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美國黑人文學作家)

蘭斯頓·休斯(1902—1967)在美國文壇,尤其是黑人文學方面,是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他寫過小說、戲劇、散文、歷史、傳記等各種文體的作品,還把西班牙文和法文的詩歌翻譯成英文,甚至編輯過其他黑人作家的文選,但他主要以詩歌著稱,被譽為“黑人民族的桂冠詩人”,"哈萊姆的桂冠詩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斯頓·休斯
  • 國籍:美國
  • 出生地:美國
  • 出生日期:1902
  • 逝世日期:1967
  • 職業:作家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作品,

人物簡介

休斯
1963年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那篇流傳至今、膾炙人口的《我有一個夢想》跟休斯的關於“夢想”的詩歌有直接的聯繫。他在1926年發表在《民族》雜誌上的《黑人藝術家與種族大山》中大無畏地宣稱:“我們這些正在從事創作的年輕黑人文藝家抱定宗旨要既不畏懼也不羞愧地表現各自的黑皮膚的自我。如果白人喜歡,我們很高興;如果他們不喜歡也沒有關係。 …… 如果黑人喜歡,我們很高興;如果他們不喜歡,他們的不悅也沒有任何關係……” 這篇文學宣言激勵了無數黑人文學家,也確立了他在哈萊姆文藝復興運動中的領袖地位。

人物生平

1902年2月1日,休斯生於密蘇里州的喬普林市。從小父母離異,跟隨外祖母、母親和親友生活。他在美國中部受中等教育,在哥倫比亞大學唯讀了一年書。後來,他曾在林肯大學繼續學習,並取得碩士學位。他當過報童、輪船餐廳侍應生、看門人、茶房,18歲在墨西哥當英文教員,後來流浪在西歐,當過水手、巴黎夜總會的廚子等,生活經驗非常豐富。休斯從“哈萊姆文藝復興”時代開始創作,受過“新黑人運動”的影響,早期創作帶有民族主義唯美主義傾向。20世紀30年代初的美國經濟大蕭條和舉世聞名的誣害黑人案件“斯考茨勃羅案”提高了他的覺悟。他曾到過蘇聯和中國,曾以記者身份參加西班牙內戰,通過接近工人運動,他的立場逐漸轉向革命一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他的創作一度減弱了鬥爭精神,但很快又轉向現實,寫出了歌頌工人運動、反對種族歧視的作品,如詩篇《新的歌》《讓美國重新成為美國》,長篇小說《辛普爾這樣主張》等。50年代後,他的創作中又出現了為藝術而藝術的傾向。他的某些詩歌被認為是先鋒派的作品。
從總的傾向來說,休斯一生的文學活動都是同他所處的時代的美國黑人運動緊密相連,同廣大黑人的命運息息相關。休斯的創作真實而深刻地反映了美國黑人的社會生活,傾訴了他們的苦難與辛酸、歡樂與希望,以及對自由、民主的追求與渴望。

作品

熱愛自己的民族,為自己種族的文明和尊嚴而驕傲,這種感情最充分地體現在他早期那首著名的詩篇《黑人談河流》中。
這首詩是休斯乘車去墨西哥的旅途中一氣呵成的,他自己說“用了十分鐘至一刻鐘時間”。詩人在談到這首詩的寫作過程時,從他父親對自己同胞的那種“奇怪的厭惡感”,說到他不理解父親的想法,因為“我是個黑人,我非常喜歡黑人”。接著,詩人談到列車緩緩從密西西比河上的鐵橋上駛過,他由這條古老的河想到黑人的命運,想到林肯總統為了廢除奴隸制,親自乘木筏沿著密西西比河順流而下到紐奧良,他又想到黑人過去生活中的其他河流──非洲的剛果河尼日河尼羅河。詩就這樣產生了。讀完全詩,不難看出,詩人敘說了美國黑人從“盤古開天”、非洲祖先,一直到成為美國黑人的全部文明史。黑人是一個古老的種族,他們在大地上辛勤勞動,對人類歷史也作出過貢獻。這首詩雖然沒有直接描寫黑人的苦難和鬥爭,但卻可以激起黑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可以喚起他們爭取自由的熱望,可以增強他們為美好未來而鬥爭的信心。這首詩寫得凝練、深沉,節奏徐緩,但卻蘊含著深不可測的力量。
休斯的詩歌從黑人的音樂和民歌中汲取營養,把爵士樂的節奏融入於自由詩中,因而他的詩開闊,舒展,節奏熱情得像爵士樂那樣強烈。他的詩格調清新,意境深遠,具有震撼人心的感人力量,對美國現代黑人文學與非洲黑人詩歌的發展都產生了重大影響。
同時他也受到了美國詩人沃爾特·惠特曼(Walt Whitman)的影響,沃爾特·惠特曼的《i hear American singing》使休斯創造了《I, Too, Sing America 》, 講述了黑人在美國的地位,在詩中,休斯將黑人比作白人不喜歡的兄弟,當客人來臨時,他們就要去廚房吃飯,但是他們默默地變得強壯,終有一天,他們會和白人兄弟一起在飯桌上吃飯,同時也會讓人們看到,他有多么震撼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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