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數學教學大綱

中學數學教學大綱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中學數學教學指導檔案。中國教育部 1952 年頒發的《中學數學教學大綱(草案)》取消了解析幾何等教學內容。在編排上採取直線式。1954 年、1956 年,先後兩次頒發《中學數學教學大綱(修訂草案)》,後者強調“基本生產技術教育的任務”。1963 年頒發了《全日制中學數學教學大綱(草案)》。其主導思想是加強基礎知識教學和基本技能訓練。1978 年頒發了《全日制十年制學校中學數學教學大綱(試行草案)》。在教學內容上強調適應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增加微積分等內容,採取分年級不分科的安排。1983 年頒發《高中數學教學綱要(草案)》, 實行基本要求和較高要求兩種程度。

1985年又印發了《調整國中數學教學要求的意見》。1986年底,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的《全日制中學數學教學大綱》, 是根據“降低難度,減輕負擔,教學要求明確、具體”的三項要求修訂而成的。1992年 6月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了《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初級中學數學教學大綱(試用)》,強調數學學科的工具價值和文化價值,指出數學教學必須面向全體學生,使學生學好現代社會中每一個公民適應日常生活、參加生產和進一步學習所必需的數學知識以及由其內容所反映出來的數學思想和方法。在教學內容和要求上出現以下幾點變化:(1)進一步精簡傳統內容;(2)適當拓寬知識面;(3)適當降低理論要求和習題難度;(4)突出數學思想方法;(5)明確提出培養運用數學的意識,相應地在教學內容上增加了實習作業和套用數學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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