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REACH

中國REACH

中國REACH是指中國《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該法規是中國首次對在中國境內生產和進口的化學品進行系統管理的一部法規。按照其相關規定,國家對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實行生產前和進口前申報登記制度。 生產或者進口新化學物質的,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在生產前或者進口前進行新化學物質申報,申請領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REACH
  • 外文名:China REACH
  • 特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
  • 管理內容:中國境內生產和進口的化學品
  • 類別:行業檔案
簡介,由來,最近進展,

簡介

按照《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修訂版的有關內容,未申報登記的新化學物質,禁止生產、進口。未申報登記的新化學物質,禁止加工使用。進口新化學物質時,國內進口經營者應當向海關出示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海關辦理驗放手續

由來

國家環保總局日前發布第17號令,向社會公布《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國家從2003年10月15日起對尚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者進口的化學物質(新化學物質)實行申請前和進口前申報登記的環境管理制度。
據悉,該辦法旨在加強對新化學物質的環境管理,防止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國家環保總局負責制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標準和技術規範,收錄並適時公布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者進口的化學物質名單。
中國REACH
生產或者進口新化學物質的,必須按照該辦法的規定,在生產前或者進口前進行新化學物質申報,申請領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申報人應當在生產前或者進口前向國家環保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提交新化學物質申報表、測試數據報告和測試機構的資質證明等資料。申報表的內容包括所申報化學物質的名稱、分子結構、測試方法、用途、年生產或進口量、物理-化學性質、毒理學和生態毒理學特性、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污染預防和消除方法、廢棄物處置措施等。
在中國境外完成測試數據的境外測試機構必須獲得所在國家主管機關的認可。新化學物質的生態毒理學數據必須包括在中國境內、用中國的供試生物完成的測試數據。
國家環保總局設立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負責對新化學物質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並向國家環保總局提交書面評估意見。
該辦法同時還規定了新化學物質登記的程式和時限、免於申報的條件,以及新化學物質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內容。

最近進展

2009年8月21日,中國發布了G/TBT/N/CHN/210/Rev.1號通報: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修訂)。
通報內容如下:本檔案是2003年10月15日開始實施的《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的修訂本。主要修改內容:1. 完善了篩查識別新化學物質風險的體系,增加了低量申報和科學備案申報類型。2. 建立了對有風險的新化學物質的優先控制機制。
擬批准日期為2009年12月,生效日期為2010年10月15日。
最新的《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2010年第7號令)頒布後,相繼發布了配套檔案:
1.新化學物質申報登記指南
2.新化學物質監督管理檢查規範
3.新化學物質常規申報表及填表說明
4.新化學物質簡易申報表及填表說明
5.新化學物質科學研究備案表及填表說明
6.新化學物質首次活動情況報告表及填表說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