,在梅州的一個偏僻小鎮上,那年他才17歲。一個夏天的晚上,一位茂名大叔帶他走進了髮廊,從此他就一發不可收,覺得嫖娼像吃飯一樣平常,5年間他一共嫖娼大概300次。其中僅2010年3月至案發,他嫖娼就高達70多次。在6月30日,南海法院一審以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
南海警方:
“佛山大炮”確已出獄
其實早在去年12月初,就有細心網友發現“佛山大炮”出獄的訊息。網友“Chenjc91”發帖稱,“大炮哥進去之前,有幸收藏了大炮哥的部落格網站。自從大炮哥進去之後,網站一直處於關閉狀態。今天偶然點擊,居然被我發現部落格又開通啦……只是一切都不同啦,部落格的主題居然是:熱愛祖國!看來大炮哥被徹底改造啦”。
記者從“佛山大炮”開始被羈押的時間到更新部落格來推算,“佛山大炮”確實已羈押了大約一年時間,時間點吻合。昨日記者從南海警方獲悉,在11月底,“佛山大炮”林成龍確已出獄,警方對他出獄後寫的部落格也多次關注,雖然他寫的內容依然不雅,但跟案發前相比已經收斂了很多,尚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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