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顯傳(佛國記)

法顯傳

佛國記一般指本詞條

法顯傳》又名《歷游天竺記》、《昔道人法顯從長安行西至天竺傳》、《釋法顯行傳》、《歷游天竺記傳》、《佛國記》等,一卷。東晉法顯撰,成於義熙十二年(416)。

《佛國記》一卷,全文13980字,全部記述作者公元399至413年的旅行經歷,體裁是一部典型的遊記,也屬佛教地誌類著作。

這部書是研究中國與印度巴基斯坦等國的交通和歷史的重要史料。伴隨佛教而來的西域印度文化,在語言、藝術、天文、醫學等許多方面,對我國文化產生了積極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顯傳
  • 別名:歷游天竺記、釋法顯行傳、佛國記
  • 完稿時間:成於義熙十二年(416)
  • 文字數目:13980字
  • 性質:書籍
  • 傳芳起點:青島
內容,意義,法顯,四庫提要記載,

內容

本書記敘了法顯與同侶發跡長安,度沙河(又稱流沙,指敦煌以西至今新疆若羌縣之間的沙漠),逾蔥嶺(指喀喇崑崙山),歷經艱辛而至北天竺,爾後週遊西天竺中天竺、東天竺,最後從海上返回的全部行程及其見聞。
法顯傳
所記凡三十二國,依次是:乾歸、耨檀(上二國在長安至敦煌之間,分別是北方十六國中的西秦和南涼)、鄯善、焉夷、于闐、子合、於麾、竭叉(上六國在敦煌至蔥嶺之間,在今新疆境內)、陀歷、烏萇、宿呵多、犍陀衛、竺剎屍羅、弗樓沙、那竭、羅夷、跋那、毗荼(上十國是北天竺和西天竺諸國,分別位於今克什米爾西北部、巴基斯坦北部、阿富汗東部和印度北部一帶)、摩頭羅、僧伽施、沙祗大、拘薩羅、藍莫、毗舍離、摩揭提、迦屍、拘睒彌、達□、瞻波、多摩梨帝(上十二國是中天竺、東天竺諸國,大部分在今印度境內,個別處於尼泊爾南部)、師子、耶婆提(上二國為歸途所經)。其中達□國系作者聽聞所見,其餘的三十一國均為作者游履所及。
此外,還有一些未標國名的城市,如罽饒夷城、迦維羅衛城、拘夷那竭城等。書中不僅簡要地記載了法顯遊歷天竺的行進路線、住留時日及主要活動,而且真實地記敘了所經亞洲各國及我國新疆地區在公元五世紀初的歷史狀況,如里程、方位、山川、氣候、人口、語言、風俗、物產、政治、宗教等,特別是佛教的寺廟、遺蹟、僧尼數目、所習教說,以及眾多的佛教傳說。
佛國記佛國記
法顯從印度斯里蘭卡歸國,義熙八年(412)在青州長廣郡牢山即今天青島的嶗山登入,第二年到達當時東晉首都建康(今南京)。在建康,法顯寫成記載自己求法經歷的《法顯傳》,寫成的時間大約是在義熙十二年(416)。
佛國記》講述了中國人篤信佛家,他們把一切因緣際會、聚散離合,以及人世間的千絲萬縷複雜而微妙的關係,都歸結在了一個“緣”字上。佛家故事裡說,每個人都有他的前世、今世、來世,那是一種苦難生命必經的輪迴,每個人都將在那裡演繹屬於他們的“緣”。佛的世界確實神妙,比如:佛的戒律有哪些?進寺廟禮佛要注意哪些事項?上香有哪些禮儀?放生的時間及前期有哪些準備工作?居士在家供佛的方位、程式等等,這些大眾關心的問題,《佛國記》都一一做了介紹。
在《佛國記》內,廣州被視為“漢地”,當時漢族地區的南部至少已包含廣東地區在內,文中雲「法顯於船上.......趣廣州。一月餘日,夜皷二時,遇黑風暴雨。商人、賈客皆悉惶怖,法顯爾時亦一心念觀世音及漢地眾僧。蒙威神祐,得至天曉。曉已,諸婆羅門議言:『坐載此沙門,使我不利,遭此大苦。當下比丘置海島邊。不可為一人令我等危嶮。』法顯本檀越言︰『汝若下此比丘,亦並下我!不爾,便當殺我!汝其下此沙門,吾到漢地,當向國王言汝也。漢地王亦敬信佛法,重比丘僧。』諸商人躊躇,不敢便下。」

意義

它是漢人從長安經西域印度的陸路行程,和從印度泛海至中國的海路航線的最早記錄。由於書中記敘的西域古國早已滅亡,典冊罕存,本書便成了研究這些古國的歷史變遷的稀世珍寶,因而受到了中外學者的高度重視。自十九世紀以來,先後被譯成法文、英文、日文等,出現了一批專門研究此書的著作。

法顯

法顯是中國東晉時代的僧人,也是中國歷史上有記載的第一位到達了印度本土的中國人。中國歷史上的佛教求法僧,最傑出、最有成就的,公推法顯玄奘義淨,其中法顯的年代最早。
《法顯傳》是法顯唯一的著作,寫成於他歸國後不久。法顯的事跡今天能為人所知,絕大部分亦依賴於此書。但此書的價值,不僅僅限於記述了法顯個人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它是中國人最早以實地的經歷,根據個人的所見所聞,記載一千五六百年以前中亞南亞,部分也包括東南亞的歷史、地理、宗教的一部傑作。與它同時,世界上沒有任何其他人有類似法顯的經歷,或者寫有類似的書,《法顯傳》因此有它的特殊的地位和價值,這種地位和價值獨有而不可取代。

四庫提要記載

《佛國記》·一卷(內府藏本)
宋釋法顯撰。杜佑《通典》引此書,又作法明。蓋中宗諱顯,唐人以明字代之,故原注有“國諱改焉”四字也。法顯,晉義熙中自長安游天竺,經三十餘國。還到京,與天竺禪師參互辨定,以成是書。
胡震亨刻入秘冊函中,從舊題曰《佛國記》。而震亨附跋則以為當名《法顯傳》。今考酈道元水經注》引此書,所云“於此順嶺西南行十五日”以下八十九字,又引“恆水上流有一國”以下二百七十六字,皆稱曰《法顯傳》,則震亨之說似為有據。
然《隋志·雜傳類》中載《法顯傳》二卷,《法顯行傳》一卷,不著撰人,《地理類》載《佛國記》一卷,注曰沙門釋法顯撰。一書兩收,三名互見,則亦不必定改《法顯傳》也。
其書以天竺為中國,以中國為邊地。蓋釋氏自尊其教,其誕謬不足與爭。又于闐即今和闐,自古以來,崇回回教法,《欽定西域圖志》考證甚明。而此書載其有十四僧伽藍,眾僧數萬人,則所記亦不必盡實。然六朝舊笈,流傳頗久,其敘述古雅,亦非後來行記所及。存廣異聞,亦無不可也。書中稱弘始三年,歲在己亥,案《晉書》姚萇弘始二年,為晉隆安四年,當稱庚子,所紀較前差一年。然《晉書》本紀載趙石虎建武六年,當鹹康五年,歲在己亥。而《金石錄》載《趙橫山李君神碑》及《西門豹祠殿基記》,乃均作建武六年庚子,復後差一年。蓋其時諸國紛爭,或逾年改元,或不逾年改元,漫無定製。又南北隔絕,傳聞異詞,未可斷史之必是,此之必非。今仍其舊文,以從闕疑之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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