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弘敬

何弘敬(807-866年),本名何重順,字子肅,靈武(今寧夏永寧縣)人。唐朝割據軍閥,魏博節度使贈太師何進滔之子。

元和二年(807年)出生,祖籍廬江郡(今安徽廬江縣)。十八歲從軍,累有戰功。唐文宗即位,拜為御史中丞、上柱國,遷御史大夫唐武宗開成五年,襲為魏博節度使,封游擊將軍金吾衛大將軍,遷銀青光祿大夫、戶部尚書,參與澤潞之戰,平定劉稹,檢校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開府儀同三司。唐懿宗鹹通六年,平定交趾,拜檢校太尉兼中書令,封楚國公。鹹通七年(866年)卒,享年六十歲,贈太師。

基本介紹

  • 本名:何弘敬
  • 別稱:何重順
  • 字號:字子肅
  • 所處時代:唐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靈州靈武縣
  • 出生時間:元和二年(807年)
  • 去世時間:鹹通七年(866年)
  • 主要成就:魏博節度 開府儀同三司 上柱國 楚國公
人物背景,親屬成員,墓志銘,軼事典故,

人物背景

何進滔家族世代行伍,多為本州軍校。年輕時,就以慕僚身份客居魏博(今河北大名縣)節度使田弘正軍中。後來,領兵征討李師道等有功,先升侍御史,後領魏博節度使,成為主管地方軍政財權的地方大員,統治魏鎮十餘年,地方人民安居樂業。他的兒子何弘敬,孫子何全橘也曾先後承襲魏鎮節度大使。因而,何進滔祖孫三代統治魏鎮長達42年之久,並全部由地方節度使升任同平章事(宰相),成為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出將入相,三世統治地方,三世繼任宰相,由地方官進而入主中央中樞機構的世代官宦人家的顯例。
開成五年(840),何進滔卒,其子何重順襲。武宗詔河陽李執方、滄州劉約諭朝京師,或割地自效,不聽命。乃授福王李綰節度大使,以重順自副,賜名弘敬。帝討劉稹,加東面詔討使。何弘敬倚劉稹相脣齒,無深入意。詔因稱其事母孝,在軍久,宜亟戰,弘敬亦自如。及王宰桑乾河攻澤州,天子慮劉稹起山東兵,命弘敬掎角塞其道,陰不奉詔。王元逵克邢州,攻上黨。何弘敬不得已,乃出師。未幾,王宰統陳許兵馬假道收磁州。弘敬懼,乃進戰,拔平恩縣,詔檢校尚書左僕射。澤潞平定後,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懿宗初,兼中書令,封楚國公。鹹通七年死,贈太師。

親屬成員

高祖:本州軍校
曾祖:何俊,本州軍校,贈左散騎常侍
祖父:何默,夏州衙前兵馬使,檢校太子賓客,試太常卿,贈太保
父親:何進滔,魏博節度使,贈太師,諡號為定
母親:康氏,衛國太夫人
兒子:
長子:何全皞,起復震麾將軍、守金吾將軍、檢校右僕射、兼御史大夫、充魏博節度觀察處置等使。
次子:何全肇,奉義郎、檢校光祿少卿、兼貝州別駕、賜緋魚袋。
三子:何全綽,奉義郎、行貝州司倉參軍。
四子:何全升,文林郎、守貝州司戶參軍。
五子:何全卿,奉義郎、行魏州大都督府戶曹參軍
女兒:何氏,適南陽張氏,封廬江縣君。
孫子:何全橘,魏博節度大使

墓志銘

唐朝鹹通六年刻,原在河北大名縣萬堤農場何氏墓內。1973年出土,運到邯鄲。志及蓋均青石質,蓋邊長188至196厘米,厚88厘米。盝頂式,四周、四殺、交角、浮雕四神、牛、馬、獸面等,刻工精緻。志平面方形,邊長195厘米,厚53厘米。四壁雕花卉、供養人,撰有楷書59行3800字,記載了何氏三代為魏博節度使的史實。志文雖以對墓主歌功頌德為主,但涉及當時史料廣而詳,對研究唐代藩鎮割據,王朝與藩鎮、邊境的關係提供了史書記載的不足。墓誌規模及形制已超“宗氏逾勛貴”,為所知者之最。
墓志銘
唐故魏博節度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兼中書令魏州大都督府長史充魏博觀察處置等使上柱國楚國公食邑三千產食實封一百戶贈太師廬江何公墓誌
朝議郎守左諫議大夫柱國賜緋魚袋盧告撰
門吏節度推官宣德郎殿中侍御史內供奉柱國賜緋魚袋吳藩書
公諱弘敬,字子肅,廬江人也。周唐叔虞之後,十代孫萬食采於韓,封為韓氏,至韓王安,為秦所滅,子孫流散。吳音輕淺,呼韓為何,因以為氏。漢時比干於公為始祖。比干生嘉,為廬江郡長史,罷居灊縣南鄉福貴里,遂以廬江為郡望。至公九代祖妥,仕隋為國子祭酒、襄城公;文德輝赫,冠絕當時,厥後因稱襄城公房。又六代祖令恩,忠勇邁世,武藝絕倫,以中郎將統飛騎,破薛延陀於石堡坡,與將軍喬叔望、執失思力,爭功為叔望所誣,兼併部曲八百人,遷於魏、相、貝三州,功名震曜,代濟其美。由是公家於魏。曾祖俊,贈左散騎常侍,生太保諱默,太保生太師諱進滔。公太師之嗣也,衛國太夫人康氏出焉。
天地日月,為靈為瑞,以表帝道之昌,時之康。若不生賢豪,內弼外輔,調風雨,戢干戈,時平歲豐,為仁為壽,則天地日月焉能俾帝道昌而時之康哉?公生而岐嶷,長而聰明,苞貯恢偉,經略宏遠,履仁義以抗志,執禮法以防微。發五常於誠明,事百行於忠孝,天資機用,神假英雄。先太師當及爪之役,公尚魚服,晝夜遊息,雖廣澤迥野,未嘗求侶,豺狼為之潛道,矧寇掠乎?十八系戎藉,侍中史公憲誠目之曰:何君雅量,必享厚福。公每卑牧誨用,竟獲其安。日後處爪牙,為腹心,出十年。大和四年,先太師總戎,有詔以大理卿副戎事。六年,就加御史中丞;又一年,賜上柱國;又明年,加御史大夫。居邊戎之任,逾十一年。撫俗訓戎,禮賢下士,六郡之疾苦,三軍之奸惡,無不經心熟慮,忘寢與食,由是隱然有授鉞之望矣。及開成五年十月,丁先太師憂,啜泣茹荼,有終喪之志。武宗皇帝屢降明詔,堅奪其情。中常侍諭旨於苫茆間。而後奉詔起復游擊將軍、金吾衛將軍同正。貂蟬弄印,以主留務。明年六月,就加金吾大將軍,增題劍之命,登廉車,建龍節,極一時之寵。又明年,加銀青光祿大夫、戶部尚書。又明年,從諫卒於潞,其子稹狂狡不遜。武宗臨軒,命宰臣曰:潞人不恭,將如之何?宰臣曰:從諫孕逆,非一朝一夕矣,潞卒勁悍,請徐籌之。武宗赫然曰:我有神將麾叱擒之。寧俟其交鋒勝否哉?翊日,詔御史丞李相國回使於魏。公郊迎,揣知聖旨,謂李相國曰:肥鄉之役,早在夢寐矣。相國躍馬前執公手曰:社稷之臣,通於神明,信矣。遂詔除東西招討澤潞使。不浹旬,統步騎七萬眾,營於長橋之東。賊將王劍、安玉、崔叔途相與言曰:何公親征我,我當族矣。不若面縛銜璧,庶得再追於公。帳下有屬垣者竊語曰:不遣我死於兵鋒,我何面目地下見相公乎?三將戄然,知眾不可違。明日,逆陣於長橋之西。公陣於長橋之東,賊乃鼓逼公。公遣騎將領徒擊其左,步將領徒擊其右。公以衙兵八千御之。自午及晡七合。公手射同羅,盡一筒箭,應弦而斃者十八九。賊乃奔北。詔加右僕射,余如故。自是聯戰累勝,既拔肥鄉。王劍、安玉繼踵來降,遂使雞澤亡魂,邢丘喪魄,上黨固若累卵矣。澤潞即平,詔加金紫、左僕射、平章事,封開國公,食封百戶,以旌殊勛。又明年,就加司空。歲在辛未,丁衛國太夫人之憂。孺慕哀號,幾將滅性。喪制外除,詔加光祿大夫、司徒、平章事。黨羌擾攘,侵軼圻服,徵兵免粟,朝野患之。公表乞統步騎萬五千驅而撲之,焚祟窯穴,使無噍類。先皇帝壯其言,終以螻蟻之微,不足以快昭武。優找嘉之而已。因拜太保,兼司徒相印如故。公曰:我志在滅寇,詔不見從,將何以表赤誠,遂以兵器五萬事上獻助軍。詔褒之,又加太傅、司徒,相印如故。公忠誠屢獻,聖澤薦臨。其年上即位。九月又加兼侍中。公得戒盈之道,不後前人。雖爵位稱尊,而擇謙益至。上每顧中貴人:為我說何某事。中貴人擊對。上必怡然曰:河朔三十年,無桴鼓之音,翳何之力。因對宰臣疏其事。宰臣列立稱賀。猶以為位不稱德,詔加中書令。既而椎髺盜荒,徼陷城邑,徵天下精甲戍五嶺。郵吏馳報公。公方晏監軍使皋、賓寮四方之士,忽輟哺抆涕,眾皆愕眙。公乃言曰:群蠻盜擾交趾,聖上軫憂,我統十萬強兵,不能奮擊,釋天子之憂。高爵重位,豈猶知榮而不知愧乎?一夕而兩鬢霜白。遂獻馬五百匹以助徵車,既而又語於宴坐曰:天道助順,信矣哉!當拔肥鄉時,將渡漳水,取邢丘滏陽。鄉導者言漳水浚而急,不可以涉。無舟無梁,難議濟矣。遂命驍勇齎長索駕兩岸,俾兵士攀緣,庶或能濟。使游者先之,以知其揭厲。游者及中流,遽告曰:水才尺許,可以涉矣。疑其勇銳失實,又使詳而緩者熟之。又告曰:不逾人,信矣。乃大備攻討之具,期乙卯過漳。忽游騎馳至曰:潞之西騎將王劍、安玉面縛請降。開營解縛,悉置肘腋,於是長驅大眾,由梁而西。則向之漳水,騰波急,不可瞪視矣。時語此事,坐客相謂曰:公之於忠,不獨教化六郡,督勵三族,聞漳水變異,信乎刺山拜井不為誣矣。鹹通六年,睿文明聖孝德皇帝以雲南叛逆,速歲興師。殄掃雕題,收復交趾。帝讓加號,歸功臣下,冊拜公檢校太尉兼中書令。三月辛巳下詔。乙丑,公薨於位。癸巳,驛騎上聞。皇帝震悼,不視朝三日。遣大宗正卿、鴻臚少卿段元昱馳傳蒞吊其孤,內常侍魏孝本喻安其軍,左諫議大夫盧告冊贈公太師,虞部郎中楊埴副之。
公初系戎藉,未及弱冠。大和四年,以大理卿副戎事,始事文宗皇帝,逮今四朝,遷官一十三任,兼佩相印者七焉。將啟手足,克先知之,一日顧左右嘆曰:吾不為生太尉也必矣,他日復日,吾不及新火矣。即名其軍吏言別。是日請告表上,令僕射權知後事。三軍號慟不忍。三十年孜孜誨以盡忠竭力之道,一旦噤不能言,頷之而已。皆以公之心入吾胸中,有死無泯。公享年六十,以八月一日癸酉葬於魏州貴鄉縣義居鄉司徒村三城裡,西去先塋一百二十步,從權也。公娶武威安氏,累封燕國、魏國、楚國夫人。有子五人:長曰全皞,起復雲麾將軍、守金吾將軍、檢校右僕射、兼御史大夫、充魏博節度觀察處置等使。次曰全肇,奉義郎、檢校光祿少卿、兼貝州別駕、賜緋魚袋。次曰全綽,奉義郎、行貝州司倉參軍。次曰全升,文林郎、前守貝州司戶參軍。次曰全卿,奉義郎、行魏州大都督府戶曹參軍。女一人,適南陽張氏,封廬江縣君。皆稟訓義方,並為令器,學詩學禮,既孝且仁。昔之三虎八龍,不足多也。而僕射天資英秀,神作符彩,簡嚴而毅,可以肅下;清正而公,可以事上;上下不失,然後能久於其任,日新功閥,流慶於無窮也。初,冊使至魏,且以出軍迎。使問其例。軍吏對曰:昔我太師居先太師喪,是時冊使,先公不迎,蓋以寢枕飾凶,不敢瀆吉儀也。請安往制,不遽使改易,以奪其守。告喻之曰:起復命官知節度留後,君命召,不俟駕而行,況金革之事,不可以喪禮自居也。冊使明日去府城十里降馬,留後迎於郊,乃可受冊。不迎而入,是辱君命,非所能也。始建是議,軍人有憂色,夜半,走大校傳呼曰:留後來日迎使。人猶疑畏惱洶。及迓於郊,大軍翼人,軍情甚歡,盡知其尊朝廷盛事也。冊禮畢,留後致謝於使臣,復請於告曰:先太師草土之初,奉迎冊使,如有關禮,諫大夫能諭之,使上下感悅而無所惑,諫大夫之力也。今我先君日月有期,將志於墓,纂敘懿美,宜無所闕,惟諫大夫能之。告不敢諾,即以先太師志,實冊使故劉茂復大卿為之,敢徵其例。告歸白執事,皆以為宜,然後許之。返命七日,上御紫宸殿,諫臣次對。上問曰:今何處見卿?禮度如何?告遂以郊迓聞。上曰:全年幾?對以所聞之年二十有七。上曰:如此少年,便知奉朝廷,顯其父矣。告奏曰:服於所習而能之,性忠孝而得之,不知其繼也,因陳公始終勛閥,皆盡忠竭節,不負陛下,至於貽厥之謀,不以報陛下為心,臣不敢悉數,請以一二聞,釋陛下憂嗣臣也。上虛襟下顧左右,如有所待。
告即言:臣頃任懷州刺史,東接衛州,往來游賓,皆游於魏,聞何某教諸子,皆付與先生,時自閱試,苟諷念生梗,必加捶撻。今雖儒流寒土,亦不能如此。未有知書而不知君臣父子之道。又有故衛州刺史徐乃文,三任河北刺史,嘗有戰功,前年卒於所任,即以其子用賓為館驛巡官。乃文幼子懼不得克終喪制,退而廬墓,以避奪情,未期年,卒於廬所。何某聞而悲嘆,知乃文貞女,遂手擇良日,納彩奠雁,娶為全皞之婦。自古名人義士罕聞其比,況公輔大臣。藩方重德,未有為愛子娶妻不問賢愚好醜,不謀於其母氏也。聖人再三賞異,猶重言故衛州姓名。樞密使亦以知名為對。此時測知聖旨不日降旄節,寵異大魏,使萬方知公身歿道存,由令嗣昭焯懿行也。告再拜賀謝訖,退至中書,盡以所奏言於四相國。上台僕射楊公因稱公始授大魏,欲以四事歸朝廷,惜哉當其時以無人聽受其謀,使奪於所習。其一欲州縣官寮請由銓任;其二六郡賦稅並請上供;其三管內銅鹽之利歸於有司。公英才鉅人,碩德偉度,當與皋夔周邵為徒,不當以禮封疆國祿位懷得喪安寢處而已。四者不終其請,語於其徒,慮有慚德。況武宗皇帝君臣道合,將載實而朝,提請公命。武宗欲壽以大藩,移旆荊楚,竟以所請不堅,擬議在物,時來自失,代異何追?而今而後,紹修前志,謂之濟美,其在茲乎?銘曰:天作高山,維王實荒,帝錫英輔,為龍為光。熙世以文,寧亂以武,各承其襲,維帝時與。漢有比干,肇啟吾祖,降及六葉,來分魏土。希顏者顏,異代同志。蟬綏蟹匡,異體同氣。我先太師,發而為瑞,橫置三燕,奄宅大魏。戴君輔國,率先教義,靡不聽從,敢違顧指。厘其忠血,衍生令德,誠貫日天,誰為蟊賊。日月合照,山川孕靈,維我太師,為國之楨。猗歟太師,用天分地,以忠孝為本,以道生為利,一言未嘗忘帝力,一瞬未嘗忘國事,愛人如己子,守法如畏墜,君憂如辱,君怒如死。劉稹奔魄,魏受寒齒,公曰不然,吾無貳事。統眾七萬,遂拔肥鄉,殄掃妖孽,我武用光。尚賈餘勇,言齏黨羌。天子愛之,抑而不揚,洎蠻叨擾,徒思奮擊,哺骨酣膏,欲而不得,是皆師逸不即用而將老,不樹勛將何以?靖難曜武,匡國致君。敢告嗣德,銘志而雲。

軼事典故

任乃宏關於《何弘敬墓誌》的具體年代,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一行5人於1993年9月26日給出的結論是唐鹹通六年,即公元865年。由於這一結論來自官方機構,故流布甚廣。筆者於2006年撰著《何弘敬墓志銘點注暨有關資料薈集》一書時,對這一問題也未加深究,遂至繼續以訛傳訛。近日,承大名縣方誌辦副主任桂士輝先生提醒,筆者重新核對晚唐魏博節度使何弘敬之卒年,確證其卒於唐懿宗鹹通七年三月十三日,即公元866年4月2日。相應地,《何弘敬墓誌》的年代也需由廣為流傳的唐鹹通六年(865)修正為鹹通七年(866)。
一、《何弘敬墓誌》中關於何弘敬卒期和葬期的記載
1、卒期:“鹹通六年,睿文明聖孝德皇帝,以雲南叛逆,連歲興師殄掃雕題,收復交趾。帝讓加號歸功臣下,冊拜公檢校太尉兼中書令。三月辛巳下詔,乙丑,公薨於位。癸巳,馹騎上聞。皇帝震悼,不視朝三日。”“將啟手足,克先知之,一日,顧左右嘆曰:‘吾不為生太尉也必矣。’他日,復曰:‘吾不及新火矣。’”
2、葬期:“公享年六十,以八月一日癸酉葬於魏州貴鄉縣義居鄉司徒村三城裡。”
二、正史中關於收復交趾時間的記載
1、《舊唐書·高駢傳》:高駢,字千里,幽州人。祖高崇文,元和初功臣,封南平王,自有傳。……懿宗深嘉之。西蕃寇邊,移鎮秦州,尋授秦州刺史、本州經略使。先是,李琢為安南都護,貪於貨賄,虐賦夷獠,人多怨叛;遂結蠻軍合勢攻安南,陷之。自是累年亟命將帥,未能收復。五年,移駢為安南都護。至則匡合五管之兵,期年之內,招懷溪洞,誅其首惡,一戰而蠻卒遁去,收復交州郡邑。”
2、《舊唐書·懿宗本紀》:(鹹通五年)四月,南蠻寇邕管,以秦州經略使高駢率禁軍五千赴邕管,會諸道之師御之。是歲秋(鹹通六年),高駢自海門進軍破蠻軍,收復安南府。自李琢失政,交趾湮沒十年,蠻軍北寇邕容界,人不聊生,至是方復故地。
3、《資治通鑑 卷二百五十》:(鹹通六年秋七月),高駢治兵于海門,未進。監軍李維周惡駢,欲去之,屢趣駢使進軍。駢以五千人先濟,約維周發兵應援。駢既行,維周擁餘眾,不發一卒以繼之。九月,駢至南定,峰州蠻眾近五萬,方獲田,駢掩擊,大破之,收其所獲以食軍。”
三、正史關於何弘敬之子何全皞任職時間的記載
《資治通鑑》卷二百五十:“(鹹通七年)六月,魏博節度使何弘敬薨,軍中立其子左司馬何全皞為留後。秋七月,以何全皞為魏博留後。”
四、考證思路和過程
1、據《舊唐書》高駢本傳和懿宗本紀,高駢於鹹通五年四月始任安南都護,鹹通六年秋收復安南;據《資治通鑑》,鹹通六年九月,高駢大破峰州蠻。兩書記載可互相印證。唐懿宗下詔“冊拜公(何弘敬)檢校太尉兼中書令”的時間應在鹹通六年秋或之後,不可能在鹹通六年三月或之前,故何弘敬的卒期應在“鹹通六年秋”之後。
2、據《資治通鑑》,何弘敬之子何全皞於鹹通七年六月被軍中立為留後,可旁證何弘敬卒於鹹通七年而非鹹通六年。至於“(鹹通七年)六月,魏博節度使何弘敬薨,軍中立其子左司馬全皞為留後”一語,其強調的是“何全皞於其年六月被軍中立為留後”這一事實,而非何弘敬“薨”之日期,故此語不能作為何弘敬卒於鹹通七年六月的證據。
3、查方詩銘、方小芬編著之《中國史曆日和中西曆日對照表》,鹹通七年八月癸酉朔,與墓誌所記何弘敬葬期相合,可補證何弘敬卒於鹹通七年。
4、唐宋習俗,清明前一日禁火寒食,到清明節再起火,稱為“新火”。墓誌記何弘敬嘗自言“吾不及新火矣”,暗示其死於清明之前,與前記其卒於三月之說相合。
5、墓誌言“三月辛巳下詔,乙丑,公薨於位。癸巳,馹騎上聞。” 若墓誌所記和上述推論不錯,“辛巳”、“乙丑”、“癸巳”這三個日子應該在鹹通七年三月中同時存在。查上引《中國史曆日和中西曆日對照表》,鹹通七年三月丁丑朔,“辛巳”日為“三月初五”;“癸巳”日為“三月十七”。問題在於,該月並無“乙丑”日。莫非墓誌記載有誤?細算之後,發現鹹通七年的“三月十三”為“己丑”日。比較合理的解釋是:墓誌將何弘敬卒期的“己丑”日誤寫或誤刻成了“乙丑”日!何弘敬三月十三日去世,“馹騎”(驛站的快馬)在四天之內由魏州馳至長安,朝廷在三月十七日接到訃告,應該是符合實際的。
6、由何弘敬享年六十,可推知其出生於公元807年,即唐憲宗元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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