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6年6月份,經亳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2017年6月15日,根據《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亳政辦〔2017〕11號)檔案規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有關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相關管理標準、規範;制定城市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發展戰略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實施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負責跨區域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負責城市管理和執法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和執法中的投訴受理。
(四)負責指導、監督全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負責編報市級管理的環衛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組織實施市級環衛設施建設、驗收和移交,審查批准環衛設施工程變更、技術改造、拆除、遷移等。
(五)負責市級管理的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園林綠化管理和執法工作;負責亳州經濟開發區、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範圍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違法建設的查處,並實施與上述範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市級供熱、供氣行業運行的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協助公安交通部門查處違法停放機動車輛。
(六)負責制定城市管理和執法方面的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和執法方面的業務培訓和綜合考核;負責城市管理和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普及宣傳工作。
(七)負責組織編制城市管理和執法的科技創新發展、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城市管理和執法的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工作。
(八)負責組織推進城市管理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九)負責開展城市管理和執法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和執法方面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作風建設、效能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等工作。
(十)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基礎業務規範化建設。

內設機構

機關內設機構5個,為辦公室、政工科、市容環衛科、政策法規科、數字城管指揮中心;下屬8個直屬機構,為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直屬分局及所屬4個行政執法大隊、市城管督察支隊、市公用事業管理處、市園林管理局;編制143人,其中,行政編制16人,事業編制1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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