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特質理論

人格特質理論(theory of personality trait)起源於40年代的美國。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國心理學家高爾頓·威拉德·奧爾波特雷蒙德·卡特爾(Raymond Bernard Cattell)。特質理論認為,特質(trait)是決定個體行為的基本特性,是人格的有效組成元素,也是測評人格所常用的基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格特質理論
  • 學科: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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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人格理論

在現代人格心理學中,人格特質理論將特質定義為個體所具有的神經特性,具有支配個人行為的能力,使得個人在變化的環境中給予一致的反應。但是特質理論最早卻源於研究人格個別差異的類型理論。類型理論往往根據一個人的某一特徵或者特質來描述人格。例如,如果某人迷戀權位則說他是權力型的人,如果某人看問題總是能夠考慮到好的一面則認為他是樂觀的人。
古羅馬醫生蓋倫(Galen)提出的四種氣質類型就屬於最早的類型理論。他根據希臘醫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的“體液說”提出了四種氣質類型,即多血質(具有過多的血液,充滿活力和動力)、膽汁質(具有過多的黃膽汁,容易激怒)、抑鬱質(具有過多的黑膽汁,通常表現為憂鬱和悲哀)、黏液質(具有過多的黏液,使人遲緩或者懶惰)。
體型說也是類型理論的一種。體型說中較有影響的觀點有克瑞奇默(E. Kretschmer)的三分法,他將人分為肥胖型、瘦長型和健壯型,並企圖分別以幾種典型的性格歸屬具有某一種體型的人(如肥胖型與情緒不穩定相聯繫等)。體型說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謝爾頓(W. H. Sheldon)則將體型分為內胚型、中胚型和外胚型,並分別以不同的性格進行歸屬(如快樂、喜好社交的屬於內胚型;好動、侵犯屬於中胚型;思維退縮屬於外胚型等)。體型與氣質之間可能存在著某種相關,但是,將人的氣質類型歸結於體型,是不科學的。

心理類型理論

與體液說和體型說不同的是建立在心理特質基礎上的理論,稱為心理類型理論,是由瑞士心理學家榮格(C. G. Jung)首創的。他將人格分為內向型和外向型兩大類。前者在性格上喜沉靜,易羞怯;後者則好活動,喜社交。此理論曾一度引起人們廣泛的興趣,導致了許許多多的心理學研究。但是這種二分法不足以說明一般的人格問題,絕大多數人處於兩極之間,因此不能採取以少數特質來解釋人的全部行為。有的心理學家進一步指出,類型理論是因為它將人分在各個類別中,然後用某個符號來標記他們。這種標記不僅過分強調了行為的內在起因,而且也可能導致他們傾向於成為他們被標記的那種人。一個被稱為“內向”的人可能會被他的朋友所冷落,使他變得更加孤立;同樣,一個“外向”的人也可能會變得更加喜歡社交,因為其他人認為他應該如此。所以心理類型理論也存在著理論上的缺陷。

人格測定

第一個特質理論的提出者是美國心理學家高爾頓·威拉德·奧爾波特(G. W. Allport)。他和同事對描述人格特徵的17 953個形容詞進行了研究並逐漸減少到數目較小的一些特質名稱上,並將特質定義為:具有使許多刺激在機能上等值,並發動等值形式的(意義恆定的)適應和表現行為的神經心理結構。因此,對高爾頓·威拉德·奧爾波特而言,人的人格是包括各種特質的動力組織,這些特質決定了個體適應的獨特性。高爾頓·威拉德·奧爾波特還將人格結構中的特質分為個人特質共同特質。個人特質又可以進一步分為樞紐特質核心特質次要特質。心理學家雷蒙德·卡特爾(R. B. Cattell)接受了高爾頓·威拉德·奧爾波特關於人格特質的概念,並在此基礎上對特質概念進行了進一步的發展。他運用因素分析的方法把人格特質區分為表面特質根源特質。表面特質是由一些互相聯繫的特性形成的;根源特質是相對穩定和持久的特性,通過因素分析可以發現根源特質是一些單一的因素,是人格的基本成分。卡特爾經過二十多年的艱苦工作,提出了人格的十六種根源特質。根據這十六種根源特質,他編制了十六種人格因素測驗(16PF)。除了卡特爾以外,還有許多心理學家對人格特質進行了研究。這些研究均採用因素分析的方法來發現各種人格特質,繼而確定人格的維度。

代表人物

奧爾波特

高爾頓·奧爾波特的人格特質論(Allport’s Theory of Personality Trait),高爾頓·奧爾波特的人格理論(Allport’s Personality Theory)奧爾波特的人格特質論概述
高爾頓·威拉德·奧爾波特(Gordon Allport,1897 -1967)的人格特質論(trait theory),是鑒於對弗洛伊德主義過於強調人的潛意識的懷疑和不滿,以及心理學中的實驗化傾向而提出的人格特質理論。系以個案研究法,從很多人的書信、日記、自傳中,分析出各種具有代表性的人格特質。他認為特質是人格的基礎,但他反對弗洛伊德虛幻式的人格結構看法。他認為人格特質是每個人以其生理為基礎的一些持久不變的性格特徵。
特質分類
奧爾波特的將人的特質分為以下三大類:
首要特質
所謂首要特質(cardinal trait),是一個人最典型、最具概括性的特質。小說或戲劇的中心人物,往往被作者以誇張的筆法,特別突顯其首要特質。如林黛玉的多愁善感。
中心特質
所謂中心特質(central trait),是構成個體獨特性的幾個重要特質,在每個人身上大約有5-10箇中心特質。如林黛玉的清高、聰明、孤僻、抑鬱、敏感等,都屬於中心特質。
次要特質
所謂次要特質(secondary trait),是個體不太重要的特質,往往只有在特殊情境下才表現出來。如有些人雖然喜歡高談闊論,但在陌生人面前則沉默寡言。
人格特質
奧爾波特認為完備的人格理論必須具有能夠代表“生活綜合”的測量單元,這種單元就是特質。他對特質進一步分析道:特質是一般化了的個人所具有的神經心理結構,是真實存在的。它具有指揮個體行為的能力,使許多刺激在機能上等值起嚴反應上具有跨情境的一致性,即不同刺激能導致相似的行為。例如,“謙虛”這一特質,使個體對不同種類的刺激作出相似的反應。一般說特質和習慣都有決定傾向的意義,但特質比習慣更富於一般性,概括水平更高,它往往是在適應過程中整合特殊習慣的結果。從廣義上說,特質和態度也有同樣的意義,如果對事物的特定態度在一個人身上經常得到表現,也可稱之為特質。但特質又有同於態度,它並不明顯地指向於某種對象,也無評價意義,不用於表態。特質也不同於道德品質,相對說來,道德品質比特質更具社會性。
奧爾波特首先把特質分為共同特質和個人特質。
1.共同特質是屬於同一文化形態下人們所具有的一般人格特質。它是在共同的生活方式下形成,並普遍地存在於每一個人身上的。從共同特質看,個體間的差異,只不過是指個人所具備這種特質的多寡或強弱不同而己。奧爾波特提出了人格的14種共同特質,如:支配-順從,外向-內向,自信-自卑,合群-孤獨,理論興趣高-理論興趣低等等。
2.個人特質是個人所獨有的人格特質。奧爾波特特別重視個人特質,才能表現個人的真正特質。他指出:“嚴格地說,只有個人特質是真實的特質。因為第一,特質是個人的而不是地區社會的;第二,特質是以個人經驗獨特方式發展起來的動力傾向,所以共同特質不是真正的特質。”在世界上沒有兩個人的個人特質是完全相同的,即使兩個人在共同特質上是相似的,但他們行為上所表現的,仍各具獨特性。例如,有兩個人的攻擊性特質(共同特質)可能相似,但兩人對人或對物作攻擊表現時,仍有差異。所以個人特質不能在個人間彼此比較。奧爾波特主張心理學家應該集中力量研究個人特質。
奧爾波特認為個人所具有的個人特質並不是對一個人的人格起相同的影響和作用的。他進而把個人特質按其對人格不同的影響和作用,區分為三個重疊交叉的層次:首要特質、重要特質和次要特質。
a.首要特質,它是個人最重要的特質,代表整個人格。它在人格結構中處於支配地位,具有極大的彌散性和滲透性,影響到個人行為的所有方面。不過,這種首要特質,未必每個人都具有。有些人因具有單個首要特質而成為著名人物。例如,創造是愛迪生的首要特質,多愁善感是林黛玉的首要特質。
b.重要特質,它是人格的構件。每個人都有幾個彼此相聯繫的重要特質構成其獨特的人格。它雖然不如首要特質那樣對行為起明顯的支配作用,但本身還相當概括,對人格有一般意義的傾向。例如,為學生寫操行評語時,所考慮到代表某個學生人格的那些特質(如:準時、整潔、勤奮、誠懇等等),即屬於其個人的重要特質。奧爾波特認為每個人所具有的重要特質,一般在5~10種之間。由此可見,每個人的重要特徵並不多。
c.次要特質。顧名思義,次要特質不是決定人格的主要特質。它最不明顯,滲透性極小,對個體行為影響小。與首要特質和重要特質相比,次要特質是從更為狹窄的各種刺激來說的,它包括一個人獨特的偏愛(如對某些食物、衣著的偏愛)、一些片面的看法和由情境所制約(如某人有恐高症)的特質等等。
動機的機能自主
奧爾波特認為,特質說明人的特點,也說明人的待業的策動的。人格是策動的、增長的的系統。他認為一種人格理論有它分析動機性質的中心。他提出了理想的動機理論的四個要求:
(1)必須承認動機的現實性。反對S·弗洛伊德主義認為兒童時期的動機決定人一生行為的觀點,主張動機是現在的動機,過去的動機只有現在還存在才能解釋行為;
(2)必須承認幾種動機的同時存在。反對把動機歸納為一種類型,如:“性”、“自我實現”“自卑”等等。他在其《人格的模式與成長》一書中指出:“動機的種類是如此的廣泛,以致難於發現普遍的構同特性”;
(3)必須承認認知過程的重要性。與前人不同,他強調動機與認知過程的密切聯繫。認為不了解一個人的計畫、意願、價值觀等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人的動機;
(4)必須承認每一個人具有獨特的動機模式。正如兩個人不會具有相同的特質結構一樣,兩個人也不會具有相同的,動機結構。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動機模式。
奧爾波特採用了一個他認為能滿足以上四個要求的動機性質的要領這就是“機能自主”(全稱為“動機的機能自主”)。所謂“機能自主”簡要地說就是一個人現在進行這一行為的原因與原來進行這種行為的原因是不相同的,即過去的動機與目前的動機在機能上沒有聯繫。一個人今天的動機機能是自主的,它獨立於過去。例如,一個大學生剛學習一門課程時,很可能是因為這門課程是必修的,或因為家庭需要,或由於時間寬綽而選學,但也許在最後,他會完全被它吸引,甚至終身迷戀這門學科。這裡原發性動機也許喪失殆盡,達到目的的手段本身卻變成了目的。他認為,當動機成為自我統一體的一部分時,對這些動機的追求是因為它們本身的緣故,而再也不是為著外部的鼓勵或獎賞。他區分了兩類機能自主:
(1)持續的機能自主。它是指個人盲目從事的重複性活動,並且這些活動曾一度為實現某個目的起過作用,但現在已不再發生作用了。這種活動的發生獨立於獎賞和過境經驗之外,是一些沒有太大意義的低水準的活動。例如一個人在退休後仍然每天早晨七時起床就是一個例子。
(2)自我統一的機能自主。它包括個人的興趣、價值觀、目標、態度和情操等引起,但認為由機能自主的動機控制的行為,才是人類行為的特徵。因此機能自主的動機應該是人格心理學家研究的中心問題。
人格界定
奧爾波特考證了人格的這個詞的詞源,開始把它與意指面具的希臘語perxona相聯繫。他對50種有關人格的定義進行考證,並針對當時認為人格不存在和人格就是個人所不知的心靈陰暗的隱蔽處這兩種主要理論流派,在其名著《人格:心理學的解釋》(1937)一書中,得出了獲得大多數心理學家所推崇的他自己對人格的定義:“人格是個體內部決定其獨特的順應環境的那些心理生理系統中的動力組織。”嗣後,在其《人格的模式與成長》(1961)一書中,又把上述定義中的“動力組織”指人格是不斷變化的組織結構。
他認為人格往往具有組織性,同時又繼承了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的“沒有已成的,一切者在變成中”的思想,認為要格從傑不是已經形成的東西,而是正在變成的東西。雖然一個人從一種經驗到另一種經驗保持同一性的方面存在著相當多的相似性,但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在面對特殊的經驗時絕非一模一樣。“生理心理系統”,是指這個動力組織需要身心共同操作,它們被不可分割地融合為一種個人統一體。人格既非純屬於心理方面,又非純屬於神經方面,兩者無法分開。“決定”,是指個人行為的產生全在於他的人格結構本身。人格不是抽象或一種隨便的虛構,人也決非僅是環境的消極反應者。人格確實存在。適合的刺激激發了人格的傾向性,人的真實本性就在行動中顯示出來。“行為思想的獨特性”有兩層含義,一是指這些行為思想乃是人的全部行為和思想,不論它是否與順應環境、滿足生物性需要有關;二是指人的全部行為和思想的個體性。奧爾波特的人格定義的兩種陳述都強調了人格的獨立性。注重研究個體而不注重研究制約人類的規律是貫穿於奧爾波特研究活動始終的主題。他三番五次地重申,決有會存在兩個完全相同的人,因此了解某個特殊個體的唯一途徑是研究這個特殊的人。
健康人格
奧爾波特還論述了統我的形成過程和健康的人格。他把人格定義為一種“動力組織”,並把這種人格組織在其《生成:人格心理學的基本看法》(1955)一書中命名為“統我”(即“自我統一體”),有別於古代及後來人們稱之謂“靈魂”和“自我”的晦澀用語。統我的人格統一的根源,是人格特質的統帥。他把統我定義為:“包括人格中有利於內心統一的所有面。”完善的統我機能只有從出生到成年經過軀體自我感覺(1歲)、自我同一性的感覺(2歲)、自尊的感覺(3歲)、自我擴展的感覺(4歲)、自我意象的感覺(4~6歲)理性運用者的自我形成(6~12歲)、追求統我的形成(12歲至青春期)作為理解者自我的形成(成年)八個階段的發展才能達成。
奧爾波特的人格理論體系是面向健康人的。他反對弗洛伊德主義所持的精神病患者和健康人之間只有量的區別,沒有質的不同的觀點,認為精神病患者與健康人之間根本沒有機能上的類似性。精神病患者與健康人的區別在於前者的動機存在於過去而後者的動機存在於未來。他強烈主張健康成人的人格原則,不能由動物園、兒童、過去或精神病患者的研究引申而來。他提出了與人本主義自我實現的要求十分相似的健康人格的六個特點:
(1)自我擴展的能力。健康成人參加活動的範圍極廣。
(2)密切的人際交往能力。健康成人與他人的關係是親密的,富有同情心,無占有感和嫉妒心,能寬容自己與別人在價值觀與偏偏上的差異。
(3)情緒上有安全感和自我認可。健康成人能忍受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衝突和挫折,經得起一切不幸遭遇。他們還具有一個積極的自我形象。
(4)體現知覺的現實性。健康成人看竺事物是根據事物的實在情況,而不是根據自己希望的那樣來看待事物。他們在評價一種形勢和決定順應這種形勢時扔為明白。
(5)體現自我客觀化。健康成人對自己的所有和所缺都十分清楚和準確,理解真實自我與理想自我之間的差異。
(6)體現定向一致的人生觀。健康成人表現出定向一致,為一定的目的而生活,有一種主要的願望。這種定向一般來說是屬於宗教的,但不一定就是宗教。
研究方法
奧爾波特在人格研究方法方面,曾和其同事一起制定了測量支配-順從關係的調查表,即A-S反應研究;設計了測量興趣的相對強度的調查表,即價值研究。前者於是1928年編制,採用多重選擇形式,用以測量個體在日常關係中支配或服從的行為傾向。後者首先發表於1931年,採用重疊選擇方法,以測定個體生活中所重社的價值方面(理論的、經濟的、藝術的、社會的、政治的和宗教的)來評估個體的人格傾向。
社會影響
奧爾波特是人格心理學的先驅。他重視人格的個體性,他的特質理論直接從個體本身行為的特點出發探討人格問題,這就使心理學家有可能將研究對象的各種變數於操作程式之中,解決了心理學中長期以來對人格研究只作描述和講解的困境。這種探討使他運用客觀觀察、主觀問卷等方法,在具有一定的客觀性上,直接從量上了解和研究個體本身的行為特點,以區分人與人之間的人格差異。他用紙-筆測驗對支配-順從和價值類型的測試,至今仍被廣泛使用。
他還創立了動機功能的獨立理論,並率先擺脫精神分析論者病態取向而企圖建立常態人格理論。奧爾波特的人格理論也遭到了不少批評。這常常被人指責為不科學。一切科學都有必須尋求普遍規律,用一般概括的方法,而奧爾波特的人格理論則強調具體的個體研究,探討個別例子。它又不易於進行實證性研究。它還被批評為割裂了人類與動物、兒童與成人、正常人與非正常人之間的聯繫。還被指責為以損失潛意識心理為代價而過分注重有意識的心理,以損失外部原因為代價而過分注重行為的內部原因。它受到抨擊最激烈的要領是“機能性自主”。“機能性自主”否認早期經驗與人格發展的關係,認為動機只與現實有關而與過去無關。這樣的說法未免言過其實。還有人批評該人格理論總的來看,未能對人格的動態作出具體的說明,只對人格的結構進行了詳細的描述。

卡特爾

人物簡介
Raymond B.Cattell:卡特爾(1905-1998),美國心理學家,最早套用因素分析法研究人格。他對心理測驗的研究,對個體差異的測量,以及對套用心理學的倡導,有力地推進了美國心理學的機能主義運動。他編制的“16種人格因素測驗”套用十分廣泛。
雷蒙德.卡特爾905年出生於英格蘭斯塔福郡。
1921年進入倫敦大學,主修物理和化學,3年後獲理學士學位,畢業後進入 倫敦大學研究生院主修文學和哲學,並先後獲得文學碩士和哲學博士學位。
1928—1931年,在英格蘭埃克塞特大學任講師;
1932—1937年,創辦並主持了英格蘭萊斯特市心理診所。
1937年應美國著名心理生學家E·桑代克邀請到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 工作一年,之後分別在克拉克大學及哈佛大學講學,
1944年以後長期供職於伊利諾斯大學。

人格因素問卷

卡特爾最突出的貢獻在於將因素分析的統計方法套用於人人格心理學的研究。卡特爾一共找到了16種根源特質,並編制出“卡特爾16種人格因素問卷”(sixteen personality factor questionaire,簡稱16PF)。這份問卷也可以稱《卡特爾十六種人格因素量表》或《卡特爾十六項個性因素測驗》是世界公認的最具權威的個性測驗方法,在臨床醫學中被廣泛套用於心理障礙、行為障礙、心身疾病的個性特徵的研究,對人才選拔和培養也很有參考價值。
卡特爾將人格特質區分為表面特質和根源特質,表面特質是指外部行為能直接觀察到的特質,表面特質常會隨環境的改變而改變。根源特質是內在的,決定表面特質的最基本的人格特質,是那些穩定的,做為人格結構的基本因素的特質。根源特質需要通過嚴格的科學方法才能獲得。
目的
人格是穩定的、習慣化的思維方式和行為風格,它貫穿於人的整個心理,是人的獨特性的整體寫照。人格對於管理者來說是很重要的,它滲透到管理者的所有行為活動中,影響管理者的活動方式、風格和績效。大量研究和實踐表明:一些樣式的人格類型和管理活動有著特定的關係,它們對團體的貢獻不同,所適宜的管理環境也不同。利用成熟的人格測驗方法對管理者或應聘人員的人格類型進行診斷,可為人事安置、調整和合理利用人力資源提供建議。這正是本測驗的使用目的所在。16PF廣泛用於人員的選拔和評定。
功能
樂群、聰慧、自律、獨立、敏感、冒險、懷疑等16個相對獨立的人格特點對人進行描繪,並可以了解應試者在環境適應、專業成就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表現。在人事管理中,16PF能夠預測應試者的工作穩定性、工作效率和壓力承受能力等。可廣泛套用於心理諮詢、人員選拔和職業指導的各個環節,為人事決策和人事診斷提供個人心理素質的參考依據。
特點
本測驗是卡特爾根據自己的人格特質理論,運用因素分析方法編制的。卡特爾認為:人的行為之所以具有一致性和規律性就是因為每一個人都具有根源特質。為了測量這些根源特質,他首先從各種字典和有關心理學、精神病學的文獻中找出約4,500個用來描述人類行為的辭彙,從中選定171項特質名稱,讓大學生套用這些名稱對同學進行行為評定,因素分析後最終得到16種人格特質。卡特爾認為這16種特質代表著人格組織的基本構成。
適用對象
本測驗是評估16歲以上個體人格特徵的最普遍使用的工具,廣泛適用於各類人員,對對象的職業、級別、年齡、性別、文化等方面均無限制。
構成
16PF測驗是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人格及能力研究所卡特爾教授編制。卡氏採用系統觀察法、科學實驗法以及因素分析統計法,經過二、三十年的研究確定十六種人格特質,並據此編制了測驗量表。16種人格因素是各自獨立的,每一種因素與其他因素的相關極小。這些因素的不同組合構成了一個人不同於其他人的獨特個性。測驗由187道題組成。每一人格因素由10-13個測題組成的量表來測量,共16個分量表。16種因素的測題採取按序輪流排列,以便於計分,並保持受試者做答時的興趣。每一測題有三個備選答案。
卡特爾十六種人格因素測驗(簡稱16PF)是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人格及能力測驗研究所卡特爾教授經過幾十年的系統觀察和科學實驗,以及用因素分析統計法慎重確定和編制而成的一種精確的測驗。這一測驗能以約四十五分鐘的時間測量出十六種主要人格特徵,凡具有相當於初三以上文化程度的人都可以使用。
本測驗在國際上頗有影響,具有較高的效度和信度,廣泛套用於人格測評、人才選拔、心理諮詢和職業諮詢等工作領域。該測驗已於1979年引入國內並由專業機構修訂為中文版。
十六種人格因素是各自獨立的,相互之間的相關度極小,每一種因素的測量都能使被試某一方面的人格特徵有清晰而獨特的認識,更能對被試人格的十六種不同因素的組合作出綜合性的了解,從而全面評價其整個人格。
十六種人格因素以及八種次級因素的含義如下:
因素A-樂群性:低分特徵:緘默,孤獨,冷漠。高分特徵:外向,熱情,樂群。
因素B-聰慧性:低分特徵:思想遲鈍,學識淺薄,抽象思考能力弱。高分特徵:聰明,富有才識,善於抽象思考,學習能力強,思考敏捷正確。
因素C-穩定性:低分特徵:情緒激動,易生煩惱,心神動搖不定,易受環境支配。高分特徵:情緒穩定而成熟,能面對現實。
因素E-恃強性:低分特徵:謙遜,順從,通融,恭順。高分特徵:好強固執,獨立積極。
因素F-興奮性:低分特徵:嚴肅,審慎,冷靜,寡言。高分特徵:輕鬆興奮,隨遇而安
因素G-有恆性:低分特徵:苟且敷衍,缺乏奉公守法的精神。高分特徵:有恆負責,做事盡職。
因素H-敢為性:低分特徵:畏怯退縮缺乏自信心。高分特徵:冒險敢為,少有顧忌。
因素I-敏感性:低分特徵:理智的,著重現實,自恃其力。高分特徵:敏感,感情用事。
因素L-懷疑性:低分特徵:依賴隨和,易與人相處。高分特徵:懷疑,剛愎,固執已見。
因素M-幻想性:低分特徵:現實,合乎成規,力求妥善合理。高分特徵:幻想的,狂放不羈。
因素N-世故性:低分特徵:坦白,直率,天真。高分特徵:精明能幹,世故。
因素O-憂慮性:低分特徵:安詳,沉著,有自信心。高分特徵:憂慮抑鬱,煩惱自擾。
因素Q1--實驗性:低分特徵:保守的,尊重傳統觀念與行為標準。高分特徵:自由的,批評激進,不拘泥於現實。
因素Q2--獨立性:低分特徵:依賴,隨群附眾。高分特徵:自立自強,當機立斷。
因素Q3--自律性:低分特徵:矛盾衝突,不顧大體。高分特徵:知己知彼,自律謹嚴。
因素Q4--緊張性:低分特徵:心平氣和,閒散寧靜。高分特徵:緊張困擾,激動掙扎。
適應與焦慮型X1:低分特徵:生活適應順利,通常感到心滿意足,能做到所期望的及自認為重要的事情。也可能對困難的工作缺乏毅力,有事事知難而退,不肯奮鬥努力的傾向。高分特徵:對生活上所要求的和自己意欲達成的事情常感到不滿意。可能會使工作受到破壞和影響身體健康。
內向與外向型X2:低分特徵:內傾,趨於膽小,自足,在與別人接觸中採取克制態度,有利於從事精細工作。高分特徵:外傾,開朗,善於交際,不受拘束,有利於從事貿易工作。
感情用事與安詳機警型X4:低分特徵:情感豐富而感到困擾不安,它可能是缺乏信心,頹喪的類型,對生活中的細節較為含蓄敏感,性格溫和,講究生活藝術,採取行動前再三思考,顧慮太多。高分特徵:富有事業心,果斷,剛毅,有進取精神,精力充沛,行動迅速,但常忽視生活上的細節,只對明顯的事物注意,有時會考慮不周,不計後果,冒然行事。
怯懦與果斷型X4:低分特徵:怯懦,順從,依賴別人,純潔,個性被動,受人驅使而不能獨立,為獲取別人的歡心會事事遷就。高分特徵:果斷,獨立,露鋒芒,有氣魄,有攻擊性的傾向,通常會主動地尋找可以施展這種行為的環境或機會,以充分表現自己的獨創能力,並從中取得利益。
心理健康因素Y1:低於12分者僅占人數分配的10% ,情緒不穩定的程度頗為顯著。
專業有成就者的人格因素Y2:平均分為55,67以上者應有其成就。
創造力強者的人格因素Y3:標準分高於 7者屬於創造力強者的範圍,應有其成就。
在新環境中有成長能力的人格因素Y4:平均值為22分,不足17分者僅占分配人數的10%左右,從事專業或訓練成功的可能性極小。 25分以上者,則有成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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