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可持續發展

經濟要發展,人類要生存,環境要保護,就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決策。要使城市和建築適應時代的挑戰,就要樹立人居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建築觀,以指導城區的規劃和建築的創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居可持續發展
  • 源於 :人類要生存,環境要保護
  • 目的:樹立人居環境可持續發展建築觀
  • 意義:指導城區的規劃和建築的創作
簡介,歷程,背景,現狀,意義,層次,區域層面,城鎮層面,社區層面,對策,

簡介

作為一個人居環境應該包括有人工的,有自然的,有社會經濟的,但並不是把所有的人工的,社會經濟的,自然生態的都包括,都和人居環境有關係,只是其中一部分有關係。那么這一部分主要就是土地、水、廢棄物、生物等等,而這些東西我們會在區域層面上,城鎮層面上,社區層面上,家居層面上去分別的加以探討,去進行研究。

歷程

人居環境就城市建築領域而言,可具體理解為人的居住生活環境.它要求建築必須將居住、工作、休憩、交通、管理、公共服務和文化藝術等各個方面的複雜的要求在空間和時間上相互結合起來,要求建築師設計一種聚居地,使所有社會功能在滿足目前的需要與將來的發展之間取得平衡,設計節約能源及材料的建築,使它與環境相協調,並有利於人體的身心健康.
1972年,在聯合國召開的斯德哥爾摩會議上,與會代表們著重討論了由於工業的急劇增長、城市的迅速發展和人口的日益密集而造成的嚴重環境污染對人類的危害問題,引起了全世界對環境污染問題的高度重視.1981年在波蘭華沙召開的國際建築師協會第14次會議上,與會代表普遍認為,建築與環境的相互關係是密切的且不可分割的.當時發表的<華沙宣言>提出建築已進入“環境建築學”的時代.
1987年,聯合國與世界發展委員會提出了“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的“可持續發展”的指導原則,並逐步得到全世界的普遍認同.
延續到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世界首腦會議上,“環境與發展”主題成為人類環境意識發展的一個新的里程碑.這一思潮的發展影響到政治、經濟、社會、技術、人文、城市與建築等各個領域,提高了人們對“人居環境的可持續性發展”的認識,是人類環境意識的一個飛躍.它使人類比較自覺地全面地對待人居環境問題.
1993年,在美國芝加哥舉行的國際建築師協會第19次代表大會上,與會代表針對“可持續發展”主題在21世紀對城市建築與規劃的挑戰等相關內容進行了討論,最後通過了<芝加哥宣言> ,在爭取人類與自然環境“持久未來的相互依賴”方面達成了共識.此舉使城市與建築的規劃設計在創作指導思想上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人們認識到,當今社會的發展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這種狀況是不能持久的,健康的環境應具有不可缺少的內在的價值.人類與整個自然環境在生態上是相互依賴的,這種相互依賴的持久性要求所有方面建立夥伴的、平等的和平衡的關係.
宣言指出:要遵循既保證全球發展、又保護人類環境的建築設計方向,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建築物與建築環境在人類對自然環境及生活質量的影響中起著重要作用.建築設計要求提高到持續性設計的標準,持續性設計應綜合考慮資源和能源的利用,健康的建築與材料及對生態和社會敏感反應的土地的利用,以及一種能起到鼓舞、肯定及培養作用的美學靈敏性.持續性的設計一方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人類對自然環境的消極影響,另一方面又可以改善生活質量,提高生活水平.因而建築設計更要重視生態環境問題.建築已進入了“生態建築學”時代(或稱“綠色建築”時代).可持續發展是從環境污染對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關係角度提出的,但是可持續發展還要注意與經濟、人口、社會、資源和環境5個方面協調發展。

背景

聯合國1996年在土耳其伊斯坦堡召開的第二屆人類住區大會通過了各國建設住區的指導性檔案——《人居議程》。《人居議程》對可持續的人類住區勾畫了確切的構想——“人人享有適當的住房、健康而又安全的環境、基本服務、富有成效且自由選擇的工作”。消除貧窮是人類住區發展的關鍵所在。可持續發展對人類住區發展至關重要,它充分考慮了實現經濟成長、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要求和必要性。《人居議程》主要包含以下兩方面內容:
第一,人人享有適當的住房。“它指個人不受干擾的適當的地方;適當的空間;適當的安全;土地使用期的法律保障;適當的照明、取暖和通風;適當的基礎設施,如供水、衛生和垃圾管理設施;適當的環境質量和與保健有關的因素;以及相對工作地點和方便的位置,所有這一切都應當在可負擔的範圍內取得”。
第二,要有基本的基礎設施和服務:“安全水的供應、環境衛生、廢物管理、社會福利、集體運輸和通訊設施、能源、保健和急救服務、學校和公共安全和綠地管理等等。充足的基本服務是住房的關鍵因素之一,若缺乏之,則會嚴重危害人的健康、生產力和生活質量,對城鄉地區生活貧困者來說尤為如此”。

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人均居住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據統計,2000年中國城鎮住宅人均建築面積為20平方米,農村住宅人均建築面積為25平方米,已經達到了世界中高收入人群的居住水平。而實際上,2000年中國城市居民人均純收入為6280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2253元,在世界上最多屬於中低收入水平。可見,目前中國人均居住水平與人均收入水平已經出現了嚴重脫離。我們要以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來思考符合中國國情的住房政策和住房標準,積極引導和控制居住標準。
中國地少人多,資源相對緊缺。中國人均林地1.8畝,為世界水平1/8,人均天然草地3.3畝,不及世界水平1/3,人均水資源2200方,為世界水平的1/4,人居環境可持續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我們不可能承受西方已開發國家的消費模式,我們應該積極提倡理性消費,堅持公平、公正地使用公共資源。以住房戶型為例,我們不可能搞過大的戶型。實踐也說明,住房的舒適度不完全與住房面積正相關,空間尺度過大反而產生空蕩、冷漠的空間感受,缺乏親切感。大量無效空間往往是與不健康的消費心理有關,即為滿足一種占有欲。適度消費、理性消費是文明、高尚的表現。占社會絕大多數比例的中低收入家庭是住房消費的主要群體,只有滿足這些人群的需求才能實現“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目標。

意義

中國人民自古以來就重視人和環境的關係,早在<黃帝內經>中就提出了“人與天地相應”的觀點,說明了人與自然的相互關係。在古代樸素的辯證思想影響下,人們用“相生”、“相剋”的觀點來表達環境和人體健康之間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關係。對於環境的生態本質,古代中國曾達到相當深刻的認識.如道教的陰陽太極圖,認為“陰陽互補,虛實並存”,這種不斷運動的思想是極符合生態學原理的。中國傳統的風水學說中有“得水藏風”的說法,這對選擇居住環境的地址很有參考價值,而“負陰抱陽,山面水”就是選址的基本原則,過去很多自然村的基地的選擇,往往是符合這個原則的。中國傳統的哲學思想中有“天人合一”的說法。其本質應當看作是一種古代生態觀的體現。
“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國優秀的傳統哲學思想.儒家的“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道家的“道法自然,返璞歸真”的思想都強調了人與社會、自然的和諧。儒家重人道,道家重天道。返樸歸真的生活,使生命活得有意識,讓生活同生命相和諧.要尊重生活,維護生命。以生態為中心的世界觀表達的就是返樸歸真的生活.這是一種富有創造力和想像力的生活,是同自然界和宇宙生命力量相聯繫的生活。“天人合一”既是一種宇宙觀,也是一種道德觀。
樹立起可持續發展的建築觀,就為今後的城市規劃與建築設計、人居環境的改善與創新指明了目的、方向與手段.樹立正確的、符合客觀發展規律的建築與規劃指導思想非常重要。要敢於改革和創新,為居民創造良好、舒適的生活環境,造福於民,使人民安居樂業.

層次

區域層面人居模式 首先,區域層面的人居環境,人居的模式,很重要的是要強調區域的協調,營造豐富多彩的人與大自然融合的人居環境,如果各個城市之間各自為政,以鄰為壑,必然會導致資源、環境的低效利用和環境的破壞。所以我們首先就應該注重區域性的基礎設施統籌規劃,共建,共享。例如能源供應,道路交通網路,機場碼頭,水利工程,水源保護,防洪設施,污水排放預處理系統,自然保護區,動物遷徙通道,生態敏感區,重大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等等,這就是需要有一個區域的協調。

區域層面

正如美國著名的城市學家芒福德所指出的,隨著人們餘暇的增加,保存自然環境顯得空前的重要,今天我們中國進入了小康社會,我們除了日常的生活以外,我們也越來越需要去休閒,去度假。因此需要在臨近有足夠容量的休閒場所供人們就近到森林、草地、山谷、溪流、水邊去游泳、爬山、宿營,而不至於過分擁擠,使其變為“休閒貧民窟”。今天我們可能已經有這個現象,到了杭州,你擠得受不了,事實上,現在不少旅遊度假區常人滿為患,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這應該成為影響可持續發展人居環境的重要因素之一。
城鎮層面人居模式 第二,城鎮層面上的人居模式,我認為對於我們中國來講,尤其要建設一個緊湊型的模式,這是可持續發展人居環境的戰略選擇。所謂的緊湊型城市,這是歐共體首先提出來的。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的重要性最終依賴於由空間密度提供的使用方便的交通,以及利用這種機會的人們和機構的絕對多樣性。密集了,你就容易選擇,你有多樣性的選擇,交通也方便。強調混合使用和密集開發的策略導致人們居住的更靠近工作地點和日常生活所必須的服務設施,那樣小汽車就成為一種選擇,而不是必需品。在西方很多城市,搞的很散,他只能用小汽車,耗能,交通時間增加,對於中國來講,在城鎮層面的這個人居模式必須倡導建設一個緊湊型的城市。這兒也有一個統計,隨著城市人口的密度從五千,一萬,一萬五的增加,道路長度明顯的縮短,道路長度縮短,便意味著道路面積減少,交通距離減少,必然帶來了耗能的減少,人口密度增加,每年年均的汽油消耗在減少,這就是可持續的。

城鎮層面

社區層面人居模式 第三,社區層面的人居模式,社區的可持續發展的建構隨著住房分配製度的改革,單位分配已經被市場購房所代替,從而我們的人從原來的單位人回歸到了成為一個社會人。顯然社區已經成為人們家庭生活、居住最密切的社會單元,溫馨的單元。費孝通先生指出,以地區為範圍,人們在地緣基礎上結成的互助合作的群體,用以區別在學院基礎上形成的互助合作的親屬群體,學院群體最基本的單元就是家庭,逐步擴大變成地緣群體,地緣群體最基本的就是鄰里,鄰里是比鄰而居的互助合作的群體,人的人居環境。我們今天就是要把社會學的一些原理,注入到居住區的規劃設計當中,去營造一個好的鄰里的居住環境。社區的概念,有助於我們城市規劃設計思想的完善與提高。

社區層面

也就是說,我們規劃當中,要更多的去關注人的行為,心理,感情,人際之間的關係。例如在小區提供多類型的住宅,多功能的土地使用,多種的就業機會,以及步行距離來框定小區的規模等等,這些都是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為人們創造更好的生活。
家居層面人居模式 第四,就是在家居層面上的人居模式。家居的生活對我們絕大多數人來講,是一生中占據最多時間的那個部分,因為要在家裡起居,睡眠,餐飲,洗浴,養老等等,一生大部分是在家裡。家居生活的載體就是我們住房,因此住宅環境的質量是人居環境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住房是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近年來,在政府強有力的組織推動下,優秀的試點工程,示範工程,安居工程可以說是層出不窮,使人們獲得了舒適、方便、安全、衛生的住房。這些試點、示範對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貫徹已經有很多好的經驗,如節能,節地,節水,新技術,新材料的套用等等。
家居層面

對策

第一,政府重視,形成共識。
全球行動計畫要求各國政府承擔落實《人居議程》的主要責任。各國政府要全面、逐步實現國際法律檔案提出的“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權力,制定和實施人類住區發展戰略,著重為人類住區創造切實可行的良好環境。各國的住房建設在市場配置同時,必須要藉助政府的力量來保護弱勢群體基本居住要求,這是經濟、社會“協調、全面、可持續和穩定發展”的內在要求和必要保證。
第二,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最近幾年中國的住宅建設和人居改善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突破了傳統的住房供應體制,建立了新的住房供應體制:高收入的家庭購買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政府給以扶持政策的經濟適用房,最困難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
但我國的整體經濟實力還不強,部分地方政府的認識和執行上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偏差;城鎮住宅人均建築面積與已開發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社會保障性住宅還未普遍推行,經濟適用房建設還很不平衡,廉租屋政策發展遲緩且並未完全推廣;住宅建設產業化程度和科技含量比較低;廣大中低收入階層改善住房的能力還較差、改善住房的願望十分強烈,住房保障體系的建設還有待進一步的完善。要真正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的可持續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建議政府建立住房保障基金,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從各種渠道調動各種財政資源,來增加對經濟適用房和廉租屋建設的投資;通過稅收減免和低息等優惠措施來提高困難家庭改善住房的能力;儘量增加居民實物動遷的比例,多造些“價格不高質量高,面積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環境美”的中低價房,使廣大中低收入階層能真正“安居樂業”。
第三,嚴格土地管理,進一步完善土地管理體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房地產業的興起、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成就,無不與我國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資產的運作有關。新一輪的土地“圈地運動”方興未艾,土地出讓收入、房地產稅收已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最主要資金來源。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3年上半年,13年來全國累計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已達6000多億元。但與此同時,全國的商品房空置率卻有增無減,土地的閒置狀況也非常嚴重。據調查,全國現有各級各類開發區3800多家,尚不包括鄉、鎮、村自行設立和尚未上報的開發區;在對24個省(區、市)的統計中,各類園區規劃占地面積達3.6萬平方公里,超過了現有城市的建設用地總量;在全國省級以上900多家開發區中,國家批准規劃近3000萬畝,已經開發的僅占規劃總面積的13.5%。房地產無效供給和有效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並有擴大的趨勢,況且還有大量的銀行貸款和稀缺土地資源的浪費(據有關資料統計,自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即使作最保守的估計,違規土地出讓、轉讓所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每年也達100億以上)。
土地市場的規範運作是住宅產業、城市健康發展的基石。政府要強化對土地使用的審批和監督,從源頭上完全控制土地一級市場的供應,並根據經濟、社會、人口、產業發展狀況(而不是根據“政績”)適時適量推出土地供應,做到土地利用年度計畫與市場需求相統一,並且全國的土地供應要有統一的協調機制,國家、省市級政府應加大土地供應的巨觀調控力度,嚴防土地失控現象重演。同時,還要正確處理好土地的供應結構,保證中低價社會保障住房用地。
我國土地、人口、經濟發展與糧食安全之間的矛盾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愈加激烈,現在我們透支未來土地資源而放大當前“GDP”的現象已十分嚴重,本著對歷史、子孫和未來負責的精神,從現在起就必須珍惜每一寸土地,運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來制止對“圈地運動”的衝動。土地出讓一律按“三公”原則實行招投標、拍賣制度,杜絕土地市場黑箱操作及“空手道”現象,防止土地市場的炒作和國有資產的流失。
對土地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建議政府出台的相關法律、政策,要規範運作,要有約束性和嚴肅性,可以通過收回、收購、兼併、拍賣、儲備等方式實現政府對土地的壟斷。當前最重要的是要收緊土地的口子,按法律法規該收回的堅決收回,該拍賣的堅決拍賣,讓土地回到真正有實力、真正需要土地乾實事的開發商手中;對轉讓土地所獲得的收益,政府要控制其收益的比例並通過稅收等形式收取一定的級差收益,防止因炒賣土地而導致的不合理“暴富”,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進而防止房價和經濟的大起大落。
第四,加強法律建設,為可持續人類居住區建設提供法律保障。
住宅產業在我國還是一個年輕的行業,在住宅產業的發展和住宅保障體系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還很不完善, <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最大標的的商品房不適用,在土地管理和房屋中介管理方面還存在執法不嚴的情況,廣大住房消費者在權益保護方面明顯處於弱勢。因此,住宅產業方面的法制建設已顯得迫在眉睫。我們期盼《住宅法》早日出台,也期盼著它的草稿儘早同廣大民眾見面,以便集思廣益、形成共識。
胡錦濤總書記在2003年3月9日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會議上指出,“國土工作要堅持開發和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首位,在開發中保護,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我國可持續的人類住區發展必須立足於中國實際、地區特點、順應歷史潮流,切實轉變經濟成長方式,走經濟持續發展、資源永續利用、環境不斷改善、生態良性循環的發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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