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面向未來聯合聲明——發展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中韓面向未來聯合聲明——發展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是由韓國在2013年06月27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文化,政治
  • 簽訂日期:2013年06月27日
  • 生效日期:2013年06月27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宣言/聲明
  • 簽訂地點:北京
  中韓面向未來聯合聲明
--發展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邀請,大韓民國總統朴槿惠於2013年6月27日至30日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受到中國政府和人民的隆重歡迎和熱情接待。習近平主席同朴槿惠總統舉行會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張德江分別會見朴槿惠總統。
雙方積極評價1992年建交以來兩國關係發展成果,就中韓關係、朝鮮半島局勢、東北亞及地區形勢、國際問題等共同關心的問題深入交換意見,提出以互信為基礎,進一步充實發展中韓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未來願景。
一、兩國關係發展方向及原則
(一)評價兩國關係發展
雙方一致認為,建交以來兩國本著“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睦鄰友好”的精神,在各領域取得令人矚目的成果。
雙方一致認為,兩國歷史性的建交和過去20多年雙邊關係發展,為實現兩國的繁榮,增進兩國人民福祉,維護朝鮮半島和平與穩定,實現亞洲的共同繁榮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兩國關係發展方向
雙方一致同意,以兩國關係發展成果為基礎,不僅在雙邊、地區層面,而且在維護國際社會和平與繁榮層面進一步推進兩國間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雙方決定,今後共同大力發展兩國在政治安全、經濟貿易、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合作。
在朝此方向推進過程中,雙方一致認為,兩國新政府將在未來5年間共同合作,把增進國民幸福和人類社會福祉作為優先施政目標和重要驅動力。
(三)兩國關係發展原則
根據上述共識,雙方提出了今後兩國關係發展的基本原則:一是提高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二是加強面向未來的互利合作;三是尊重平等原則和國際關係準則;四是為地區及國際社會和平穩定與共同繁榮、增進人類福祉作出貢獻。
二、充實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一)重點推進領域
基於以上基本原則,雙方同意,應在互信的基礎上充實中韓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為此重點推進以下三個領域合作:
第一,加強政治安全領域戰略溝通。為此,兩國領導人密切溝通,全方位、多層次推進兩國政府、議會、政黨、學術界等多種主體間的戰略溝通,進一步提高戰略互信。由此,為促進中韓關係發展、朝鮮半島和東北亞的和平穩定、推動地區合作以及為解決全球性問題共同作出貢獻。
第二,進一步擴大經濟、社會領域合作。為此,在擴大現有合作的同時,持續發掘新的合作領域和項目。特別是,雙方再次確認,中韓自貿區的目標應是一個包含實質性自由化、廣泛領域的高水平、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雙方還對完成模式談判所取得的實質性進展表示歡迎,並指示兩國談判團隊加強努力,使中韓自貿區談判儘早進入下一階段。與此同時,將通過確保國民健康和安全,共同努力提高生活質量,為創造新的增長動力增進交流。由此,為增進兩國互惠互利、增進兩國國民和人類福祉作出貢獻。
第三,促進兩國國民間多種形式交流,積極推進加強兩國人文紐帶活動。為此,積極推進兩國學術、青少年、地方、傳統藝術等多種人文領域的交流合作。進一步促進兩國公共外交領域的合作和各種形式的文化交流。由此,增進兩國國民間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夯實兩國關係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
(二)具體行動計畫
為切實推進上述三個重點領域合作,雙方通過聯合聲明的附屬檔案,確定以下述五點為中心的具體行動計畫:
第一,推動領導人通過頻繁互訪和會晤、互致函電、互派特使、互通電話等方式進行經常性溝通。推動建立中國主管外交的國務院負責人和韓國總統府國家安保室長對話機制。推動兩國外長互訪機制化,開通兩國外長熱線。推動兩國外交部門高級別戰略對話增至每年2次。推動舉行兩國外交安全對話、政黨間政策對話、國家政策研究機構聯合戰略對話。
第二,進一步加強經貿合作,加強巨觀經濟政策協調,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等外部經濟風險,持續拓展信息通信、能源、環境、氣候變化等面向未來領域的合作。為分享在醫療衛生、食品安全、人口結構變化等社會領域發展經驗,努力加強、擴充各種協商渠道。
第三,為加強人文紐帶,成立“中韓人文交流共同委員會”,作為政府間協調機構。委員會每年定期舉行會議,確定有關交流合作項目,並指導其落實。加強教育、旅遊、文化、藝術、體育等領域的多種交流,同時將合作把以上領域交流合作擴大至國際舞台。
第四,在兩國國民間交流過程中,在便利人員往來、保護其安全與合法利益等方面加強領事合作。
第五,加強在地區及國際舞台上的合作。
三、朝鮮半島問題
韓方介紹了“朝鮮半島信任進程”構想,表示此構想旨在緩和朝鮮半島緊張,構建持久和平。中方歡迎朴槿惠總統提出的“朝鮮半島信任進程”構想,高度評價韓方為改善南北關係、緩和緊張所作的努力。
雙方一致認為,南北雙方是朝鮮半島問題的直接當事者,應通過政府間對話等,為解決朝鮮半島問題發揮積極作用。
韓方對朝繼續進行核試驗表示擔憂,明確表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承認朝擁核。雙方一致認為,有關核武開發嚴重威脅包括朝鮮半島在內的東北亞及世界和平與穩定。雙方確認,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保持朝鮮半島和平與穩定符合各方共同利益,一致同意為此共同努力。
雙方一致認為,包括安理會有關決議和9·19共同聲明在內的國際義務和承諾應予切實履行。雙方決定積極努力,在六方會談框架內加強各種形式的雙邊、多邊對話,為重啟六方會談積極創造條件,以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等目標。
韓方讚賞中方為維護朝鮮半島和平與穩定所作努力,希望中方今後繼續發揮建設性作用,推動朝鮮半島發生有利於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新變化。
中方重申,支持朝鮮半島南北雙方通過對話增進信任、改善關係,最終實現朝鮮民族所期盼的和平統一。
四、台灣問題
中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韓方對此表示充分理解與尊重,將繼續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和一個中國的立場。
五、地區和國際事務合作
(一)中韓日三國合作
雙方一致認為,中韓日三國合作對三國各自發展和東北亞的和平與共同繁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此,雙方一致認為,應推動以三國領導人會議為首的三國合作機制穩定向前發展,商定為今年第六次三國領導人會議成功舉行共同作出努力。
(二)東北亞和平合作構想
雙方一致認為,當前亞洲地區經濟發展和相互依存度不斷加深,但政治安全合作相對滯後,特別對最近因歷史及由此引起的問題,域內國家間對立和互不信任加深的不穩定情況持續存在表示擔憂,商定共同致力於實現構建域內信任與合作的共同目標。在此背景下,中方對朴槿惠總統提出的“東北亞和平合作構想”予以讚賞和原則支持。
(三)地區及國際問題上的合作
雙方一致同意,共同致力於增進地區安全,實現共同繁榮。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國際恐怖主義、網路犯罪、毒品、海盜、金融經濟犯罪、高科技犯罪、核能安全等威脅國際社會安全和人類福祉的各種跨國性問題上加強相互合作。為此,雙方決定,在有關地區及國際合作機制中密切開展合作。
雙方一致認為,應進一步擴大開放性的區域合作,同意在東協與中韓日(10+3)、東亞峰會(EAS)、東協地區論壇(ARF)、亞太經合組織(APEC)、亞歐首腦會議(ASEM)等機制內繼續保持政策協調與配合。
雙方一致同意,尊重聯合國憲章精神,進一步密切在國際社會和平與共同繁榮、尊重人權等事務中的合作。以韓國擔任2013年至2014年度聯合國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為契機,加強兩國在聯合國層面的合作。
雙方一致同意,進一步加強在二十國集團(G20)等國際經濟合作機制中的合作,共同致力於實現世界經濟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此外,雙方在中韓日自貿協定(FTA)、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東亞自貿協定討論過程中密切開展合作。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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