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簡稱“中青攝協”,成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2016年正式登入中國大陸。該會為專業攝影團體。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英文全稱CHINA YOUTH PHOTOGRHERS ASSOCIAION,英文縮寫CYPA。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
  • 外文名:CHINA YOUTH PHOTOGRHERS ASSOCIAION
  • 英文縮寫:CYPA
  • 成立時間:2015
  • 大陸總部:中國 山東 青島
宗旨,協會任務,組織,章程,

宗旨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組織和引導攝影家、攝影工作者和攝影愛好者解放思想,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注意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弘揚、培育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樹立和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發展和繁榮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攝影文化。

協會任務

協會主要任務:本會對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發揮組織、引導、服務和維權作用。本會積極加強攝影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絡,配合政府有關部門發展我國攝影事業,積極推進攝影創新,表彰獎勵優秀攝影工作者和攝影作品,發現、培養和扶持攝影人才。本會重視專業攝影隊伍建設,會通過各種方式舉辦攝影展覽、攝影研討會,來豐富攝影會員的專業攝影知識,提高文化素質和藝術水平,鑽研業務、開展攝影活動交流攝影技術、研究攝影理論、發展攝影教育、培養攝影人才和攝影后備力量。本會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攝影家及攝影團體的聯繫和交流,積極發展台灣地區和海外華僑、華人攝影家及攝影團體的友誼,密切聯繫,加強合作,為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藝術貢獻力量,積極開展民間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推動中華攝影文化走向世界,維護國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攝影事業進步做出貢獻。

組織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代表大會。
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其權力。駐會的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協會日常工作。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託駐會的副主席召集。
主席團任命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組成秘書長辦公會議。秘書長辦公會議在駐會的主席(或副主席)領導下負責協會日常事務。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設榮譽職務。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擔任榮譽職務者不兼任理事。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領導下的、由全國各民族攝影家、攝影工作者組成的專業性團體,是政府聯繫攝影界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發展中國攝影事業、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組織和引導攝影家、攝影工作者和攝影愛好者解放思想,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堅持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攝影文化發展道路,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積極倡導廣大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樹立和弘揚“愛國、為民、崇德、尚藝”的文藝界核心價值觀,自覺遵守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切實履行人類靈魂工程師的光榮職責。
第四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堅持攝影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攝影規律,繼承優良傳統、推動藝術創新,記錄時代發展、反映人民心聲,創作生產出思想性藝術性相統一、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攝影作品。
第五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積極促進全國各地區各民族攝影界人士的團結,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攝影團體及攝影界人士交流合作,為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藝術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六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開展活動。
第二章 任 務
第七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注重攝影事業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重大問題和實際問題的研究,切實加強專業化、大眾化、多媒體化、國際化、品牌化和產業化建設。
第八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對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攝影創作、評獎表彰、展覽展示、媒體出版、惠民服務、理論評論、學術研討、調查研究、教育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工作,充分發揮對攝影工作者的組織、引導、服務、維權作用。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九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積極加強攝影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為繁榮發展我國攝影事業做貢獻。
第十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引導攝影界培育良好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表彰獎勵優秀攝影工作者,宣傳推廣優秀攝影作品,發現、培養和扶持攝影人才。
第十一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積極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積極推動攝影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依法開展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
第十三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重視專業攝影隊伍建設,認真組織各項比賽;支持民眾性攝影活動,促進攝影技術和藝術的普及,豐富和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對攝影文化的需求。
第十四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促進發展攝影公益事業和攝影產業。
第十五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積極開展民間國際攝影文化交流,推動中華攝影文化走向世界,維護國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對人類文明的進步做出貢獻。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六條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和其他攝影組織提出申請,在按照有關規定審核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為中國攝影家協會團體會員。
第十七條 團體會員的權利:推選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代表大會代表,參加中國攝影家協會的活動,推薦其會員加入中國攝影家協會,對中國攝影家協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團體會員的義務:遵守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章程,執行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的決議,按期交納會費,完成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交付的任務,開展符合章程的活動。
第十八條 凡年滿十六周歲、贊成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章程、在攝影領域取得一定成績的個人,由本人提出申請,兩名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會員介紹,經申請人所在的團體或者單位推薦,在按照有關規定審核批准並履行手續後,成為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會員。
第十九條 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入會條件細則依據本章程另行制定,經主席團審議後,由駐會領導機構實施。
第二十條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會員在會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參加中國攝影家協會活動和對中國攝影家協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批評的權利;有退會的自由。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會員有遵守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章程、執行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決議、維護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權益、完成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交付的任務、按期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可依據會員的成就、貢獻和資歷,對會員授予相應的名銜。
第二十二條 為我國攝影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國內外各界人士,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可授予其榮譽會員稱號。榮譽會員免交會費,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二十三條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章程,視情節輕重,經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主席團討論決定,可給予通報批評、會內警告、降低名銜、暫停會籍,直至開除會籍的處分。
第四章組織
第二十四條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和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
二、修改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章程;
三、選舉理事會;
四、討論並決定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五條 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和相關單位推選產生,並可根據情況需要,由大會籌備機構確定部分特邀代表。理事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和有關方面按照商定名額分別提名,團體會員可推舉一名駐會負責人為理事候選人建議人選;理事會中的團體會員駐會負責人,在不擔任該團體會員駐會負責人職務後,該團體會員應及時推舉新任駐會負責人接任理事,報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主席團備案。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行使其權力。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主席、副主席;
三、決定應由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理事會會議由主席團召集。
第二十六條 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其權力。駐會的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協會日常工作。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託駐會的副主席召集。
主席團任命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組成秘書長辦公會議。秘書長辦公會議在駐會的主席(或副主席)領導下負責協會日常事務。
第二十七條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設榮譽職務。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擔任榮譽職務者不兼任理事。
第五章附 則
第三十條 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簡稱“中青攝協”。中國攝影家協會英文全稱是 CHINAYOUTHPHOTOGRAPHERSASSOCIATION,縮寫為CYPA。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經中國青年攝影家協會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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