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基地

住宅基地分為城市住宅基地和農村住宅基地。

分類,特徵,

分類

宅基地的使用權都是戶主,但是農村住宅基地的所有權是你所在的村,而城市的所有權則屬於所在的居民區。但是,有個期限(現在規定是70年) 物權法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一百五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百五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特徵

宅基地具有如下特徵:
(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2)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僅限於村民建造個人住宅。
(3)宅基地使用權實行嚴格的“一戶一宅”制。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無償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