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分等定級標準

1997年4月16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計畫委員會以〔97〕國管體改字第58號印發《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分等定級標準》。該《標準》分特級賓館招待所、一級賓館招待所、二級賓館招待所、三級賓館招待所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分等定級標準  
  • 印發機關:國管局 國家計畫委員會
  • 文號:〔97〕國管體改字第58號
  • 印發時間:1997年4月16日
通知,標準,

通知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計畫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分等定級標準》的通知
〔97)國管體改字第58號
中央國家機關各後勤主管部門:
為適應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做好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分等定級工作,提高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經研究,對原國家物價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賓館飯店招待所分等定級標準(試行)》(【1991】價費字210號)作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央國家機關各後勤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賓館招待所服務質量的管理。要以新頒發的《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分等定級標準》為依據,開展一次等級達標活動,找出差距,改進不足。同時,要建立健全賓館招待所的各項管理制度,使賓館招待所的服務質量達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後勤體制改革與業務指導司會同國家計委收費管理司組織有關單位組成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分等定級領導小組,負責分等定級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評定結果的審定,由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分等定級評定檢查工作小組具體實施。對經評定符合標準的賓館招待所,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家計委頒發等級證書和標牌。
附屬檔案: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分等定級標準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計畫委員會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

標準

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分等定級標準
一、特級賓館招待所
特級賓館招待所應具有接待專業會議和中型以上會議的能力,設施設備配套良好,符合要求。服務水平一流,技術力量雄厚。管理規範化,具有較完備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衛制度。
1、建築物房屋結構及保溫、隔熱、隔音性能良好,內外裝修美觀大方,總建築面積不小於4500平方米,布局合理,名稱牌匾莊重醒目,交通方便。
2、前廳
(1)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前廳,面積不小於60平方米,裝飾高雅,配有沙發或舒適坐椅、時鐘和公用電話。
(2)設迎賓員和值班經理。
(3)提供小件行車和貴重物品暫存服務。
(4)在醒目的位置設服務指南、價目表。市區交通圖、飛機航班及列車時刻表等宣傳品。
3、總服務台
有與賓館招待所規模相適應的總服務台,設在前廳的適當位置,與前廳格調一致,分區段設定接待、問詢、預定、結帳等服務項目。提供24小時服務。
4、客房
(1)數量及要求:有50間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並均設衛生間。標準間面積不小於15平方米(不包括衛生間面積),衛生間面積不小於4.5平方米。套間數量不少於客房總數的5%。
(2)裝修及家具:天花板、牆面、地面用中高檔材料裝修,布置舒適,光線充足,格調雅致。有質量較好的軟墊床。沙發或扶手椅、茶几、衣廚、寫字檯、檯燈、床頭燈、床頭多功能控制櫃、窗簾等配套家具、用具。
(3)衛生間設備:有質量較好的抽水恭桶、帶台面的面盆、梳妝鏡、帶淋浴噴頭的浴缸或淋浴器、浴簾,配備有統一賓館招待所標誌的面巾、浴巾、小方巾和洗漱用品、衛生用品,地面有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風系統,24小時供冷、熱水。
(4)電器及通訊設備:有空調、彩色電視機、閉路電視系統及可通過總機掛通國際國內長途的電話。
(5)宣傳用品:備有信封、信紙、筆、館所簡介、價目表、住宿須知、服務指南、安全疏散示意圖等。至少備有一種報紙。
(6)服務及要求:提供叫醒、送餐、洗衣等服務,24小時提供開水(飲用水)並免費提供茶葉。重要客人做到跟蹤服務,作好記錄。
5、餐廳
(1)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大、小餐廳和民族餐廳,總營業面積不小於300平方米,其中大餐廳面積不小於200平方米。總體布局合理、裝飾協調,光線適宜。有空調,通風良好,就餐環境舒適。小餐廳有賓客休息處,有字畫或工藝品等陳設。
(2)家具、餐具、酒具、用具配套完好。
(3)使用布料桌布、口布。
(4)提供早、中、晚餐和夜宵,並根據賓客需求可提供宴會服務及自助餐、分餐服務。
6、廚房設備
(1)紅案、白案、開生間分開,有符合衛生標準的冷葷間,有足夠的冷藏設備,有相應的洗刷和消毒設施。
(2)衛生整潔,牆面滿貼瓷磚,地面鋪設防滑材料。
(3)溫度適宜,有完備的排風設施。
(4)全部使用不鏽鋼或鋁合金工作檯、櫥櫃及優質的廚具、用具。
(5)廚房與餐廳之間有隔音、隔熱、隔氣味設施。
7.會議室
(1)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配套會議室,室內的天花板、牆壁、地面、門窗、照明設備等裝修裝飾良好適用。室內配有空調、高檔沙發、茶几或會議桌椅,茶具用具齊備,大會議室有相應的音響設備。
(2)會議室所在樓層適當的位置設公用電話,並分設供男、女賓使用的衛生間。
(3)會議期間設有專職服務員提供服務。
8、公共區域設施設備
(I)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停車場。
(2)高層樓房有與客房數相適應的客用電梯。
(3)室內公共區域有降溫和採暖設備。
(4)室內公共區域設應急照明設施。
(5)樓層適當位置設服務台及公用電話。
(6)搞好庭院綠化。
(7)公共區域分設供男、女賓使用的衛生間。
9、綜合服務設施
(1)有多功能廳、健身娛樂場所、理髮室、商品部及複印、打字、傳真等設備。
(2)提供代售郵票、代訂機票、車票等服務。
(3)提供方便客人的投訴措施。
(4)必要時提供就醫服務。
10、技術力量
(1)管理人員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崗位培訓證書》。
(2)上崗職工須經崗前培訓。
(3)服務人員與床位數比例適當。
(4)客房:有高級客房服務員,初級和中級以上客房服務員應不少於客房服務人員的30%。
(5)廚房:有高級烹調師、麵點師頂崗操作,初級和中級以上烹調師、麵點師應不少於廚房製作人員的40%。
(6)餐廳:有高級餐廳服務員,初級和中級以上餐廳服務員應不少於餐廳服務人員的25%。
(7)營養衛生:有兼職或專職的菜點營養分析人員和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11、服務質量
(1)服務人員嚴格執行《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服務規範(試行)》。
(2)設備設施完好率保持100%。
二、一級賓館招待所
一級賓館招待所應具有接待中型以上會議的能力,設施設備配套良好,符合要求。服務水平高,有較雄厚的技術力量。管理規範化,具有較全面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衛制度。
1、建築物
房屋結構及保溫、隔熱、隔音性能良好,內外裝修適用大方,總建築面積不小於4000平方米,布局基本合理,地理位置適宜,名稱牌匾莊重醒目。
2、前廳
(1)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前廳,面積不小於40平方米,裝飾協調,配有沙發或坐椅、時鐘和公用電話。
(2)設迎賓員和值班經理。
(3)提供小件行李和貴重物品暫存服務。
(4)在醒目的位置設服務指南、價目表、市區交通圖、飛機航班及列車時刻表等宣傳品。
3、總服務台
有與賓館招待所規模相適應的總服務台,設在前廳的適當位置,與前廳格調一致,分區段設定接待、問詢、預定,結帳等服務項目。服務時間為12小時以上。
4、客房
(1)數量及要求:有50間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設衛生間的客房不少於40間,且不低於客房總數的60%。標準間面積不小於14平方米(不包括衛生間面積),衛生間面積不小於4平方米。
(2)裝修及家具:天花板、牆面、地面用中高檔材料裝修,布置舒適,光線充足,格調雅致。有軟墊床、沙發或扶手椅、茶几、衣廚、寫字檯、檯燈、床頭燈、床頭多功能控制櫃。窗簾等配套家具、用具。 (3)衛生間設備:有抽水恭桶、帶台面的面盆、梳妝鏡、帶淋浴噴頭的浴缸或淋浴器、浴簾,配備有統一賓館招待所標誌的面巾、浴巾、小方巾和洗漱用品、衛生用品,地面有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風系統,12小時供熱水。沒有衛生間的客房應在其樓層分設供男、女賓使用的衛生間,有專供賓客使用的男女分設公共浴室,並提供相應的衛生潔具。
(4)電器及通訊設備:有空調、彩色電視機及可通過總機掛通國際國內長途的電話。
(5)宣傳用品:備有信封、信紙、筆、館所簡介、價目表、住宿須知、服務指南、安全疏散示意圖等。至少備有一種報紙。
(6)服務及要求:提供叫醒、送餐等服務,24小時提供開水(飲用水)並免費提供茶葉。重要客人做到跟蹤服務,作好記錄。
5、餐廳
(1) 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大、小餐廳,總營業面積不小於200平方米。布局合理、裝飾協調,光線適宜。有空調,通風良好,就餐環境舒適。小餐廳有賓客休息處,有字畫或工藝品等陳設。
(2) 家具、餐具、酒具、用具配套完好。
(3)使用布料桌布、口布。
(4)提供早、中、晚餐和夜宵,並根據賓客需求可提供宴會服務及自助餐、分餐服務。
6、廚房設備
(1)紅案、白案、開生間分開,有符合衛生標準的冷葷間,有足夠的冷藏設備,有相應的洗刷和消毒設施。
(2)衛生整潔,牆面滿貼瓷磚,地面鋪設防滑材料。
(3)溫度適宜,有較完備的排風設施。
(4)使用不鏽鋼或鋁合金工作檯、櫥櫃及優質的廚具、用具。
(5)廚房與餐廳之間有隔音、隔熱、隔氣味設施。
7.會議室
(1)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配套會議室,室內的天花板、牆壁、地面、門窗、照明設備等裝修裝飾良好適用。室內配有空調、沙發、茶几或會議桌椅,茶具、用具齊備,大會議室應有相應的音響設備。
(2)會議室所在樓層適當的位置設公用電話,並分設供男、女賓使用的衛生間。
(3)會議期間設有專職服務員提供服務。
8、公共區域設施設備
(1)有停車場或回車線。
(2)高層樓房有與客房數相適應的客用電梯。
(3)室內公共區域有降溫和採暖設備。
(4)室內公共區域設應急照明設施。
(5)樓層適當位置設服務台及公用電話。
(6)搞好庭院綠化。
(7)公共區域分設供男、女賓使用的衛生間。
9、綜合服務設施
(1)有多功能廳、理髮室、商品部及複印、打字、傳真等設備。
(2)提供代售郵票、代訂機票、車票等服務。
(3)提供方便客人的投訴措施。
10、技術力量
(1)管理人員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崗位培訓證書》。
(2)上崗職工須經崗前培訓。
(3)服務人員與床位數比例適當。
(4)客房:有高級客房服務員,初級和中級以上客房服務員應不少於客房服務人員的15%。
(5)廚房:有高級烹調師、麵點師頂崗操作,初級和中級以上烹調師、麵點師應不少於廚房製作人員的30%。
(6)餐廳:有高級餐廳服務員,初級和中級以上餐廳服務員應不少於餐廳服務人員的20%。
11、服務質量
(1)服務人員嚴格執行《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服務規範(試行)》。
(2)設備設施完好率保持100%。
三、二級賓館招待所
二級賓館招待所應具有接待一般會議的能力,設施設備條件較好,符合要求。服務質量較高,有一定的技術力量。實行規範化管理,具有較完備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衛制度。
l、建築物
房屋結構及保溫、隔熱、隔音性能較好,內外裝修得當,總建築面積不小於3000平方米,布局基本合理,名稱牌匾醒目。
2、前廳
(l)面積不小於30平方米,裝飾協調,配有坐椅、時鐘和公用電話。
(2)提供小件行李和貴重物品暫存服務。
(3)在醒目的位置設服務指南、價目表、市區交通圖、飛機航班及列車時刻表等宣傳品。
3、總服務台
設在前廳的適當位置,分區段設定接待、問詢、預定、結帳等服務項日。
4、客房
(1)數量及要求:有40間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設衛生間的客房不少於客房總數的30%,標準間面積不小於12平方米(不包括衛生間面積),衛生間面積不小於3.5平方米。
(2)裝修及家具:天花板、牆面、地面用中檔材料裝修,布置舒適,光線充足。有軟墊床、沙發或扶手椅、茶几、衣廚、寫字檯、檯燈、床頭櫃、床頭燈、窗簾等配套家具、用具。
(3)衛生間設備:有抽水恭桶、面盆、梳妝鏡、帶淋浴噴頭的浴缸或淋浴器、浴簾,配備洗漱用品和衛生用品,地面有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風系統,每日早晚定時供熱水。沒有衛生間的客房應在其樓層分設供男、女賓使用的衛生間,有專供賓客使用的男女分設公共浴室,並提供相應的衛生潔具。
(4)電器、通訊等設備:有電視機(標準間為彩色電視機)和可通過總機掛通國際國內長途的電話,有降溫和採暖設備。
(5)宣傳用品:備有館所簡介、價目表、住宿須知、服務指南、安全疏散示意圖等(標準間備有信紙、信封、筆),至少備有一種報紙。
(6)服務及要求:提供叫醒等服務,24小時提供開水(飲用水)。標準間免費提供茶葉。
5、餐廳
(1)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餐廳,總營業面積不小於150平方米。布局合理、裝飾協調。有降溫、採暖、通風設備,有較好的就餐條件。
(2)家具、餐具、酒具、用具配套。
(3)使用布料桌布、口布。
6、廚房設備
(1)紅案、白案、開生間分開,有符合衛生標準的冷葷間,有足夠的冷藏設備,有相應的洗刷和消毒設施。
(2)衛生整潔,牆面瓷磚高度不低於2米,地面鋪設防滑材料。
(3)溫度適宜,有較完備的排風設施。
(4)使用不鏽鋼或鋁合金工作檯、櫥櫃及良好的廚具、用具。
(5)廚房與餐廳之間有隔音、隔熱、隔氣味設施。
7、會議室
(l)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會議室,家具、用具齊備。
(2)會議室所在樓層適當的位置設公用電話,並分設供男、女賓使用的衛生間。
8、公共區域設施設備
(1)有停車場或回車線。
(2)高層樓房有與客房數相適應的客用電梯。
(3)室內公共區域有降溫和採暖設備。
(4)室內公共區域設應急照明設施。
(5)樓層適當位置設服務台及公用電話。
(6)搞好庭院綠化。
(7)公共區域分設供男、女賓使用的衛生間。
9、綜合服務設施
(1)設小賣部。
(2)提供方便客人的投訴措施。
10、技術力量
(1)管理人員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崗位培訓證書》。
(2)上崗職工須經崗前培訓。
(3)服務人員與床位數比例適當。
(4)客房:有中級客房服務員,初級和中級以上客房服務員應不少於客房服務人員的10%。
(5)廚房:有中級烹調師、麵點師頂崗操作,初級和中級以上烹調師、麵點師應不少於廚房製作人員的20%。
(6)餐廳:有中級餐廳服務員,初級和中級以上餐廳服務員應不少於餐廳服務人員的10%。
11、服務質量
(1)服務人員執行《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服務規範(試行)》。
(2) 備設施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四、三級賓館招待所
三級賓館招待所的接待服務設施設備應齊全、符合要求。服務質量較好。實行規範化管理,有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衛制度。
l、建築物
房屋結構及質量較好,內外裝修得當,總建築面積不小於2000平方米。布局基本合理,名稱牌匾醒日。
2、前廳
(1)面積不小於30平方米,裝飾協調,配有坐椅、時鐘和公用電話。
(2)提供小件行李和貴重物品暫存服務。
(3)在醒目的位置設服務指南、價目表、市區交通圖、飛機航班及列車時刻表等宣傳品。
3、總服務台
設在前廳的適當位置,承擔接待、問詢、預定、結帳等服務項日。
4、客房
(1)數量及要求:有40間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客房多檔次,標準間面積不小於12平方米(不包括衛生間面積),衛生間面積不小於3.5平方米。普通間每床占用面積不小於4平方米。
(2)裝修及家具:天花板、牆面、地面用中檔材料裝修,布置舒適,光線充足。有軟墊床、沙發或軟椅、茶几、衣廚、寫字檯、檯燈、床頭櫃、窗簾等配套家具、用具。普通間內應有硬床、軟椅、衣架、寫字檯、檯燈、床頭櫃、窗簾等家具、用具。
(3)衛生間設備:有抽水恭桶、面盆、帶淋浴噴頭的浴缸或淋浴器、浴簾,配備洗漱用品和衛生用品,地面有防滑措施,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風系統,每日早晚定時供熱水。沒有衛生間的客房應在其樓層分設供男、女賓使用的衛生間,有專供賓客使用的男女分設公共浴室,並提供相應的衛生潔具。
(4)電器、通訊等設備:有電視機(標準間為彩色電視機)和可通過總機掛通國際國內長途的電話,有降溫和採暖設備。
(5)宣傳用品:備有館所簡介、價日表、住宿須知、服務指南、安全疏散示意圖等(標準間備有信紙、信封、筆)。
(6)服務及要求:提供叫醒等服務,24小時提供開水(飲用水)。
5、食堂
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食堂,衛生潔淨,有降溫、採暖設備,有較好的就餐條件。
6、廚房設備
(1)紅案、白案、開生間分開,有相應的洗刷和消毒設施。
(2)衛生整潔,牆面瓷磚高度不低於 2米,地面鋪設防滑材料。
7、公共區域設施設備
(I)有停車場或回車線。
(2)高層樓房有與客房數相適應的客用電梯。
(3)室內公共區域有降溫和採暖設備。
(4)室內公共區域設應急照明設施。
(5)樓層適當位置設服務台及公用電話。
(6)搞好庭院綠化。
(7)公共區域分設供男、女賓使用的衛生間。
8、綜合服務設施
(1)設小賣部。
(3) 提供方便客人的投訴措施。
9、技術力量
(1)管理人員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崗位培訓證書。
(2)上崗職工須經崗前培訓。
(3)服務人員與床位數比例適當。
(4)客房:初級或中級以上客房服務員應不少於客房服務人員的10%。
(5)廚房:初級或中級以上烹調師、麵點師應不少於廚房製作人員的10%。
10、服務質量
(1)服務人員執行《中央國家機關賓館招待所服務規範(試行)》。
(2)設備設施完好率保持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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