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3號

2013年頒發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名單(第六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3年 第53號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審核合格並頒發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的294個產品名單予以公告。
一、本次頒發農藥生產批准證書的有效期為2年。
二、獲證產品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換證申請,逾期將不予辦理。
三、獲得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的企業必須在產品包裝上註明生產批准證書編號。
附屬檔案:2013年頒發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名單(第六批).xls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3年10月21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