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

2014年9月3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建標〔2014〕14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組織保障3部分。主要任務和措施是:健全市場決定工程造價制度;構建科學合理的工程計價依據體系;建立與市場相適應的工程定額管理制度;改革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方式;完善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和計價活動監管機制;推進工程造價諮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造價諮詢誠信體系建設;促進造價專業人才水平提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
  • 發布文號:建標〔2014〕142號
  • 發布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
  • 發布時間:2014年9月30日
基本信息,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組織保障,

基本信息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
建標〔2014〕14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國務院有關部門,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
近年來,工程造價管理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完善工程計價制度,轉變工程計價方式,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存在工程建設市場各方主體計價行為不規範,工程計價依據不能很好滿足市場需要,造價信息服務水平不高,造價諮詢市場誠信環境有待改善等問題。為完善市場決定工程造價機制,規範工程計價行為,提升工程造價公共服務水平,現就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適應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和建築業轉型發展需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工程造價確定中起決定性作用,轉變政府職能,實現工程計價的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為提高工程投資效益、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奠定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健全市場決定工程造價機制,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工程造價管理體系。完成國家工程造價資料庫建設,構建多元化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方式。完善工程計價活動監管機制,推行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建立造價諮詢業誠信體系,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實施人才發展戰略,培養與行業發展相適應的人才隊伍。

主要任務和措施

(三)健全市場決定工程造價制度
加強市場決定工程造價的法規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工程造價管理立法,依法規範市場主體計價行為,落實各方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完善配套管理制度,為“企業自主報價,競爭形成價格”提供制度保障。細化招投標、契約訂立階段有關工程造價條款,為嚴格按照契約履約工程結算與契約價款支付夯實基礎。
按照市場決定工程造價原則,全面清理現有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和計價依據,消除對市場主體計價行為的干擾。大力培育造價諮詢市場,充分發揮造價諮詢企業在造價形成過程中的第三方專業服務的作用。
(四)構建科學合理的工程計價依據體系
逐步統一各行業、各地區的工程計價規則,以工程量清單為核心,構建科學合理的工程計價依據體系,為打破行業、地區分割,服務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工程建設市場提供保障。
完善工程項目劃分,建立多層級工程量清單,形成以清單計價規範和各專(行)業工程量計算規範配套使用的清單規範體系,滿足不同設計深度、不同複雜程度、不同承包方式及不同管理需求下工程計價的需要。推行工程量清單全費用綜合單價,鼓勵有條件的行業和地區編制全費用定額。完善清單計價配套措施,推廣適合工程量清單計價的要素價格指數調價法。
研究制定工程定額編制規則,統一全國工程定額編碼、子目設定、工作內容等編制要求,並與工程量清單規範銜接。釐清全國統一、行業、地區定額專業劃分和管理歸屬,補充完善各類工程定額,形成服務於從工程建設到維修養護全過程的工程定額體系。
(五)建立與市場相適應的工程定額管理制度
明確工程定額定位,對國有資金投資工程,作為其編制估算、概算、最高投標限價的依據;對其他工程僅供參考。通過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充分發揮企業、科研單位、社團組織等社會力量在工程定額編制中的基礎作用,提高工程定額編制水平。鼓勵企業編制企業定額。
建立工程定額全面修訂和局部修訂相結合的動態調整機制,及時修訂不符合市場實際的內容,提高定額時效性。編制有關建築產業現代化、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等工程定額,發揮定額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推廣套用中的引導約束作用,支持建築業轉型升級。
(六)改革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方式
明晰政府與市場的服務邊界,明確政府提供的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清單,鼓勵社會力量開展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構建多元化的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方式。
建立工程造價信息化標準體系。編制工程造價數據交換標準,打破信息孤島,奠定造價信息數據共享基礎。建立國家工程造價資料庫,開展工程造價數據積累,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制定工程造價指標指數編制標準,抓好造價指標指數測算發布工作。
(七)完善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和計價活動監管機制
建立健全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制度,實現工程項目投資估算、概算與最高投標限價、契約價、結算價政策銜接。注重工程造價與招投標、契約的管理制度協調,形成制度合力,保障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轉變結算方式,推行過程結算,簡化竣工結算。建築工程在交付竣工驗收時,必須具備完整的技術經濟資料,鼓勵將竣工結算書作為竣工驗收備案的檔案,引導工程竣工結算按約定及時辦理,遏制工程款拖欠。創新工程造價糾紛調解機制,鼓勵聯合行業協會成立專家委員會進行造價糾紛專業調解。
推行工程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更加注重工程項目前期和設計的造價確定。充分發揮造價工程師的作用,從工程立項、設計、發包、施工到竣工全過程,實現對造價的動態控制。發揮造價管理機構專業作用,加強對工程計價活動及參與計價活動的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從業人員的監督檢查,規範計價行為。
(八)推進工程造價諮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研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路線圖,做好配套準備工作,穩步推進改革。探索造價工程師交由行業協會管理。將甲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認定中的延續、變更等事項交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
放寬行業準入條件,完善資質標準,調整乙級企業承接業務的範圍,加強資質動態監管,強化執業責任,健全清出制度。推廣合夥制企業,鼓勵造價諮詢企業多元化發展。
加強造價諮詢企業跨省設立分支機構管理,打擊分支機構和造價工程師掛靠現象。簡化跨省承攬業務備案手續,清除地方、行業壁壘。簡化申請資質資格的材料要求,推行電子化評審,加大公開公示力度。
(九)推進造價諮詢誠信體系建設
加快造價諮詢企業職業道德守則和執業標準建設,加強執業質量監管。整合資質資格管理系統與信用信息系統,搭建統一的信息平台。依託統一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檔案,及時公開信用信息,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加強信息資源整合,逐步建立與工商、稅務、社保等部門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探索開展以企業和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和執業質量為主要內容的評價,並與資質資格管理聯動,營造“褒揚守信、懲戒失信”的環境。鼓勵行業協會開展社會信用評價。
(十)促進造價專業人才水平提升
研究制定工程造價專業人才發展戰略,提升專業人才素質。注重造價工程師考試和繼續教育的實務操作和專業需求。加強與大專院校聯繫,指導工程造價專業學科建設,保證專業人才培養質量。
研究造價員從業行為監管辦法。支持行業協會完善造價員全國統一自律管理制度,逐步統一各地、各行業造價員的專業劃分和級別設定。

組織保障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全面深化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重要性,解放思想,調動造價管理機構積極性,以問題為導向,制定實施方案,完善支撐體系,落實各項改革措施,整體推進造價管理改革不斷深化。
(十二)加強造價管理機構自身建設
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為契機,進一步明確造價管理機構職能,強化工程造價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職責,落實工作經費,加大造價專業人才引進力度。制定工程造價機構管理人員專業知識培訓計畫,保障造價管理機構專業水平。
(十三)做好行業協會培育
充分發揮協會在引導行業發展、促進誠信經營、維護公平競爭、強化行業自律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作用,加強協會自身建設,提升為造價諮詢企業和執業人員服務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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