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如指掌·西學正典:政府論

了如指掌·西學正典:政府論

本書旨在為1688年的英國光榮革命辯護,一經出版即引起轟動。全書從人的“自然狀態”出發,圍繞“自然法”、“自然權利”、“契約”等範疇展開論述,提出統治者的權力應獲得被統治者的同意,建立國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保障社會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權利。在國家起源問題上,它提供了一種世俗的國家起源說,反對君權神授,提出了分權說和議會權力至上說。這些光輝的思想構成了現代法治國家的建國理念。

基本介紹

  • 書名:了如指掌·西學正典:政府論
  • 作者:約翰·洛克 (John Locke)
  • 出版社:江西教育出版社
  • 頁數:243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眾流滄海
  • 外文名: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 譯者:楊思派
  • 出版日期:2014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39272535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後記,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通常人們認為,三權分立學說是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的貢獻,但從歷史的進程看,孟德斯鳩的分權說是在洛克的基礎上補充發展而成的。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也同洛克的契約學說有著思想上的聯繫。從廣義上看,也可以說洛克的哲學構成了法國啟蒙思想的基礎。
洛克的政治思想對後來的政治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作用,在美國被奉為神諭,成為民族理想。他的思想深刻影響了托馬斯·傑弗遜、麥迪遜、富蘭克林等美國政治家,並且在美洲引發了一場轟轟烈烈的革命浪潮,合眾國憲法中的許多原則都體現了這本書中的原則主張。

作者簡介

約翰·洛克(1632—1704),英國哲學家、經驗主義的開創者,古典自由主義思想的集大成者,同時也是第一個全面闡述憲政民主思想的人。

圖書目錄

序言/1
第一篇
第一章 導 論/1
第二章 論父權和王權/4
第三章 論亞當因上帝的創造而享有主權/11
第四章 論亞當因上帝的賜予而享有主權/17
第五章 論亞當因夏娃對他的從屬而享有主權/32
第六章 論亞當因父親的身份而享有主權/37
第七章 論父權與財產權一起作為主權的根源/54
第八章 論亞當的最高君主權力的轉移/59
第九章 論從亞當那裡繼承下來的君主制/62
第十章 論亞當君權的繼承人/75
第十一章 誰是亞當的繼承人/78
第二篇
第一章 導 論/119
第二章 論自然狀態/121
第三章 論戰爭狀態/127
第四章 論奴役/131
第五章 論財產/133
第六章 論父權/146
第七章 論政治社會或公民社會/159
第八章 論政治社會的起源/168
第九章 論政治社會和政府的目的/182
第十章 論國家的形式/185
第十一章 論立法權的範圍/187
第十二章 論國家的立法權、執行權和對外權/193
第十三章 論國家權力的統屬/195
第十四章 論特權/201
第十五章 統論父權、政治權力和專制權力/206
第十六章 論征服/209
第十七章 論篡奪/219
第十八章 論暴政/220
第十九章 論政府的解體/226
譯者後記/243

後記

譯者後記
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英國著名哲學家、政治思想家,西方近代自由主義的創始人,啟蒙運動的先驅者。其主要著作有《論宗教寬容信札》、《人類理解力論》、《政府論》、《教育漫談》等。
《政府論》這部傳世巨著的翻譯工作,對任何譯者而言,都會是一個
巨大的挑戰和考驗。就譯者所見,在國內,此書先後問世的中譯本有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葉啟芳和瞿菊農譯的《政府論》(上、下篇),陝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趙伯英譯的《政府論兩篇》,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西方四大政治名著》也收入了胡自信等譯的《政府論》。在翻譯過程中,譯者參考了上述中譯本以及《聖經》等相關資料,在此對上述譯者表示衷心的感謝。此次根據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年英文版對作品進行了重譯,該版本在第一篇的 58、141、154 等節增補了之前的一些版本的遺漏部分。這個譯本較之其他中譯本,除補充上述內容外,還增加了洛克本人所作的序言。此外,還根據原著加入作者引用的羅伯特·菲爾默的相關著作的出處及頁碼。
在此我要特別感謝好友陳雯的關心、支持和幫助,此書也凝聚著她的智慧和心血。
楊思派
2006 年 5 月

序言

序 言
讀者,現在你所看到的是政府論的開頭和結尾部分。至於那些數量遠
勝於此並且應該出現在中間部分的篇章,其命運如何,就不值得我在此一提了。我希望,保留下來的這些篇章足以使我們偉大的恢復者、當前的威廉國王登上國王寶座。我希望,我們的國王能充分行使他的職權,他是一切合法政府中唯一一個基於人民的同意而榮登帝位的,在各基督教王國的所有國王中,他獲得了人民最廣泛、最明確的同意。我希望,這些篇章能夠向世人表明,熱愛正義和自然權利並決心捍衛這些權利的英格蘭人民,把處於奴役和毀滅邊緣的國家拯救過來這一做法是完全正義的。如果這些篇章提出的證據能夠實現上述目標,我自以為可以從中找到這樣的證據,那么,對於那些丟失的篇章而言,也就沒有漏掉什麼重要的東西,我的讀者也不必因為沒有讀到它們而有所遺憾了。因為我想,我沒有時間也不打算再經歷一次痛苦,去跟蹤羅伯特爵士,通過各種蜿蜒曲折和模稜兩可的敘述(在他著作的若干章節里肯定會碰到這種情況的),來補上我對他所作答覆的遺漏部分。國王陛下,以及我們的整個國家,已經徹底駁斥了他的假設。我想,此後再也不會有人充滿自信地反對我們共同的安全,再次擁護奴隸制度;也不會有人會為用如此愚蠢、時髦的風格和華麗的辭藻掩蓋起來的各種自相矛盾的表述所欺騙了。如果有誰不怕麻煩,在我的這些文章還沒有觸及的地方,親自剝去羅伯特爵士的文章的模稜兩可的華麗外衣,努力把他的語言轉換成直接的、肯定的、易懂的表述,然後再與他原來的話相比較,他很快就會滿意地發現,從來沒有用如此動聽的英語組織起來的廢話。如果他認為把羅伯特爵士的文章從頭到尾檢查個遍,這樣做太不值得,那么他可以僅拿他文章中論篡奪的那部分做一個試驗,看看能不能使盡渾身解數把羅伯特爵士的文章弄得通俗易懂、前後一致或合乎常理。要不是近幾年布道人公開承認他的學說,並把它視為當代的神學,我本不應該如此直接地對一個紳士說三道四的,何況他早已沒有抗辯能力了。那些好為人師的人,已經如此危險地誤導了其他人,他們很有必要向我們公開表明他們這個父權制的權威是什麼,他們如此盲目跟隨的到底是什麼人。然後,他們要么收回並且不再堅持原先那些基於錯誤的根據所說的話,要么就對那些被他們當做福音來宣傳的原則加以論證;儘管他們找不出一個比英國的朝臣更好的作者。要不是因為我們當中有人對他的著作和學說推崇備至、大加讚賞,讓我不會因為批判一個已逝的對手而備受指責,我本不應該著書反對羅伯特爵士的,也不該努力指出他的錯誤、自相矛盾以及缺乏《聖經》的證據(而這一點正是他引以為傲的,並自稱他的
論證完全以《聖經》為依據)。他們對此一直如此熱衷,因此,即使我對他的評論只是略有差錯,我也不敢奢望他們會放過我。我希望,他們無論在哪裡對真理和公眾犯了過錯,就應隨時予以糾正,而且要重視這樣的思想,即對國王和人民造成的傷害,莫過於關於政府的錯誤觀念的傳播了,因此,在任何時候,都沒有理由敲響宗教之鼓。如果有人基於對真理的真正關注,而駁斥我的假設;我向他保證,我會基於對公平的信念而放棄我的錯誤觀點,或者會對他的反對提出申辯。但是他必須記住以下兩點:
第一,在我的文章里隨意挑出若干表述,或在一些無關緊要的小問題上吹毛求疵不算是對我的著作的反駁。
第二,我不會把無端指責當做辯論來對待,也不認為這些東西值得我關注。儘管我認為,對於那些對此有所顧慮並且能表明其顧慮依據的人,我一定會給他們滿意的答覆。
我不想再多說什麼了,只是想提醒一下讀者,我的文章里的 A 代表我們的作者,O 代表他對霍布斯、彌爾頓等人的評論(在譯文中簡稱《評論》)。只註明頁碼而沒有指明來源的引文均指羅伯特爵士 1680 年版的《先祖論》中的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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