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哈木·土赫提

伊力哈木·土赫提

伊力哈木·土赫提,男,維吾爾族人,中央民族大學維吾爾族教師,民族分裂分子。 2014年1月15日據外媒報導,伊力哈木·土赫提因涉及違法案件被警方逮捕。2014年1月25日據環球時報報導,烏魯木齊警方表示伊力哈木·土赫提涉嫌分裂國家被捕。2014年7月30日據新華網報導,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分裂國家罪的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原中央民族大學經濟學院講師)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事件背景,涉案被捕,提起公訴,駁斥美國,一審宣判,二審判決,

人物經歷

伊力哈木的確“不普通”,他與“世維會”和海外媒體關係甚密。據了解,伊力哈木常在課堂說些煽動性的話。他在2006年創辦“維吾爾線上”網站,該網站在“7·5”前後十分活躍,因“大肆進行煽動宣傳,傳播謠言”曾多次被關閉。這些年多起涉疆事件發生時,伊力哈木都接受外媒採訪,毫不掩飾地表達“異見”。
伊力哈木是維吾爾族人,他和西方都刻意突出他的這一“特殊身份”。但這個“特殊”在法律面前是不存在的。伊力哈木首先是中國的公民,只要他違了規違了法,不可能因為他是維吾爾族就加重懲罰,但也不會因此就“網開一面”。
伊力哈木案仍處於偵查階段,官方不可能迅速公布案情細節。中國的立法已經比較完備,而且積累了經驗,已經具備對“敏感案件”從訴訟程式到審判過程都嚴格依法辦理的能力。西方在伊力哈木案上“先聲奪人”,提出一堆質疑逼中國司法當局“自證清白”,炒作“維族學者被打壓”的悲情故事。這是西方的老把戲。我們認為中國法務部門不可以西方輿論為做事的標尺,而應堅持恪守法律。
對伊力哈木涉嫌犯罪的行為,法律自會得出結論。我們將拭目以待。讓我們驚訝並不解的是,以伊力哈木已經公開的分裂言行,他為什麼能長期站在大學的講台上!大學校園崇尚思想和言論自由,但這與為民族分裂言行提供舞台完全是兩回事。必須指出,美國大學老師的嘴巴比中國大學老師的謹慎多了,中央民族大學決不應是伊力哈木這種人向學生灌輸極端主義思想的地方。
言論自由的邊界如今在大學裡有些模糊,需要逐漸釐清。這個過程也是全社會形成共識的過程。但在涉及民族團結等大是大非的問題上,這個進程需要加快。大學是人生觀和價值觀形成的關鍵階段,決不能讓一些存心不良者有機會在大學生中間布他的“道”。校方遇到“越界”的教師,應有魄力及時予以警告、停課等處分,甚至將其清除出教師隊伍。
2013年“衝撞金水橋”事件,伊力哈木曾宣稱涉案暴恐分子更像是“受到不正當待遇的自焚者”,試圖從道德上為暴恐分子開脫。這些年相繼發生的涉疆暴恐事件,犧牲者多是包括維吾爾族同胞在內的無辜生命。我們要堅決打擊沖在一線的暴恐分子,同時也要堅決清理支持暴恐的“思想輿論陣線”,將暴力恐怖主義勢力徹底孤立起來。
西方輿論總想把“伊力哈木案”這類事情鬧大,這是它們的一貫做法。但他們不可能做得到。如今的中國社會雖然內部呈現多元,但在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問題上,還是共識度很高的。這是中國團結的內力之一。西方媒體炒作一番,只是多一個插曲。

人物事件

事件背景

2014年1月17日,《環球時報》轉引法新社16日報導文章引述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的話稱,伊利哈木·土赫提涉嫌違反法律被捕,但未透露具體細節。
報導稱,伊利哈木·土赫提一直批評中國政府的新疆政策,稱維族人在新疆發展中被拋棄。在2013年10月天安門發生暴力恐怖攻擊事件(10·28暴力恐怖攻擊案)後,他多次接受外媒採訪,批評北京對維族人“鎮壓”(土赫提對美國媒體《洛杉磯時報》妄稱:“他們更像是自焚者,他們感覺自己受到不正當待遇,希望發泄自己的憤怒,這暗指的是一些藏民通過自焚來抗議中國政府控制他們祖祖輩輩所居住的地方。”——觀察者網注)。周四,他開辦的網站顯示關閉。
伊利哈木·土赫提是維漢雙語網站“維吾爾線上”的創始人。
土赫提被捕後,美國又無端干涉中國內部事務。國務院發言人普薩基說,美國對知名維吾爾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在北京遭扣查表示“深切關注”。
普薩基發表聲明說,“我們呼籲中國當局立即公布伊力哈木·土赫提及其學生的下落,並確保土赫提及其學生享有根據中國的國際人權責任範圍應當享有的相關保障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普薩基批評稱,中方拘押、逮捕那些“用和平方式挑戰中國官方政策和作法的”律師、活動人士和記者,“有關作法令人不安”。 此前,CNN等西方媒體將“10·28”汽車衝撞天安門金水橋無辜人員和遊客事件與中國民族宗教政策掛鈎,甚至對涉案恐怖分子表示同情。

涉案被捕

2014年1月15日起,中央民族大學教師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捕的訊息開始出現在外媒報導中,歐美官員就此表示“關切”,西方媒體也批評中國“加強對新疆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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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6日,對這個大多數中國人很陌生的名字,西方媒體便給予報導,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同日也表示“深度關切”。這種近乎直播式的關注,反映了西方很願意從伊力哈木案中挖掘特殊價值。
2014年1月25日,新疆公安局偵查部門向《環球時報》提供訊息:伊力哈木·土赫提與境外“東突”勢力勾結,利用網際網路鼓吹“新疆獨立”,利用講堂煽動“推翻政府”,利用教師身份從事分裂活動,形成了以其為頭目的分裂國家犯罪團伙,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
伊力哈木·土赫提創辦並利用“維吾爾線上”網站,組織、拉攏、操縱部分人員充當網站管理員、通訊員、信息員,造謠、歪曲、炒作案件,藉機製造事端,散布分裂思想,煽動民族仇恨,鼓吹“新疆獨立”,從事分裂活動。
伊力哈木·土赫提在課堂上公開宣傳“維吾爾人要用暴力的方式開展抗爭”,“維吾爾人要像當年反抗日本侵略一樣反抗政府”,將“4·23”、“6·26”等暴恐案件暴徒稱為“英雄”,煽動學生仇恨國家、仇恨政府、“推翻政府”。
據介紹,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教師身份,拉攏、誘惑、裹脅一些人員形成團伙,與境外“東突”骨幹勾連,策劃、組織並派遣人員出境參加分裂活動。
據新疆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訊息,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中央民族大學教師伊力哈木·土赫提與境外“東突”勢力勾結,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掌握了伊力哈木·土赫提涉嫌分裂國家的確鑿證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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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一位官員告訴《環球時報》記者,過去幾年,特別是2013年在新疆發生的所有暴恐事件都有一個共同點,即暴恐分子都是先受到恐怖主義思想的影響,然後採取行動。這說明,恐怖主義思想傳播的危害越來越大。實際上,對恐怖主義思想進行打擊是全球通行的做法,比如美國2011年9月擊斃在美國受到高等教育、被稱為“網路賓·拉登”的葉門青年安瓦爾·奧拉基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安全與軍控研究所所長李偉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認為,通過傳播、滲透極端思想,進而控制某人進行暴恐行動,是“東突”組織長久以來的手法。“比如說,為什麼在一線採取行動的暴恐分子很多不到20歲,就是因為年輕人在這個階段接受洗腦後,極易被控制。”李偉說,恐怖思想傳播滲透並非新特點,不過以往的研究少有聚焦在這個具體層面。另一方面,網路在恐怖活動總體中重要性顯著上升,被用作極端思想的便利宣傳器,網路也的確在速度和覆蓋範圍上提升了恐怖主義思想的傳播效率,但就程度而言,還不足以稱之為網路恐怖主義

提起公訴

2014年7月30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以中央民族大學原講師伊力哈木吐赫提涉嫌分裂國家罪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駁斥美國

2014年7月31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就美國務院發言人涉華錯誤言論答問。秦剛指出,伊力哈木·土赫提涉嫌違法犯罪,案件正在依法辦理。美方屢屢打著所謂“人權”、“自由”旗號,對案件的執法、司法指手畫腳,是對中國主權的粗暴干涉。中方對此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

一審宣判

2014年9月17、18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國家一案,被告人親屬委託的兩名律師出庭為伊力哈木·土赫提辯護。9月23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被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全部財產

二審判決

一審宣判後,伊力哈木·土赫提提出抗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經閱卷審查、訊問抗訴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作出二審刑事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於2014年11月21日向伊力哈木·土赫提宣判、送達了二審刑事裁定書
二審過程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充分保障了抗訴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等各項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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