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敘任權

授予主教和修道院長以封地和職權的權力。通常以兩種物品作為象徵:權戒象徵宗教權,權標象徵世俗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主教敘任權
  • 外文名:Investiture
  • 權力象徵:權戒象徵宗教權,權標象徵世俗權
  • 代表人物:亨利四世
基本信息,歷史信息,

基本信息

授予主教和修道院長以封地和職權的權力。通常以兩種物品作為象徵:權戒象徵宗教權,權標象徵世俗權。在神聖羅馬帝國,11世紀中葉以前,主教由皇帝任命,皇帝授予主教權戒和權標,主教向皇帝效忠並提供賦稅和服役。11世紀中葉以後,教會勢力增強,教皇格列高利七世要求教會擺脫世俗權力的控制,力主主教和修道院長應由教皇任命,從而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之間爆發爭奪主教敘任權的鬥爭。

歷史信息

許多封建諸侯同羅馬教廷結盟,反對皇權,使得鬥爭更加激烈。1122年,皇帝亨利五世(1106~1125在位)和教皇卡利克斯圖斯二世(1119~1124在位)簽訂沃爾姆斯宗教協定。規定皇帝放棄對教會的統治,承認僧侶依據教規選舉主教;教皇承認選舉主教時必須有皇帝或其代表在場,選舉中意見不一致時,皇帝有決定權。主教敘任權之爭暫告中止。除神聖羅馬帝國外,英、法等國也發生過類似的鬥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