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宣言

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宣言是由國際組織在2004年09月14日,於開羅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4年09月14日
  • 生效日期:2004年09月14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宣言/聲明
  • 簽訂地點:開羅
  認識到中阿在歷史上保持著密切的文化和文明交往,共同為人類文明的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結下了深厚的傳統友誼;
回顧半個世紀以來中阿關係的發展進程,對中阿合作取得的豐碩成果、特別是近年來雙方為深化這一關係所作的積極努力表示滿意;
認為雙方友好合作基礎牢固,潛力巨大,前景廣闊,加強在各領域的合作符合雙方的共同願望以及現實和長遠利益,體現了中國一貫重視發展同阿拉伯國家關係的外交基本方針,體現了阿拉伯國家聯盟理事會有關決議中所反映的阿拉伯國家對加強和發展與中國關係的一貫重視;
強調雙方同屬開發中國家,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促進共同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期望通過雙方各政府與非政府部門的參與,開創合作的新局面;
確信雙方在國際事務中保持和加強密切的磋商與協調,對加強開發中國家的團結與合作具有重要意義,有助於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讚賞雙方為實現中東和海灣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所作的重要貢獻;讚賞中國一貫支持阿拉伯人民正義事業和合法權益的堅定原則立場;讚賞阿拉伯國家應對挑戰、加強團結協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努力;
確信雙方就國際問題加強對話、協調立場、擴大合作至關重要。
鑒於上述,雙方同意:
第一條成立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作為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的集體對話與合作框架,以豐富中阿關係內涵,拓展和鞏固中阿在各層次、各領域的合作,建立平等、全面合作的新型夥伴關係。
第二條在下列原則基礎上開展中阿合作:
(一)尊重《聯合國憲章》、《阿拉伯國家聯盟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其他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促進國際關係民主化;堅持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內政原則;強調國家無論大小、強弱、貧富,都有平等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並應根據國際法和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及聯合國決議,支持各國人民在其全部領土上獲得自由、獨立和主權的權利。
(二)強調中國支持中東和平進程、土地換和平原則和阿拉伯國家貝魯特首腦會議通過的和平倡議。
(三)強調阿拉伯國家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四)致力於實現國際和平與安全,強調應堅持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原則,在平等、互諒的基礎上通過對話、協商等和平手段解決國際爭端,不得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
(五)強調應支持建立中東無核區,所有國家都應遵守有關核武器及其它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國際準則、制度和公約。
(六)強調應尊重和發揮聯合國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解決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的作用。
(七)強調國際社會需共同努力,促進南北對話,充實南北合作,縮小南北差距,推動全球化朝著實現共同繁榮的方向發展;呼籲開發中國家加強團結協作,積極有效地應對全球化的挑戰。
(八)尊重各國人民的文化和文明特性,維護人類文明的多樣性;呼籲通過不同文明之間的對話與交流,營造合作、和諧的國際環境,促進人類的和平與發展。
(九)決心深化對話,擴大共識,就國際和地區問題加強溝通、磋商與協調,維護雙方合法權益。
(十)應在雙方通過的“宣言”和以後通過的“行動計畫”的原則和宗旨基礎上,推動中阿在各領域全面合作,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第三條論壇致力於加強中阿在各個領域的關係,特別要實現以下目標:
(一)致力於實現國際和平與安全;
(二)致力於實現國際關係民主化;
(三)在各種國際組織和國際場合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協調政策和立場;
(四)相互配合,積極有效地應對全球化問題;
(五)開展文明對話,增進各國人民間的理解;
(六)共同努力,實現雙方的可持續發展;
(七)加強經濟、貿易、金融合作;
(八)鼓勵和保護共同投資和相互投資;
(九)促進教育、文化和人力資源開發方面的合作;
(十)促進相互理解和對話;
(十一)加強在各個領域,特別是套用研究領域的科技合作;
(十二)就環境和遺產保護進行協調;
(十三)就共同關心的其它問題保持協調。
本《宣言》於二○○四年九月十四日在開羅簽訂,一式兩份,每份均用中文和阿拉伯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阿拉伯國家
政府代表聯盟代表
李肇星穆薩
(簽字)(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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