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相通

又稱九品混通西晉實行的按貲產分等徵收田租、戶調辦法。西晉頒行的占田課田法和戶調法令規定農民應納田租和戶調的數額,是地方官徵收時的平均指標。實際徵收時,地方官則按貲財的多少將民戶分為9等,按等定數額,即為九品相通。這樣可以在農民廣泛占田不足的情況下,略微調濟一下農民的負擔。實際上豪門大族地主在評定家貲時往往與官府勾結,上下其手,降低等級,將大部分負擔轉嫁給農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品相通
  • 又稱九品混通
  • 戶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
  • 西晉實行:按貲產分等徵收田租
方式,意義,

方式

兩漢時,政府按人口和資產數徵收口賦、算賦,以錢交納。東漢末,曹操(即魏武帝曹操)頒布租調令。租按田畝收穀物,調按戶收絹、綿,按戶徵收實物稱為戶調。九品混通或稱九品相通,是作為戶調徵收的原則。其所謂品就是戶等,共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按家多少劃定,每年政府給地方官規定按戶徵調的定額,地方官根據這個定額,由縣宰召集鄉邑三老,計、劃等、定課,做到富戶多納,貧戶少納或不納。但州縣上交的實物,須達到當地每戶平均定額的總和。這種按戶計定課的戶調製到南北朝中期後,逐步改變成為按丁徵收,九品混通的辦法也隨著失去了原來的意義。
九品相通

意義

九品相通的實施是為了在農民廣泛占田不足的情況下,略微調濟一下農民的負擔。但實際上豪門大族地主在評定家貲時往往與官府勾結,上下其手,降低等級,將大部分負擔轉嫁給農民。按“九品相通”原則徵收的戶調是魏晉以後中國社會出現封建化傾向和“地方的時代”特徵的體現。“九品相通”原則及戶調製與中國中世紀的發展、變化歷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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