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塞拜然憲法

現行憲法於1995年11月12日經全民公決通過。憲法規定建立民主、法制、文明的世俗國家;實行總統制,總統為國家元首、最高行政首腦和武裝力量總司令,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2002年8月24日,經全民公決對憲法部分條款作出修改,包括將總統當選的得票數由三分之二改為過半數,一旦總統不能履行職權,由議長改為總理代行總統職務,議會選舉由過去的多數制和比例制結合改為單一的多數制,取消政黨名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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