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聯合公報

2005年11月17日,中國和韓國在首爾發表《中韓聯合公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韓聯合公報
  • 時間:2005年11月17日
  • 地點:首爾
  • 發表者:中國和韓國
基本信息,公報內容,2005年,2008年,

基本信息

公報中雙方一致認為,按照兩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的精神,不斷鞏固和發展兩國睦鄰友好合作,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將為本地區和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做出積極貢獻。雙方一致同意,繼續擴大和深化兩國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從發展中韓友好合作大局出發,妥善處理兩國關係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共同努力推動中韓關係長期、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雙方同意繼續為實現朝鮮半島及東北亞的和平與共同繁榮而合作;繼續保持高層互訪勢頭,進一步加強兩國領導人的經常性會晤。韓方宣布,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雙方商定在聯合國等國際事務中繼續保持合作。
2008年8月25日,中國和韓國在首爾發表《中韓聯合公報》。

公報內容

2005年

應大韓民國總統盧武鉉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於2005年11月16日至17日對韓國進行了國事訪問。
訪問期間,胡錦濤主席同盧武鉉總統舉行會談,分別會見了國會議長金元基、國務總理李海瓚。
兩國元首對2003年7月北京會晤以來中韓關係取得的新進展表示滿意,並就進一步深化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地區、國際問題坦誠深入地交換了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雙方高度評價兩國自1992年中韓建交以來在外交、安全、經濟、社會、文化、人員交流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所取得的重要進展。
雙方對2003年7月《中韓聯合聲明》得到有效落實表示滿意,一致認為雙方政治互信不斷加深,各領域交流與合作日益擴大和深化,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雙方一致認為,按照兩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的精神,不斷鞏固和發展兩國睦鄰友好合作,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將為本地區和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做出積極貢獻。
雙方一致同意,繼續擴大和深化兩國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從發展中韓友好合作大局出發,妥善處理兩國關係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共同努力推動中韓關係長期、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
雙方歡迎第四輪北京六方會談發表的共同聲明,認為該聲明就實現六方會談的目標和原則達成一致,為實現半島無核化奠定了重要基礎。雙方認為,有關各方應繼續顯示誠意和靈活,認真落實該聲明,推動會談進程不斷取得進展。
中方歡迎朝鮮半島南北和解合作進程取得的積極進展,重申將繼續堅定不移地支持南北雙方改善關係,最終實現和平統一。中方讚賞韓方為改善南北關係、維護半島和平與穩定所作的努力,希望並支持韓方作為半島事務直接當事方,繼續為此發揮積極作用。
雙方同意繼續為實現朝鮮半島及東北亞的和平與共同繁榮而合作。
雙方對東北亞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日益加強表示歡迎,同意就推動東北亞區域合作和一體化進程積極開展合作。中方讚賞韓方的和平與繁榮政策,韓方高度評價中方為東北亞和平與發展發揮的建設性作用。
中方強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韓方對此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表示韓方將繼續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
雙方一致認為,兩國高層交往和政府、議會、政黨間的交流對增進雙方相互理解與信任,促進兩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的持續深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同意繼續保持高層互訪勢頭,進一步加強兩國領導人的經常性會晤。雙方支持兩國議會儘快建立高層定期交流機制,支持兩國政黨、團體開展各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兩國外交部門之間的磋商與合作。商定設立兩國外長熱線,以便隨時進行溝通。建立兩國副外長級定期磋商機制,討論共同關心的問題。進一步活躍雙方外交當局各個層次的定期磋商機制。
雙方同意繼續加強兩國國防、安全領域的對話和接觸,擴大兩軍交流。雙方積極評價2002年在北京舉行的首次中韓外交安全對話,商定於2006年在首爾舉行第二次外交安全對話,並努力使之機制化。
雙方滿意地指出,兩國經貿關係日益密切,給兩國人民帶來了實際利益,有利於兩國的共同發展與繁榮。
雙方高度評價兩國聯合研究小組根據2003年兩國元首的共識完成的《中韓經貿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聯合研究報告》,認為該報告應成為今後兩國擴大貿易、投資等中長期經貿合作的重要指針。
雙方對兩國年貿易額有望於2005年提前3年實現1000億美元目標感到高興,商定繼續共同努力,爭取到2012年中韓建交20周年時兩國貿易額達到2000億美元。
雙方同意積極努力,推動兩國貿易在發展中逐步實現平衡。韓方表示將為此採取派遣採購團等措施,繼續做出積極努力。
韓方宣布,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雙方對中韓雙邊自貿區民間聯合研究2005年啟動後取得的進展表示高興,希望兩國研究機關就此繼續進行深入探討,在兩年內如期完成研究報告並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議。
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兩國經貿科技聯合委員會、經濟部長會議等對話與合作機制,不斷拓寬兩國經濟合作的領域和渠道。雙方同意,加強正在運行中的中韓貿易救濟機構合作會議機制,按照互利互惠、友好協商的精神,預防並妥善處理貿易中發生的問題。雙方商定儘快啟動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高層磋商機制,通過對話協商解決食品安全、動植物檢驗檢疫等質檢領域的問題,開展商務信息交流與合作。
雙方同意為擴大雙方的投資合作創造良好環境提供必要支持,儘快就修訂《中韓投資保護協定》達成協定,使之適應兩國相互投資不斷擴大的需要。
雙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大韓民國產業資源部關於擴大貿易救濟領域合作的備忘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大韓民國產業資源部關於促進兩國貿易投資發展的備忘錄》的簽署表示歡迎,希望以簽署上述備忘錄為契機,為兩國企業提供更好的商務環境。
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高新技術、基礎設施、服務業及大型項目領域的合作,商定按照《中韓經貿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聯合研究報告》的建議,積極落實雙邊貿易投資便利化五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兩國在信息通信、汽車、鋼鐵等十二項重點產業領域的合作。
雙方同意在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新技術領域開展更為密切的合作,擴大科技信息交流,促進有關科研成果的共享和有效利用。
雙方同意促進環境保護技術的聯合研究及套用,繼續加強在循環經濟、沙塵暴監測、荒漠化防治、清潔填埋場管理、填埋場沼氣發電等領域的合作。
雙方同意,在下一代網際網路、新一代移動通信、開放源碼軟體等信息通信領域開展更加密切的合作,推動有關合作發展到更高水平。雙方同意,在向尚未享受到信息化成果、難以步入信息社會的亞洲和世界其他國家貧困人口提供接觸信息的機會等方面開展合作,共同努力消除國際間數字鴻溝。
雙方對能源問題給世界經濟發展造成的影響表示關注,同意研究建立兩國石油進口對話機制的可能性,鼓勵能源企業開展交流與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相互協商的原則發展兩國在能源領域的合作。
雙方同意繼續加強在石油儲備、電力建設及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的交流。
雙方同意繼續完善兩國間流通及物流合作機制,共同推動整個東北亞的物流合作,定期舉行兩國海上運輸合作部長級會議。
雙方同意,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兩國在傳統醫藥和傳染病防治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同意,加強在禽流感防治領域的信息交流與合作。
韓方表示將繼續參與2008年北京奧運會、2010年上海世博會和中國的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並提供合作。中方對此表示歡迎。
雙方同意,進一步擴大兩國文化、教育、旅遊、體育、新聞等領域和友好團體、友好省市等之間的交流,不斷鞏固兩國人民友好合作的基礎。
雙方商定,將2007年即中韓建交15周年定為中韓交流年。兩國政府將認真籌劃、組織各種活動,使之成為進一步增進兩國民間交流與理解的重要契機。
雙方一致認為,青少年交流對兩國關係未來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高度評價《中韓青少年交流協定》兩年來的落實情況。為進一步活躍兩國青少年交流,中方宣布從2006年起每年增加邀請100名韓國青年訪華。韓方對每年邀請500名中國青年訪韓項目在增進中國青年對韓國的了解和兩國青年間的友誼方面所取得的良好成果感到高興。
雙方同意,為適應兩國經貿、人員往來迅速發展的要求,繼續擴大航空、海運合作,逐步推進航空、海運自由化。韓方表示願為中國航空公司開通從中國至濟州的航線提供最大便利。
雙方積極評價兩國文化聯委會今年5月通過的《2005至2007年度中韓文化交流計畫》,同意根據該計畫定期互派文化領域的專家、演藝人員及相關公務員,推動學術交流和文化產業合作。
中方歡迎韓方在西安設立總領事館,韓方歡迎中方設立中國駐韓國大使館駐光州領事辦公室。
雙方同意儘快簽署《海上搜救協定》,以確保海上人員及財產的安全;繼續加強領事、司法等領域的合作,為兩國正常經濟活動和人員往來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雙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與大韓民國山林廳關於東北虎合作繁殖協定》的簽署表示歡迎,希望該檔案的簽署及落實能有利於進一步增進兩國人民間的友誼與合作。
雙方同意繼續在東協與中韓日(10+3)、東亞峰會、中韓日合作、東協地區論壇(ARF)、亞太經合組織(APEC)、亞歐會議(ASEM)、亞拉論壇等各種區域及次區域、跨區域機制中進行密切合作,促進域內自貿區研究和建設,推動區域合作進程。
雙方認為,面對21世紀的機遇和挑戰,國際社會有必要進一步加強有效的多邊合作機制。雙方商定在聯合國等國際事務中繼續保持合作。
雙方支持聯合國進行必要和合理的改革,認為聯合國改革應有助於加強多邊主義、提高聯合國的權威和效率以及應對新挑戰和新威脅的能力,有助於使聯合國機制更加透明、更加民主、更具代表性。
雙方強調,安理會改革應在充分協商、達成最廣泛一致的基礎上,朝著對聯合國全面改革產生積極影響的方向進行。
雙方同意在打擊毒品、國際恐怖主義、金融經濟犯罪、海盜、高科技犯罪、宗教極端主義等非傳統安全等領域加強合作。
雙方同意為釜山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成功舉行進行合作,並為亞太地區的共同繁榮而長期努力。
雙方對胡錦濤主席訪韓取得的積極成果表示滿意,一致認為此訪對未來兩國關係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胡錦濤主席對韓國政府和人民熱情、友好、隆重的接待向盧武鉉總統表示感謝,並且邀請盧武鉉總統在方便的時候再次訪華。盧武鉉總統愉快地接受了邀請。訪問具體時間由雙方通過外交途徑商定。
2005年11月17日於首爾

2008年

一、應大韓民國總統李明博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於2008年8月25日至26日對韓國進行國事訪問。訪問期間,胡錦濤主席同李明博總統舉行會談,達成廣泛共識。
二、兩國元首對1992年中韓建交以來,兩國關係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領域取得的巨大發展表示滿意,認為這不僅促進了兩國的發展,也為亞洲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李明博總統對中國成功舉辦北京奧運會表示祝賀。胡錦濤主席對李明博總統專程出席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以及2韓方對北京奧運會的支持表示感謝。
四、雙方一致認為,中韓關係對雙方而言均是重要的雙邊關係。雙方決定在2008年5月李明博總統訪華時雙方發表的《中韓聯合聲明》基礎上,全面推進中韓戰略合作夥伴關係。雙方將以實現長期共同發展為基本目標,全方位擴大和深化相互合作,加強在地區和國際重大問題上的協調,為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世界,為人類的發展與進步貢獻力量。為此,雙方決定從以下方向推動兩國關係發展:
(一)增進政治信任,相互支持和平發展。保持並加強兩國高層往來。擴大和深化兩國政府、議會、政黨的交流與對話。加強防務對話與交流。
(二)深化互利合作。本著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原則,不斷發掘雙方新的合作領域,拓展合作的廣度和深度,通過務實合作,促進兩國的可持續發展。
(三)促進人文交流。以雙方悠久的交往歷史和深厚的人文紐帶為依託,廣泛開展交流,加深兩國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好感情。
(四)加強在地區及全球性問題上的協調與合作。共同致力於維護朝鮮半島及東北亞的和平與穩定。積極參與亞洲區域合作。加強在國際多邊舞台上的對話與合作。就攸關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重大問題積極開展合作。
五、韓方表示將通過和解與合作發展相生共榮的南北關係。中方重申繼續支持南北雙方推進和解與合作進程,改善關係,最終實現和平統一。在台灣問題上,韓方重申2008年5月《中韓聯合聲明》中的立場,繼續堅持一個中國政策。
六、為發展兩國關係,雙方決定重點在以下具體方面開展合作:
(一)政治領域
1.兩國高層領導人將保持經常性互訪和接觸。
2.於2008年內舉行首次外交部門高級別戰略對話,以此啟動旨在就涉及兩國共同利益的重大問題交換意見的戰略對話機制。將兩國外交部工作層業務磋商機制化,以加強在對外政策及國際形勢方面的溝通。
3.由兩國專家學者就全面推進中韓交流與合作開展聯合研究,並向兩國政府提交相關報告。
4.開展兩國防務當局高層互訪,加強相互聯絡機制,開展多層次、多領域交流合作。
5.儘早解決中韓海域劃界問題對於兩國關係的長期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將加快協商。
(二)經貿領域
6.共同努力將雙邊年貿易額達到2000億美元的目標提前至2010年實現,為此在貿易投資便利化、質量檢驗檢疫、貿易救濟、智慧財產權等領域加強合作。
7.根據2008年5月兩國元首達成的共識,繼續推進《中韓經貿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聯合研究報告》的調整和補充工作。
8.為擴大兩國經貿合作,進一步加強兩國經貿磋商和貿易實務合作機制。
9.進一步加強在環保、信息通信、金融、物流、能源等重點領域的合作。
10.擴大相互投資有利於兩國經濟互利發展,為此加強政府層面的合作與支持,努力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11.在中韓自貿區官產學聯合研究的基礎上,根據互惠原則,積極研究推進中韓自貿區進程。
12.為成功舉辦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和2012年麗水世界博覽會,雙方簽署《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與韓國2012年麗水世博會合作交流諒解備忘錄》等協定,加強合作,分享經驗,交流信息。
13.根據兩國政府間協定,啟動僱傭許可制勞務合作,保護兩國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14.歡迎雙方金融領域互利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在兩國金融機構進入對方金融市場方面加強合作。
15.兩國有關部門和企業簽署《關於信息技術創新合作的諒解備忘錄》,進一步加強和發展在信息技術領域的合作。
16.為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相互開展積極合作。
17.加強在應對地震、海嘯、颱風等自然災害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18.簽署《開展節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推進節能諮詢、人員交流、技術開發等合作。
19.雙方共同意識到保護地球生態環境的重要性,一致同意簽署《防治沙漠化科學技術合作的諒解備忘錄》,通過開展合作研究、專家交流和信息交換等方式,促進和加強雙方在防治沙漠化領域的科學技術合作。
20.簽署《合作運行與維護中韓經貿合作網站的諒解備忘錄》,開通兩國經貿合作網站,提供最新貿易投資信息。
21.簽署《高技術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今後5年在電子信息、通信技術、新能源等領域開展合作,積極發掘高技術合作項目。
22.簽署《進出口水產品衛生管理協定》,加強在水產品進出口檢驗檢疫、法律信息交流、水產品檢疫人員互訪等衛生管理方面的合作。
(三)人文交流領域
23.將目前600萬人次左右的年人員往來規模進一步擴大,為此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包括研究採取簽證便利化措施。
24.將2010年和2012年分別定為中國訪問年和韓國訪問年,屆時舉辦旅遊等多種雙邊交流活動,促進兩國人員往來。
25.中方宣布將中國駐韓國大使館駐光州領事辦公室升格為中國駐光州總領事館,韓方對此表示歡迎。
26.簽署《2008-2010年教育交流與合作協定》,將互換政府獎學金生名額從每年40名增加至60名,每年邀請青少年互訪,實施青少年交流計畫。
27.活躍兩國文化界、媒體、友城、學術界、民間團體間的交流,增進相互理解,支持兩國民間團體在文化和媒體領域開展交流活動,支持兩國學術機構開展歷史、文化等領域交流。
28.簽署《中國贈送朱䴉以及朱䴉繁殖和種群重建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方決定向韓方贈送一對朱䴉,韓方對此表示感謝,雙方決定加強拯救瀕危物種朱䴉的合作。
(四)地區和國際事務
29.繼續加強在六方會談框架內的溝通與合作,推動儘快全面均衡落實第二階段行動,為全面落實9·19共同聲明做出建設性努力。
30.在東協與中韓日(10+3)、中韓日、東亞峰會、東協地區論壇、亞太經合組織、亞洲合作對話會、亞歐會議、東亞—拉美論壇、亞洲—中東對話、亞非峰會等方面保持協調與合作。
31.建立兩國外交部門聯合國事務磋商機制,加強在聯合國事務中的相互理解與合作。
32.推進在國際人權領域的對話與合作。
33.在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和打擊國際恐怖主義、毒品、金融經濟犯罪、高科技犯罪、海盜等問題上加強合作。
34.與國際社會一道,為應對氣候變化這一全球共同關心的問題做出不懈努力。
七、雙方一致同意,為認真落實上述各領域共識,充分利用兩國外交部門高級別戰略對話、經貿聯委會、旅遊部長會議等雙邊機制,進行具體規劃並予有效推進。
八、中方對韓方在胡錦濤主席訪韓期間給予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
2008年8月25日於首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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