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協關於開展主管期刊第二批學術期刊認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辦公室(秘書處),各有關期刊主辦單位,各有關期刊出版單位:
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中國科協開展主管期刊第二批學術期刊認定及清理工作,現將《關於開展第二批學術期刊認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新廣出辦發〔2016〕32號,見附屬檔案1)轉發給你們,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國科協主管期刊第二批學術期刊認定報送範圍
(一)未參加首批認定的學術期刊;
(二)首批認定為C類的學術期刊;
(三)首批認定為學術期刊,在2014年4月後變更名稱的期刊需重新報送;
(四)2014年4月後新創辦且能按照要求提供認定所需樣刊的學術期刊;
(五)首批認定為非學術期刊的不再參加此次認定。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期刊主辦單位要嚴格按照認定標準,對所主辦的期刊進行一次全面核查和清理,將符合條件的學術期刊統一報送中國科協;對學術水平及出版質量低劣、達不到學術期刊認定標準的,限期整改;對非學術期刊違規刊發學術論文的,限期糾正。
(二)中國科協組織相關專家對各期刊主辦單位報送的學術期刊進行評估認定,形成初步認定結果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終審認定。
三、材料報送
本次學術期刊認定及清理工作均由期刊主要主辦單位統一審核報送材料。
(一)京內期刊
京內期刊需按《關於開展第二批學術期刊認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1.主要主辦單位出具的學術期刊認定函及認定名單;
2.學術期刊信息採集表(一式2份);
3.樣刊(見附屬檔案1);
4.學術期刊信息匯總表(見附屬檔案2)電子版傳送至;
5.對所主辦期刊違規刊發學術論文的核查和清理情況說明(加蓋期刊主要主辦單位公章)。
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材料的,視同放棄學術期刊認定資格。
(二)京外期刊
京外期刊按照期刊屬地省級新聞出版局要求辦理,同時提交主要主辦單位出具的學術期刊認定函及學術期刊信息採集表原件(1份)。
請各期刊主辦單位對學術期刊信息採集表數據嚴格審核,逐一核對,確保準確無誤,按匯總格式上報,並請於2016年6月17日前將相關材料統一報送至中國科協學會學術部期刊出版處。
附屬檔案:
1. 關於開展第二批學術期刊認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新廣出辦發〔2016〕32號)
2.學術期刊信息匯總表
中國科協學會學術部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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