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辜

伏辜

指服罪;承擔罪責而死。語本《詩·小雅·雨無正》:“舍彼有罪,既伏其辜。”《史記·太史公自序》:“諸侯驕恣,吳首為亂。京師行誅,七國伏辜。”《漢書·佞幸傳·董賢》:“父子驕蹇,至不為使者禮,受賜不拜,辠惡暴著。 賢自殺伏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伏辜
  • 拼音:fú gū
  • 意為:承擔罪責而死
  • 出處:《詩·小雅·雨無正》
fú gū
三國志·吳志·孫亮傳》:“將軍孫儀、張怡、林恂等謀殺峻,發覺,儀自殺,恂等伏辜。” 唐 陳子昂 《復仇議狀》:“然按之國章,殺人者死,則國家畫一之法也。法之不二,元慶宜伏辜。”明 孔貞運《明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公(袁可立)墓志銘》:“奉旨體勘,倧悔禍伏辜。” 清 吳熾昌 《客窗閒話初集·吳橋案》:“即提許三與諸惡少,一審皆伏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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