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協定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可仲裁事項提交仲裁裁決的書面協定。仲裁協定包括雙方當事人在契約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
仲裁(Arbitration)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定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於訴訟和...
仲裁協定書是指當事人之間訂立的,一致表示願意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單獨的協定。這種仲裁協定的特點是它是單獨的仲裁協定,是在契約中沒...
國際商事仲裁協定,是指當事各方同意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的或將來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協定。...
獨立仲裁協定,是指當事人專門就仲裁事項達成的協定。它通常表現為單獨的仲裁契約。單獨訂立的仲裁契約可以適用於當事人之間約定的任何糾紛,既可以適用於契約糾紛,也...
《關於仲裁協定的效力認定問題的研究》,作者是羅燕春。本文主要討論當事人雙方對仲裁協定的效力有異議時應當如何認定的問題進行研究,以期對仲裁實務有所幫助。...
仲裁具有效率高、費用低、靈活方便等優勢,被世界各國普遍支持,並都確立了支持仲裁的政策,但是對仲裁協定獨立性原則的接受程度有所差別,這關係到仲裁的支持程度以及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是為保證公正、及時地仲裁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 於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
所謂仲裁法,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規範和調整仲裁法律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仲裁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仲裁法,僅指仲裁法典,如我國1994 年8 月31日第...
仲裁和解是指仲裁當事人通過協商,自行解決已提交仲裁的爭議事項的行為。仲裁和解是仲裁當事人行使處分權的表現。我國仲裁法第49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後,可以自行...
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爭議的雙方當事人達成協定,自願將爭議提交選定的第三者根據一定程式規則和公正原則作出裁決,並有義務履行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 仲裁通常為行業...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認仲裁協定效力請示的復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05年12月01日發布,自2005年12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際商事仲裁,是指解決對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爭議的方式之一。通常是在爭議發生時,雙方當事人通過自己訂立的仲裁協定(或雖未訂立仲裁協定但雙方均同意採取...
第一節爭端的存在和仲裁契約的意義 第一條 (一)在成立仲裁法庭之前,假如受仲裁契約拘束當事國對是否存在著爭端,或者對目前的爭端是否全部或一部分有提交仲裁的...
仲裁協定效力異議是指當事人對仲裁庭就案件管轄權的抗辯。當事人通過對仲裁協定效力提出異議可以有效地阻卻仲裁程式的啟動,從而維護自己的訴權。(當然也不能排除當...
仲裁條款又稱仲裁協定,是雙方當事人願意將其爭議提交第三者進行裁決的意思表示。仲裁是國際貿易中解決爭議時最常用的方法,並以雙方訂有仲裁協定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認仲裁協定效力幾個問題的批覆》已於1998年10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2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11月5日起施行。...
仲裁協定是國際商事仲裁的基礎。一項合法有效的仲裁協定,既是仲裁庭行使管轄權的依據,又是裁決具有執行效力的基礎。但由於各國法律的差異,對於仲裁協定效力規定的要件...
《關於仲裁協定和仲裁裁決異議權的默示放棄》是鄧朝暉、於喜富所寫的一篇法學學術論文。...
網上仲裁,就是指仲裁程式的全部或主要環節,均在Internet上進行。這意味著向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請(包括仲裁協定的訂立),以及其他仲裁程式(如仲裁案件的立案、答辯或者反...
仲裁協定,亦稱仲裁契約,是指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將已經發生或將來可能發生的一定實體法律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的意思表示。...
經濟契約仲裁是指經濟契約當事人之間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由經濟契約仲裁機關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
《論仲裁協定對未簽字當事人的效力》 ,作者是李楠。...... 因此一方當事人如果沒有在書面的仲裁協定上籤字,就不受仲裁協定的約束,這應是公認的原則。但是社會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