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府

京兆府

京兆府,唐朝開元元年(713年)設定的府,這是府作為行政區劃的開始。京兆府不同於地方的是,該行政機關可以不受逐級抗訴的約束,凡經證實證據確鑿的案件的案犯是可以當堂判死刑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京兆府
  • 設定時間:713年
  • 類別:府
  • 朝代:唐朝
歷史沿革,行政職權,

歷史沿革

唐玄宗把長安所在的雍州改為京兆府,京兆府的首長為京兆尹。領萬年、長安新豐渭南、鄭、華陰藍田盩厔始平、武功、上宜、醴泉涇陽雲陽三原宜君同官華原富平櫟陽高陵二十二縣。
唐朝滅亡後,後梁改為大安府,後唐再改回京兆府。歷後晉、後漢、後周、北宋、金,名稱都未曾變化。
北宋京兆府下轄十三縣:長安、樊川、鄠、藍田、鹹陽、涇陽、櫟陽、高陽興平臨潼、醴泉、武功、乾祐
金京兆府下轄十二縣:長安、鹹寧、興平、涇陽、臨潼、藍田、雲陽、高陵、終南、櫟陽、鄠、鹹陽。
元朝改名為奉元路,明朝改名為西安府

行政職權

京兆府不同於地方的是,該行政機關可以不受逐級抗訴的約束,凡經證實證據確鑿的案件案犯是可以當堂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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