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亞美尼亞共和國政府聯合公報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0年12月05日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邀請,亞美尼亞共和國政府總理安德拉尼克·馬爾加良於2000年12月4日至8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工作訪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會見了馬爾加良總理。朱鎔基總理同馬爾加良總理舉行了會談。兩國領導人在誠摯友好、相互尊重和務實的氣氛中就加強雙邊關係與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了意見,並對訪問結果表示滿意,相信這次訪問將促進中亞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進一步發展。雙方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亞美尼亞共和國教育和科學部教育合作協定》。除北京外,馬爾加良總理及其代表團將訪問上海。
一、雙方認為,當今世界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充分體現出多樣化趨勢和經濟全球化特徵,增強了各國利益的相互依存。雙方重申,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都有權主宰自己的命運,在參與討論和解決國際問題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二、雙方認為,世界政治多極化是時代進步的要求和發展潮流,有利於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有利於世界的和平與穩定,符合國際社會絕大多數國家和人民的願望。
三、雙方強調,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具有重要意義,願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致力於在《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其他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基礎上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四、雙方對1992年4月6日中亞建交以來兩國在政治、經貿、科技、文化等領域合作所取得的成果給予積極的評價。
五、雙方一致認為,在1996年5月5日《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美尼亞共和國友好關係基礎的聯合公報》所確定的發展兩國關係的原則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
六、雙方將繼續保持高層交往和各個層次的接觸與交流,不斷拓展兩國各個領域的友好合作關係,豐富其內涵,在新世紀把這一關係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七、雙方一致認為,兩國經貿合作具有良好的前景。雙方表示,願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經貿合作,支持和鼓勵兩國各有關部門、企業及地方間的直接交流與合作,充分發揮中亞經貿混委會在經貿合作中的作用。
八、雙方將進一步加強兩國在科技、文化、教育、衛生、新聞、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兩國政府將為此創造必要的條件。
九、亞美尼亞重申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立場,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亞美尼亞確認不和台灣建立和發展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
中國支持亞美尼亞為維護民族獨立和發展經濟所做的努力,願意看到亞美尼亞政治穩定、經濟發展。
亞美尼亞重申通過和平談判解決納卡問題的願望。中方支持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領導人直接會晤和國際社會為和平解決納卡問題所做的努力,並希望根據公認的國際原則和準則,在現有談判進程框架內儘快公正合理地解決這一衝突。
十、雙方聲明,保持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亞美尼亞共和國之間的友好合作不針對第三國,也不損害第三國利益。
亞美尼亞總理馬爾加良對中方熱情友好的接待表示感謝,並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朱f基在雙方方便的時候訪問亞美尼亞。朱f基總理愉快地接受了馬爾加良總理的邀請。
二000年十二月五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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