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關於建立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邀請,泰王國總理英拉·欽那瓦於2012年4月17日至19日率團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雙方一致認為,此訪進一步推動並提升了中泰戰略性合作關係;雙方重申,兩國的和平、穩定、繁榮與發展緊密相連,也與地區乃至全球變化中的地緣政治、地緣經濟架構密切相關;雙方同意採取一些列適當和必要的措施,共同推動兩國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不斷發展;泰方對中國政府和人民在2011年泰國發生特大洪災期間給予泰方的資金和物資援助深表感謝;方重申支持泰方關於發展10+3互聯互通夥伴關係的倡議,願同泰方密切配合,推動倡議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關於建立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 外文名: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ailand the joint declaration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prehens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
  • 實質:理溫家寶邀
  • 特點:泰王國總理英拉·
  • 範圍:政治
總理訪問,達成共識,

總理訪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邀請,泰王國總理英拉·欽那瓦於2012年4月17日至19日率團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
訪問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分別會見英拉總理。溫家寶總理同英拉總理舉行會談。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習近平會見英拉總理。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同英拉總理共同出席中泰企業家午餐會。雙方就雙邊關係以及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國際問題深入交換意見。會見、會談氣氛坦誠,富有建設性,成果豐碩。英拉總理對中國政府和人民的盛情款待表示感謝。
中國領導人高度讚賞蒲美蓬國王陛下、詩麗吉王后陛下以及其他王室成員長期以來對中泰友好關係的關心和支持,請英拉總理轉達對國王和王后陛下的誠摯問候和良好祝願。泰方對此表示感謝。

達成共識

雙方一致認為,此訪進一步推動並提升了中泰戰略性合作關係。會見、會談結束後,雙方達成以下共識:
一、雙方重申繼續推動兩國關係深入發展的政治意願,將根據雙方1999年2月5日在曼谷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泰王國關於二十一世紀合作計畫的聯合聲明》、2001年8月29日發表的中泰關於戰略性合作的聯合公報以及此訪期間於2012年4月17日簽署的《中泰戰略性合作共同行動計畫(2012-2016)》,進一步推動落實各領域合作。
二、長期以來,建立在悠久歷史文化緊密聯繫基礎上的兩國關係保持旺盛活力,合作成果豐碩,雙方對此表示滿意。雙方一直為兩國人民的福祉、兩國的繁榮以及本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發展等共同目標而堅持不懈地努力。
三、雙方重申,兩國的和平、穩定、繁榮與發展緊密相連,也與地區乃至全球變化中的地緣政治、地緣經濟架構密切相關。雙方認為,當前形勢為兩國進一步擴大合作帶來了巨大發展潛力和機遇。為此,雙方決定建立中泰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四、雙方重申,兩國夥伴關係將繼續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這一世界公認的國際法原則為指導,秉持友好和善意的精神。泰方繼續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五、雙方認為,應進一步鞏固並加強中泰副總理級經貿聯委會、兩國外交磋商、兩國國防部年度防務安全磋商和中泰科技聯委會等現有雙邊合作機制以及中國雲南省、廣東省和福建省廈門市同泰國建立的合作工作組的作用,支持兩國更多省市締結友好關係,不斷推進雙方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擴大兩國共同利益,實現兩國人民根本利益。
六、雙方強調加強行政、立法、司法和政黨等各領域、各層級互訪交流的重要性。兩國政府各部門應加強交流,增進相互理解和政治互信,推動雙方合作取得更大更全面的發展。
七、雙方對2011年12月22日在泰國曼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泰王國政府關於可持續發展合作諒解備忘錄》表示歡迎,該備忘錄包含的發展高速鐵路和其他鐵路系統、綜合水資源管理體系、經濟的清潔可再生替代能源和能效研發、教育和人力資源發展等方面合作,體現了兩國間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內涵。
八、雙方同意採取以下適當和必要的措施,共同推動兩國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不斷發展:
(一)推動在傳統和非傳統安全領域的更廣泛合作,打擊恐怖主義、販毒、販賣人口、非法移民、電信詐欺和網路犯罪,加強湄公河執法安全合作。
(二)促進雙邊貿易便利化,爭取到2015年實現雙邊貿易額1000億美元目標。穩步推進在互利領域的雙向投資。雙方將繼續推動使用本國貨幣用於貿易和投資結算,減少匯率風險對兩國經貿合作的影響。
(三)積極推動陸路和水路交通合作,特別是湄公河航運和高速鐵路建設合作,推進地區互聯互通建設,包括東協與外部的互聯互通。雙方同意利用好包括昆明至曼谷公路、南寧至莫拉限公路和南寧至納空帕儂公路等現有連線中泰的陸路交通網路。
(四)推進兩國旅遊合作,提高旅遊產品質量,推動環境友好型旅遊產業發展。大力鼓勵民間交往,夯實雙邊關係未來發展的根本和基礎。
(五)在對方國家推廣本國語言文化並設立文化中心,為在泰國的孔子學院和孔子課堂以及在中國的泰語角和泰語研究提供支持。在兩國教育合作協定和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的協定框架下,加強雙方學生交流以及在教育機構、漢語教學方面的合作,鼓勵青年志願者加強交流。
(六)加強農業、科技、海洋和環境領域合作,擴大雙邊農產品貿易,加強農業科技合作。進一步加強太陽能、風能和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和能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推動中泰氣候與海洋生態聯合實驗室的建立和發展。
(七)加強在水資源管理、洪澇等災害的防災減災以及災後重建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八)拓展衛生、體育領域合作,促進雙方在醫學研究、醫藥生產、傳染病防控、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方面的合作。
(九)中方重申支持東協在區域合作進程中繼續發揮主導作用,支持東協為地區和平、穩定和繁榮作出更大貢獻。泰國作為下一任中國-東協關係協調國,將與中方密切合作,共同推動中國-東協戰略夥伴關係向前發展。泰國作為中國-東協自貿區東協方主席,將繼續與中方密切合作,以實現本地區共同利益。雙方將繼續加強協調配合,在中國-東協、東協與中日韓(10+3)等機制框架下不斷深化現有合作,推動東亞一體化進程。雙方重申東亞峰會應堅持“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性質,促進共識,循序漸進,照顧各方舒適度,重點關注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國際問題。
(十)中方重申支持泰方關於發展10+3互聯互通夥伴關係的倡議,願同泰方密切配合,推動倡議落實。
(十一)雙方積極評價2011年7月中國與東協國家就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指針達成一致,並啟動《宣言》框架下的合作。鼓勵各方以《宣言》簽署十周年為契機,抓住當前難得機遇,全面落實《宣言》,推進南海合作,使南海真正成為和平之海、友誼之海、合作之海。
(十二)繼續推進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支持落實2011年12月通過的《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新十年戰略框架(2012-2022)》,為消除地區貧困、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十三)進一步加強在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亞洲合作對話等其他國際和地區機制中的協調與配合。
九、泰方對中國政府和人民在2011年泰國發生特大洪災期間給予泰方的資金和物資援助深表感謝。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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