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部制決策體制

事業部制決策體制是現代資本主義企業決策體制的一種模式。它的出現是現代企業的經營規模擴大,決策層次增加,產品種類繁多,市場競爭劇烈以及企業與外界的信息、物資交流範圍越來越廣的結果,是企業決策體制上的一次變革和進步。事業部制決策體制首先出現於20世紀20年代的美國企業中。如,1921年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第一個將決策經營與具體管理分開,實行了“集中決策,分散管理”的事業部制決策。

這項改革的結果,使公司一級的決策者從日常管理事務中解脫出來,主要從事於研究和制定企業戰略規劃和經營方針政策,專門掌管企業的財務大權、任免重要的人事、確定產品方向和新技術開發等重大問題,而日常生產、銷售等具體管理活動則由各個事業部負責。這些事業部都是獨立的核算單位。事業部制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董事會任命總經理,總經理下面是各種職能部門,起參謀作用,再下面的是事業部,負責具體的管理活動。事業部制決策體制有明顯的優越性。主要有:(1)最高經營決策層領導可以擺脫具體的日常事務,而致力於考慮全局性、長遠性的問題。(2)各事業部獨立核算能激發其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3)各事業部的領導接近生產現場,能作出符合實際情況的決策,提高決策管理水平和效率。(4)有利於人才培養。鑒於以上優點,這一企業決策管理制度迅速被各大企業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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