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色彩

人文色彩

人文色彩是一種哲學理論和一種世界觀。人文色彩以人,尤其是個人的興趣、價值觀和尊嚴作為出發點。對人文色彩來說,人與人之間的容忍、無暴力和思想自由是人與人之間相處最重要的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文色彩
  • 外文名:Humanism
  • 定義:人文色彩者
  • 歷史概念:文藝復興
定義,歷史概念,使用範圍,

定義

人文色彩並沒有統一的定義,因為許多不同的人稱自己或被稱為人文色彩者,而他們的世界觀以及他們對人的觀念可能很不相同。有些人文色彩觀念互相之間非常矛盾。在自由民主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和新教或天主教的思想學派中都有人文色彩的派別。甚至古羅馬的時候就已經有今天可以被稱為人文色彩的思想流式。那時的人文色彩當然與文藝復興或啟蒙運動的人文色彩非常不一樣。約翰·沃爾夫岡·歌德和弗里德里希·席勒的人文色彩往往被稱為歷史主義,而威廉·馮·洪堡的人文色彩則與啟蒙運動的人文色彩完全不同。文藝復興時期哲學被看作是思想的根本,而在洪堡的時期科學被看作思想的根本。

歷史概念

在歐洲歷史和哲學史中,人文色彩主要被用來描述14到16世紀間較中世紀比較先進的思想。一般來說今天歷史學家將這段時間裡文化和社會上的變化稱為文藝復興,而將教育上的變化運動稱為人文色彩。
人文色彩這個詞實際上很晚才出現,它來自與拉丁文中的humanitas,古羅馬作家西塞羅就已經使用過這個詞了。德國啟蒙運動時代的哲學家將人類統稱為Humanität,當時的人文色彩者稱他們自己為humanista。
而Humanism這個詞卻一直到1808年才出現。

使用範圍

現代的人文色彩開始於啟蒙運動,在啟蒙運動中人文色彩被看做是不依靠宗教來回答道德問題的答案。在啟蒙運動的人文色彩中,超自然的解釋一般被忽略,人們將這種人文色彩也稱為“世俗人文色彩”。
在各個主要的宗教中也有人文色彩,在這裡一般人文色彩與該宗教的信仰和傳統相結合。
也有的人文色彩運動認為人有參加儀式和規則的需要並組織一定的團體來滿足人的這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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