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的通知

高校畢業生就業關係經濟轉型升級、民生改善和社會穩定大局。為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決定,從2016年起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實施能力提升、創業引領、校園精準服務、就業幫扶、權益保護五大行動,加強部門協同、信息共享、工作對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6年10月26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6〕1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部屬各高等學校,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
高校畢業生是國家的寶貴財富。高校畢業生就業關係經濟轉型升級、民生改善和社會穩定大局。為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決定,從2016年起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決策部署,堅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相結合,堅持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相結合,堅持政策引導和服務創新相結合,針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特點,發揮政府、高校、社會等各方面作用,加強政策統籌,整合利用資源,暢通就業渠道,改善就業環境,建立健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長效機制。
二、目標任務
把有就業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就業創業促進計畫,運用各項政策措施和服務手段綜合施策,精準發力,使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全面提升,創新創業活力進一步增強,有就業創業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針對性的指導服務和政策支持,市場供需匹配效率進一步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努力實現高校畢業生就業保持較高水平。
三、主要措施
實施能力提升、創業引領、校園精準服務、就業幫扶、權益保護五大行動,加強部門協同、信息共享、工作對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一)能力提升行動。
各地各高校要全面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把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貫穿於整個人才培養體系,完善學科建設、課程設計,納入教學計畫和學分管理。加強就業指導師資培養,積極開展有計畫、有組織的培訓,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中充分考慮就業指導教師的工作性質、工作業績,並在同等條件下予以適當傾斜,推進就業指導教師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專家化。完善就業指導課程內容,深入開展個性化輔導與諮詢,幫助畢業生科學規劃職業生涯,增強職業素養,提升求職就業能力。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活動,有條件的還可組織參觀人力資源市場,進行職業能力測評等現場指導,增強畢業生實踐能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開展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活動,選擇一批優質職業培訓機構、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加強職業培訓,提升畢業生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聯合高校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指導活動,做到每個畢業班都能得到群體性指導,每名就業困難畢業生都能得到個性化諮詢輔導。
(二)創業引領行動。
各地要把鼓勵創業作為擴大就業的重要方向,完善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進一步擴大高校畢業生創業規模。把創新創業教育作為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指導高校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開發開好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制定學分轉換、彈性學制、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等措施,開展各類創業實踐活動,增強大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加強創業培訓,針對高校畢業生創業不同階段的需求,優先安排優質培訓資源,開發合適的創業培訓課程,使每一個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畢業生都有機會獲得創業培訓。落實好支持創業的便利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簡化工商登記手續,提供企業開戶便利,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優惠,為高校畢業生創業開闢“綠色通道”。拓寬多元化資金支持渠道,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鼓勵天使基金、風險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等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創業經營場所支持,統籌利用資源建設大學生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支持發展一批眾創空間等新型平台,為高校畢業生提供低成本場所支持和孵化服務,並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場租補貼。加強創業公共服務,探索建立公共服務機構與市場主體合作機制,協調有關方面構建覆蓋院校、園區、社會的創業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創業服務專家隊伍,組織開展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加強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建設,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全方位支持。
(三)校園精準服務行動。
各地各高校要強化畢業生在校期間就業服務,多渠道搭建校內外資源信息對接的服務平台,建立精準推送就業服務機制,進一步提升人崗匹配效率。各地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組織開展就業信息調查,詳細了解每一名畢業生的求職地域、就業意願等需求,建立畢業生求職意願信息資料庫。高校要向社會發布本校專業學科設定、畢業生規模結構等信息,方便各類用人單位了解畢業生情況、確定招聘需求。積極主動開拓就業市場,通過與企業洽談、調動校友資源、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等多種途徑,廣泛收集用人需求信息,建立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信息資料庫。搭建精準對接服務平台,運用微信、微博、APP移動客戶端等技術手段,將畢業生資料庫與用人崗位資料庫對接,根據需求推送崗位、政策、服務等信息,促進供需精準匹配。充分發揮校園市場的主體作用,根據供求雙方特點,分層次、分類別、分行業舉辦各類招聘活動,提高招聘服務效率。加大困難幫扶力度,準確掌握家庭困難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零就業家庭畢業生,以及少數民族、農村生源、殘疾等畢業生的具體情況,實行“一生一策”動態管理,做好個性化指導和崗位推薦,及時發放求職創業補貼,力爭幫助更多畢業生在離校前落實就業崗位。做好基層服務項目、大學生徵兵等組織工作,落實好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開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活動,組織政策宣講,提供一批崗位信息,舉辦大中城市聯合招聘等專項活動,推進地方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與高校校園網、新職業網、中國公共招聘網互聯互通和崗位跨區域共享,為畢業生求職就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業服務。
(四)就業幫扶行動。
各地要將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範圍,綜合運用一攬子措施,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做好畢業生離校前後的信息銜接,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與所在地高校對接,掌握畢業生基本情況,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在畢業生離校後及早開展信息銜接工作,加強信息校核,確保重要信息完整,進一步健全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資料庫。建立登記信息反饋制度,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報到接收的未就業畢業生進行實名登記後,通過適當方式向高校或教育部門反饋相關信息,共同做好跟蹤服務。完善實名制精準服務制度,逐個聯繫、逐一了解未就業畢業生需求,提供一次職業指導,幫助制定個性化求職就業方案,同時深入企業挖掘崗位信息、了解用人需求,指導企業合理設定招聘條件,向企業推送未就業畢業生信息,積極促進人崗匹配。豐富拓展職業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內容,健全規範管理制度,提升服務保障能力,確保有需求的畢業生都能納入其中。加強對各類就業困難畢業生和長期失業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服務平台要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專門台賬,根據他們的基本情況和就業需求,提供“一對一”指導和服務,優先推薦崗位信息,優先參加培訓見習,優先提供創業扶持,幫助他們儘快實現就業創業。
(五)權益保護行動。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服務,完善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環境,切實保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抓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各項政策落地,簡化政策操作流程,指導幫助申請政策的畢業生做好材料準備、手續申報等事項,加快審批辦理進度,確保政策及時兌現。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推進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公開,健全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幫助他們解決好薪酬待遇、職稱評定、落戶、檔案管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等實際問題,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依法糾正性別、民族等就業歧視現象,加大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保障監察力度,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營造公平就業良好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就業創業促進計畫,將其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工作考核內容,加大對校園招聘、就業創業服務等經費保障,大力推動實施。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充實細化計畫內容,明確工作任務、職責分工、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探索創新推進計畫實施的有效方式,及時總結經驗做法,調整完善工作措施。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信息統計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就業數據信息真實、準確。
(二)加強部門協同。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各高校要加強協同配合,建立健全涵蓋學校內外各階段、求職就業各環節、就業創業全過程的服務體系,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共同推進計畫實施。建立部門間信息通報機制,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加強畢業生就業情況交流,同時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積極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完成計畫目標任務。密切跟蹤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根據形勢變化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
(三)加強宣傳動員。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各高校要制定宣傳方案,以高校畢業生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宣傳解讀國家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宣傳就業創業促進計畫的目標任務和行動舉措,力爭使每一名高校畢業生都知曉計畫並積極參與。以實施計畫為主題,製作一批宣傳資料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高校及校園網站、街道社區等場所和平台張貼發布。樹立一批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先進典型,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廣大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擇業觀,積極主動就業創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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