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建議書

【人民檢察院建議書】是人民檢察機關結合辦案開展“檢察建議”活動的一種重要文書。簡稱“檢察建議書”。產生於八十年代初期。具有廣泛性、針對性和簡明性的特徵。適用於經濟檢察所管轄的案件以及刑事、法紀、監所和控告申訴所管轄的一切案件。目的是防止犯罪或減少犯罪。由三部分組成:1.開頭,寫出標題、送達單位和建議理由;2.正文,寫明與案件有關的預防或減少犯罪的合理建議;3.結尾,提出復函要求,註明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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