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聯合聲明是由亞美尼亞在2004年09月27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4年09月27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宣言/聲明
  • 簽訂地點:北京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的邀請,亞美尼亞共和國總統羅伯特·科恰良二OO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三十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兩國元首就進一步發展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及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聲明如下:
一、雙方高度評價一九九二年建交以來兩國在政治、經貿、科技、文教等領域合作取得的積極成果,對兩國關係的順利發展表示滿意。雙方願繼續開展多種形式的高層交往,加深政治互信,努力擴大各領域交流,推動中亞友好合作關係全面、深入發展。
二、雙方認為,經貿合作是雙邊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今後雙方合作的主要努力方向。雙方鼓勵和支持兩國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利合作,擴大投資,不斷提高中亞經貿合作的規模和水平。兩國政府有關部門和中亞經貿合作委員會將為此發揮積極作用。中方願繼續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支持亞方為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所作的努力。
三、雙方認為,應對經濟全球化給開發中國家帶來的挑戰予以關注,主張國際社會採取積極措施,促進經濟全球化朝著有利於共同繁榮的方向發展。中國和亞美尼亞同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積極支持多哈發展議程的談判,願在談判中進一步加強溝通,互相配合和支持,維護世界經濟貿易的長期穩定發展。亞方承認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這將有利於加強中亞兩國的經貿關係和拓寬相互間的互利貿易。
四、雙方高度重視發展兩國議會友好關係,願繼續開展包括議會領導人、各對口專門委員會和友好小組間多渠道的交流,增進了解,加深友誼。雙方相信,相互交流立法工作經驗有助於推動兩國關係向前發展。
五、雙方認為,兩國在科技、文教、農業、新聞、體育、衛生、防震減災、航空運輸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具有很大潛力,將認真落實已簽署的各項協定,繼續開展友好互利合作。雙方還將鼓勵兩國地方和民間機構進行直接交往。
六、亞方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亞方確認不同台灣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和進行任何具有官方性質的往來,反對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企圖,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中方對此表示讚賞。
七、中方支持通過和平方式解決納卡問題,支持國際社會為此付出的努力,希望納卡問題在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基礎上儘快得到公正合理的解決。
八、中國和亞美尼亞倡導國際人權領域的對話與合作,反對在人權問題上搞雙重標準和將人權問題政治化。雙方致力於通過人權磋商與交流加深相互理解,在包括聯合國人權會在內的多邊領域加強相互支持與合作,共同推動雙邊關係和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
九、雙方認為,當前國際形勢繼續發生深刻而複雜的變化。和平與發展仍是當今時代的主題,也是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國際社會應加強磋商,維護世界的多樣性,促進世界不同文明和不同發展模式相互交流和借鑑。雙方強調,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聯合國憲章》的宗旨與原則仍然是處理國際事務應遵循的基本準則。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聯合國等國際和地區組織中的協調、合作與相互支持,願在重大國際問題上繼續保持溝通、加強合作,維護髮展中國家的共同利益。
十、雙方聲明,保持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的友好合作不針對第三國,也不損害第三國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亞美尼亞共和國總統
胡錦濤羅伯特·科恰良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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