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算機學會獎

中國計算機學會獎

為發揮中國計算機學會(簡稱CCF)的學術評價作用,激勵、調動計算機專業工作者的積極性,促進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的創新和進步,CCF設立中國計算機學會獎(簡稱CCF獎)。CCF獎包括學術(技術)、教育、產業和服務四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計算機學會獎
  • 外文名: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 Award
  • 簡稱:CCF獎
  • 分類:學術(技術)、教育、產業和服務
  • 設立單位:中國計算機學會
獎項歷史,組織流程,評選組織,申報條件,獎項宗旨,

獎項歷史

2013年1月26日,第十屆理事會第三次常務理事會議表決通過。6月8日,第十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修訂。
2014年6月14日,第十屆常務理事會第六次會議修訂
2015年6月27日,第十屆常務理事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2016年5月22日,獎勵委員會修訂。6月25日,第十一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17年1月4日,CCF常務理事會執行委員會提出修訂動議,1月15日,第十一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組織流程

評選組織

  • 評獎機構和職責
CCF設立CCF獎勵委員會(以下簡稱獎勵委員會)。獎勵委員會由7人組成,其中主席一人、候任主席一人。獎勵委員會主席、候任主席和委員均由CCF理事長任命。
獎勵委員會委員必須是CCF理事或高級會員以上級別的會員,委員會組成應考慮專業方向分布和其他方面的代表性。第一屆獎勵委員會中有三名委員任期二年,其餘委員及此後各屆委員的任期均為4年。根據委員進入獎勵委員會的年限,獎勵委員會委員以兩年為周期,交替更換3人或4人。獎勵委員會委員更換後,原候任主席接任獎勵委員會主席,並由CCF理事長在新進入獎勵委員會的委員中任命一位新的候任主席。
獎勵委員會的職責是:
1. 對擬設立的新獎項進行評估,評估意見報CCF常務理事會審議。新獎項動議獲CCF常務理事會批准後,主持完成新獎項設立的準備工作,包括起草評獎規則,組建評獎分委員會等。
2. 按照本條例規定組建或改選各獎項評獎分委員會(見第十二條)。監督各獎項的評選過程,審議和批准評獎分委員會評出的結果,審核各評獎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3. 接受和研究會員或社會人士對CCF獎勵工作的建議、意見、申述和舉報,按照學會規章及本條例規定進行覆核、研究、處理和答覆。
4. 研究獎項和評獎方面的有關問題,對現有獎項的獎勵目標、評獎標準、評獎程式及獎金等事項進行評估,提出修改建議,報CCF常務理事會審議。
5. 向CCF理事會提交年度報告。報告年內各獎項的評審過程、評獎結果、受理申訴和處理情況以及獎勵委員會的其他工作。
6. 其他與獎勵有關的工作。
獎勵委員會設獎勵辦公室(以下簡稱獎勵辦),負責CCF獎勵的日常事務工作。獎勵辦設在CCF秘書處,主任由CCF秘書長任命。
獎勵委員會設立評獎分委員會(以下簡稱分委員會),其成員應是CCF高級會員以上會員。分委員會由委員5人組成,其中主席一人、候任主席一人。分委員會主席和候任主席由獎勵委員會主席提名,CCF理事長批准。分委員會委員由分委員會主席提名,獎勵委員會主席批准。分委員會委員任期4年,以兩年為周期交替更換2人或3人。分委員會委員更換後,原候任主席接任分委員會主席,並由獎勵委員會主席提名,報CCF理事長批准,在新進入分委員會的委員中任命一位新的候任主席。
分委員會的職責是:
1. 負責該獎項的候選人或候選成果的提名和提名徵集工作,保證獎項有足夠的候選人或候選成果。
2. 聽取提名人的介紹,如有必要,分委員會可進行初評。
3. 向獎勵委員會報告評獎過程和評獎結果。
4. 確保評獎過程及評獎結果在公布前保密。
分委員會主席負責組成評選小組並組織評選小組完成各獎項的評選,確定相應獎項的最終獲獎人員或獲獎成果。評選小組由5或7人組成,其中一人為主席。評選小組成員應是CCF高級會員以上、在業界有較高聲望、且與當年所評獎項無利益關係的會員。在與獲獎候選人無利益關係時,分委員會委員可以擔任評選小組成員,分委員會主席可以擔任評選小組主席。評選小組成員名單由分委員會主席上報獎勵委員會批准,同時通報CCF理事長和秘書長。評獎過程中,評選小組成員名單對外保密。相應獎項頒獎之後,評選小組成員名單對外公布。
獎勵委員會委員、分委員會委員及評選小組成員在評獎時必須保持客觀中立,對評獎過程保密,不得有為候選人宣傳或為相關人員提供信息等有礙客觀公正的行為。
獎勵委員會及相關獎勵評定機構實行利益迴避原則。獎勵委員會不接受任何獎項的自薦。獎勵委員會委員在任職期間不得作為CCF任何獎項的候選人;各分委員會委員、評選小組成員,以及CCF各專業委員會獎項評審會成員在任職期間不得作為所評獎項的候選人。
CCF各專業委員會可以申請設立相關的CCF專業獎項。CCF專業獎項的設立由專業委員會申請,經獎勵委員會審批,報CCF常務理事會核備。未經CCF常務理事會批准,各專業委員會不得以CCF的名義設立獎項,也不得設立冠以CCF名義的評獎機構。相關專業委員會依據本條例的相關規定,提出相關獎項評獎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獎評審會)的構成和組建方式,獎項評審程式等,由CCF獎勵委員會批准後評定獲獎人員或獲獎成果。

申報條件

CCF獎項實行提名制,不受理個人(或單位)的申請或自薦。

獎項宗旨

學術(技術)類獎項獎勵在計算機科學、技術和工程方面有重大貢獻的科技人員或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教育類獎項獎勵在計算機教育中做出重要貢獻的教育工作者或學業成績優秀的學生;產業類獎項獎勵在計算機和信息產業發展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領導者、成功創業者,或在計算機工程技術領域有突出成就和重要貢獻者;服務類獎項獎勵為學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或卓越服務的志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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