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目錄

低值易耗品目錄

低值易耗品目錄指詳細列明各種低值易耗品的類別、名稱、規格、編號、計量單位和計畫單位成本的檔案。在企業實際工作中,同樣一種物品由於購買價格或預計使用期限不同,如果有時列作固定資產,有時列作低值易耗品,就會造成管理上的混亂。為了便於對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避免由於劃分標準不同而造成的管理上的混亂,所以我國企業主管部門,結合企業情況,徵得財政部門同意後,制訂低值易耗品目錄,作為劃分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的具體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低值易耗品目錄
  • 外文名:List of low value consumable
  • 內容定義:單位價值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內的用品和工具
低值易耗品是企業流動資產的一部分,是指使用期限不滿一年,單項價值在規定的限額以下,不能列作固定資產的各種勞動資料。低值易耗品在核算上有兩個特點: (1) 由於低值易耗品品種多、數量大、價值低、使用期短、流動性大、易損耗,需經常補充和更換。其資金來源同材料一樣是用流動資金購置的,因此它的採購、收發保管核算與材料相同; (2) 由於低值易耗品是勞動資料,它可以多次參加生產過程而不改變其實物形態,它的價值隨著實物的磨損逐漸轉移到產品成本中去,在使用過程中也需要維護、修理,報廢時也有一定的殘值等,而且通過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已提攤銷額可以計算其淨值,這與固定資產的核算又有相似之處。低值易耗品核算主要包括在用低值易耗品和在庫低值易耗品兩個方面。為了反映和監督在庫、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增減變動情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價值損耗情況,要設定“低值易耗品”帳戶。該帳戶的借方登記在庫、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計畫成本與沖減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額,貸方登記出庫低值易耗品的計畫成本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額,餘額在借方,反映月末所有在庫低值易耗品的計畫成本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攤余價值。在這個總帳科目下,分設“在庫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攤銷”三個明細帳。“在庫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反映庫存低值易耗品的價值;“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反映使用中低值易耗品原價;“低值易耗品攤銷”明細帳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已提攤銷額。“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攤銷”兩個明細帳差額就是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攤余價值,即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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