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7號

2012年全國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7號
  • 文號:2013年 第57號
  • 內容:見正文
  • 時間:2013年
  •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 家 能 源 局
公 告
2013年 第57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關於印發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部際協調小組對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2年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進行了考核,現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予以公告,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2012年電力、煤炭、煉鐵、煉鋼等21個行業均完成了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見附屬檔案1)。全國共淘汰電力落後產能551.2萬千瓦、煤炭4355萬噸、煉鐵1078萬噸、煉鋼937萬噸、焦炭2493萬噸、鐵合金326萬噸、電石132萬噸、電解鋁27萬噸、銅(含再生銅)冶煉75.8萬噸、鉛(含再生鉛)冶煉134萬噸、鋅(含再生鋅)冶煉32.9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25829萬噸、平板玻璃5856萬重量箱、造紙1057萬噸、酒精73.5萬噸、味素14.3萬噸、檸檬酸7萬噸、製革1185萬標張、印染325809萬米、化纖25.7萬噸、鉛蓄電池(極板及組裝)2971萬千伏安時。
湖南省鉛蓄電池行業、陝西省電力行業未完成2012年淘汰任務,其餘地區均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任務。山西、遼寧、吉林、安徽、湖南、廣東、海南、四川、重慶、貴州、雲南、陝西等12省(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42家企業,由於涉及職工安置、資產抵押、債權債務糾紛等問題,落後產能主體設備雖已關停,但尚未按要求徹底拆除(見附屬檔案2)。
按照《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要求,湖南、陝西兩省人民政府,應在本公告發布後一個月內向工業和信息化部、能源局書面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前,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能源局等部門,嚴格控制國家安排的投資項目,對該地區未完成任務的行業,除涉及民生外,暫停項目審批。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已關停但未徹底拆除落後設備企業的監管,制訂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確保不得恢復生產,直至徹底拆除。
附屬檔案:1.2012年全國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2012年未徹底拆除落後產能設備的企業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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