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德(桂東縣寒口鄉黨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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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德,男,漢族,1963年11月出生,湖南省汝城縣人,本科文化, 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

2017.06 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8月7日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先德
  • 出生地:湖南省汝城縣
  • 出生日期:1963年11月
  • 職業桂東縣人大常委會正處級幹部
工作經歷,涉嫌違紀,立案審查,

工作經歷

歷任桂東縣沙田鎮政府副鎮長,共青團桂東縣委副書記,桂東縣寒口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桂東縣工交辦黨組書記、主任,桂東縣城關鎮黨委書記等職務。
2002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桂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2年9月至今任桂東縣人大常委會正處級幹部。(其中,2004年3月至今兼任桂東縣計畫生育協會會長,2008年3月至2013年1月兼任桂東縣總工會主席)。
2017.06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涉嫌違紀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19日綜合報導據三湘風紀網訊息,桂東縣人大常委會正處級幹部何先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審查

2017年8月;經郴州市委批准,郴州市紀委對桂東縣正處級幹部何先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何先德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並偽造、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旅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到兼職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兼職取酬,安排其管理的單位為其不實際工作的女兒發放薪酬;違反民眾紀律,在安排計生協會生育關懷專項資金中優親厚友;違反工作紀律,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共同收受財物。何先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共同收受財物的行為涉嫌貪污、受賄犯罪。
何先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經濟上貪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郴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郴州市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何先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郴州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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