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職工參加工作取得勞動報酬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等級制度、工資形式、獎勵工資制度、津貼制度、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辦法和工資的保障等內容。建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32條確立了人民政府按照各地各業情況規定最低工資的原則。

1956年,國務院公布了《關於工資改革的決定》,1978年,國務院又發出了《關於實行獎勵和計件工資制度的通知》,對工資制度的主要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他有關工資的制度則由國務院、勞動部、人事部或省、市人民政府以法規、規章、決定等形式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