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是以著名詩人、作家、評論家為榮譽主席和高級顧問,以廣大作家和文學界人士為核心的民間性文學民眾團體,是中國政府領導的、中華各民族(包括台、港、澳,以及海外漢語作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民眾團體,是中華文化繼往開來,聯繫廣大漢語作家、文學工作者和愛好者的橋樑和平台。該會由著名詩人許雲龍先生於2010年發起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
  • 外文名:Chinese Contemporary Writers Union
  • 位置:中國,香港
  • 登記證號碼:53177252-001-10-10-6,
基本信息,組織簡介,聯繫地址,機構簡介,主要負責人簡介,主要顧問簡介,會刊簡介,出版介紹,章程(簡),

基本信息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是以著名詩人、作家、評論家為榮譽主席[2]和高級顧問,以廣大作家和文學界人士為核心的民間性文學民眾團體,是中國政府領導的、中華各民族(包括台、港、澳,以及海外漢語作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民眾團體,是中華文化繼往開來,聯繫廣大漢語作家、文學工作者和愛好者的橋樑和平台。該會由著名詩人許雲龍先生於2010年發起成立。

組織簡介

機構名稱: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
簡稱:中作聯
英文全稱:Chinese Contemporary Writers Union
英文縮寫: COMMONSEAL
位置:中國,香港
登記證號碼:53177252-001-10-10-6,
業務性質:文化傳播,圖書編輯出版,素質培訓教育,作家會員服務。
法律地位:BODY CORPORATE
會徽(暫用):圖案外形是一支筆尖,也是一本打開的書,正中圓圈內的圖案是紫荊花。

聯繫地址

海外::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555號11樓1102-1103室。FOOMS 1102-1103 11F KOWLOON BUILDING 555 NATHAN RD MONGKOK KL
國內:上海市普陀區怒江路798號(真北路交口)紅星美凱龍大廈18樓1812-1816室

機構簡介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由顧問團,主席團,全國常務委員會,秘書處組成。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常務委員會,最高行政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下設辦公室,組聯部、外聯部、文學創作中心、影視創作中心、出版發行中心、人力資源中心。
顧問團成員:
高級顧問:張炯
高級顧問:林莽
高級顧問:洪燭
高級顧問:馬蕭蕭
全國委員會成員:
委員長:丁白
副委員長:阿鬼
執行委員:靜川
2010-2012年第一屆主席團成員
名譽主席:桂興華
名譽副主席:毛文軒
總策劃:邵隆圖
執行主席:許雲龍
常務副主席:李日月
秘書長:許雲龍(兼)
副秘書長:王小泗
2013-2015年第二屆主席團成員
名譽主席:邵隆圖
執行主席:許雲龍
常務副主席:小魚兒
秘書長:王小泗

主要負責人簡介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名譽主席---桂興華桂興華,浙江寧波人。中共黨員。1967年上海市浦東中學畢業。1970年1月到安徽省定遠縣界牌公社插隊務農。1972年底自鳳陽師範學校文史班畢業,回定遠縣文化局。1979年調回上海,先在市蔬菜公司職工學校擔任語文教員,1982年畢業於上海電視大學中文系。後歷任《文學報》記者、編輯,《上海文化報》副刊部副主任,《開放月刊》總編室主任,上海東方廣播電台桂興華工作室創作總監。1976年開始發表作品。1991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中外散文詩學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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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詩集《第一次誘惑》,散文詩集《長長的街》、《美人泉》、《紅豆咖啡廳》、
新年酒吧》,報告文學集《上海夜生活眾生相》、《命運的眼神》、《東方之珠》,長詩《跨世紀的毛澤東》、《鄧小平之歌》、《中國豪情》、《祝福浦東》、《永遠的陽光》、《青春宣言》等。
詩歌《喝吧,大伯》獲1980年上海市青年詩歌比賽一等獎,報告文學《小草書屋》獲《萌芽》創作榮譽獎,歌詞《世紀之光》獲上海市紀念建黨70周年徵文優秀獎,散文《淚與笑鑄成的韶山》獲紀念《講話》發表50周年徵文優秀獎,《天安門禮讚》獲第二屆全國電視詩歌散文展播特別獎,《中國少女之歌》獲第九屆全國人口文化獎詩歌優秀獎。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榮譽副主席---毛文軒
毛文軒,筆名土牛,曾用名毛大本,又筆名笑天,生於1971年,中共黨員,大專學歷,南京市江寧區人。系江蘇省作家協會會員、南京市作家協會會員、南京市音樂文學學會會員,《江蘇工人報》、《南京日報》、《金陵晚報》等媒體特約通訊員、特約記者,江寧區首屆簽約作家。2011年被聘為江寧區區級機關行風監督員,江寧區青年聯合會第二屆委員,中國當代作家聯誼會委員、副主席。1999年至2002年在《農產品信息》雜誌、《江南時報》社從事記者、編輯工作;2004年曾兼職擔任《今日陶建報》主編;2011年4月創辦詩歌民刊《經典詩歌》任主編,兼職擔任上海詩歌民刊《雅劍詩刊》副總編;2002年至今在橫溪街道任宣傳幹事。2004年,香港大世界出版詩歌散文集《流逝的情感》,2010年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詩集《觸摸鄉村的心跳》,有中篇小說《陽光照不到陰影里的痛》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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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土牛”被譽為“鄉村作家”、“鄉土詩人”,其成長故事被《鄉土雜誌》、《江蘇經濟報》、《揚子晚報》、《南京日報》、《南京晨報》、《現代家庭報》、《江寧新聞》、南京電視台《周濤講故事欄目》、江蘇省人民廣播電台、江西省人民廣播電台、江寧電視台、龍虎網等媒體關注報導過,美聯社、路透社對成長經歷給予關注轉載。
多年來,作品先後在《人民日報》、《農民日報》、《經濟日報》、《大公報》、《詩刊》、《文學報》、《當代小說》、《中國國土資源報》、《中國建材報》、《內蒙古日報》、《中國煤炭報》、《揚子江詩刊》、《淮風詩刊》、《莫愁》、《網路詩選》、《詩中國》、《新華日報》、《青春》、《柏風》、《當代詩人》、《文萃》、《文化縱橫》、《新海灣》、《齊魯詩刊》、《揚子晚報》、《現代快報》、《當代健康報》、《江蘇工人報》、《江蘇科技報》、《南京日報》、《金陵晚報》、《金陵瞭望》、《南京晨報》、《東方衛報》、《服務導報》、《南京市場報》、《今日商報》、《都市文化報》、《江蘇經濟報》、《江南時報》、《南京警壇》、《農村財務會計》、《農產品信息》、《海峽導報》、《金虹橋社區報》、《江寧日報》、《聲頻瞭望》、《江寧文藝》、《百家湖》、《江寧作家》、《康奈報》、《新中期人》、江蘇人民廣播電台等全國數十家媒體發表詩歌、散文、小小說、報告文學、評論、新聞等作品千餘件,參加全國各類徵文獲獎20次,詩歌入選《中國當代千家詩》、《中國最佳網路詩選》、《網路詩選》等多種詩歌選本,散文入選《江蘇省第二屆散文年鑑》等各類作品集。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總策劃---邵隆圖著名策劃大師,上海世博會海寶之父-邵隆圖,1945年出生於浙江寧波,畢業於上海輕工業專科學校,曾先後在上海市輕工業局、上海日用化學工業公司機關工作,曾任上海家用化學品廠廠長助理,金馬廣告公司創意總策劃,現為隆圖廣告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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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主持策劃了許多成功的廣告並獲獎。如鳳凰化裝品、南方牌黑芝麻糊、丹碧絲衛生棉條、施樂複印機、光明乳業、和酒、上海老酒等。
在長期的廣告活動中積累了豐富的市場行銷經驗和產業理論知識,先後出版了《企業形象和識別系統<智慧宣言>》、《知與行》等有影響力的著作,積極參加社會活動及學術活動,曾先後出訪日本、美國、法國、德國、韓國、香港、台灣等國家地區,並在美國紐約偑斯大學進修。
近年來,熱心於設計交流和教育推廣工作,目前擔任國際廣告協會(IAA)個人會員、中國廣告協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廣告協會常務理事、上海市平面設計專業委員會顧問、全球華文廣告<龍吟榜>雜誌顧問、“龍璽”環球華文廣告獎顧問等。同時擔任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師範大學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及兼職教授、講師。
上海九木傳盛廣告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2010上海世界博覽會吉祥物海寶主創人員之一。
在中國最早導入CI理論實踐,包括產品設計、銷售、廣告策劃和CI執行;1987年完成《企業形象和識別系統》論文;1997年出版了《智慧宣言》,2001年出版了《知與行》,具有豐富的市場行銷經驗和產業知識。注重廣告的創意策劃,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及學術活動,曾先後出訪日本、美國、香港、韓國、德國、法國、俄國、南非、模里西斯、辛巴威等國,並在美國紐約佩斯大學進修。多年來,曾主持創意策劃了許多成功的廣告。如老蔡、施樂複印機、光明乳業、和酒、王寶和酒、上海老酒等。目前擔任國際廣告協會(IAA)個人會員、中國廣告協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廣告協會常務理事、上海平面設計師專業委員會顧問、全球華文廣告《龍吟榜》雜誌顧問、“龍璽”環球華文廣告獎顧問、時報廣告金犢獎及時報世界華文廣告獎評審委員等。並擔任上海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客座講師、上海同濟大學經濟貿易系廣告學教授、上海大學文學院廣告系客座教授、上海大學美術學院客座教授、上海師範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兼職教授等職務。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委員長---丁白丁白:江蘇省南京人,70年代初生於生於山東,MBA。中國詩歌學會中國詩歌論壇註冊詩人、金牌會員,曾用筆名丁白、苗蕭等在國內外知名報刊、詩歌雜誌上發表文學作品600多篇(首),在省級以上100多家報刊雜誌上上發表詩歌、散文及新聞報導文字。著有詩歌散文詩論合集《愛是一種美麗》,中國文聯出版社1999年10月出版。詩歌散文作品曾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陝西日報、現代交際、金田、跨世紀、企業周報、西北建設報、西北法制報、陝西經濟廣播電台、三秦晚報、西安晚報、少年人生、青少年文匯、文友、陝西農民報、黃河詩報、文學藝術報、延河、星星詩刊、星期天報等多家媒體播出或報紙雜誌發表,曾獲包括《女友》、中國校園詩報等全國性徵文獎10多項,目前定居上海,在某外資企業任銷售大區高級經理。最近兩年來,詩人丁白在網易、新浪等知名網路平台的部落格上發表400多(篇)首原創詩歌散文詩等,一經發表,其作品隨即獲全國50多家知名網刊五星評價並向系統推薦,為廣大網友喜歡並推崇的原創知名詩人。近作有《養心詩選》、《丁白詩三百》、《生活印象》等,業餘主持《詩中國》和《雅劍詩刊》。其原創詩歌作品文字精煉、運筆大氣又不失豪情內蘊,雋永又兼具哲理和人生感悟體驗,其為今日詩壇不可多得的當代桂冠氣質詩人之一。
右為聯合會委員長丁白右為聯合會委員長丁白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副委員長--阿鬼
阿鬼:本名周素香,女,河南人,著名詩人。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會員,全國執行委員。《左詩苑》雜誌創辦者,社長、總編、主編!近幾來創作了大量風格別具一格的詩歌並不斷發表在全國一些大型刊物和報紙上。現任江蘇蘇州工業園區某外資企業生產主管。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創建人、秘書長--許雲龍,中國現當代最具活力的青年作家和詩人,2010年上海十大食品企業家名星,2010年《綠城文學》十佳作家。現為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發起人,秘書長。《當代作家叢刊》雜誌社社長兼總編,《雅劍詩刊》社社長,南寧市青出於藍文學院副院長,《詩探索》理事暨編委,《北方詩刊》主編,《左詩苑》雜誌社副總編。《吉林畫報》特邀編委,上海交大學海外第19期EMBA國際總裁班學員,上海波隆冷鏈物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香港現代農業集團有限公司大陸投資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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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副秘書長--王小泗
王小泗:(曾用名王仕凱),筆名/網名:崑崙士,四川省蒼溪縣人,建築工程師。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副秘書長,四川省廣元市作家協會會員。四川省廣元市蒼溪縣楹聯詩詞協會會員。中華新韻學會廣西分會副秘書長,廣西南寧市青出於藍文學院副院長.曾任《左詩苑》責任編輯,主編,副總編輯。現任《綠城文學》駐川辦主任。《北方詩刊》責任主編。

主要顧問簡介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高級顧問---張炯
張炯,1933年生,福建福安人。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教授,《文學評論》主編。現任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名譽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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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中國語言文學學院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一屆學術委員,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文學專家組組長,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第三屆會長,中國丁玲研究會第二屆會長,中國南社柳亞子研究會第二、三屆副會長,世界華文文學學會第一屆副會長,中國社會主義文藝學會理事,中國作家協會第五屆主席團委員、副主席。1948年開始發表作品。1979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
著有評論集《文學真實與作家職責》、《張炯文學評論選》、《新時期文學論評》、《文學的攀登與選擇》、《走向世紀之交》、《文學的回眸與思考》,專著《創作思想導向》、《樸素·真誠·美——丁玲創作論》(合作)、《新時期文學格局》、《毛澤東與新中國文學》、《社會主義文學藝術論》、《社會發展與中國文學》,主編《新時期文學六年》、《中國當代文學講稿》、《新中國話劇文學概觀》、《新中國文學史》上下卷、《中華文學通史》(10卷)、《中國文學通典》(4卷)、《文學創作知識叢書》十冊,《世界華文作家長篇小說叢書》十卷、《新文藝大系理論、史料集》兩卷等。
其作品曾獲當代文學研究優秀成果獎4次等。中國圖書獎一次、國家圖書提名獎一次、《崑崙》文學評論獎一次、英國劍橋國際傳記中心頒給《廿世紀成就獎》一次。
主編《新中國文學五十年》獲國家圖書獎提名獎;
主編《新中國文學史》和《中國文學通典》獲中國圖書獎;
《當代文學新潮》、《新時期文學六年》、《中國當代文學講稿》等六種書獲當代文學優秀研究成果表彰獎。
《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及其面臨的挑戰》(載《文藝報》 2009年5月23日)獲第五屆魯迅文學獎(文學理論評論)。
個人獲英國劍橋國際傳記中心頒給的“二十世紀成就獎”銀質獎章。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高級顧問---林莽
河北徐水人,生於1949年11月,1968年畢業於北京第四十一中學。1969年赴河北安新縣插隊務農,1975年後歷任北京第八十七中學教師,北京經濟學院教務處科長,中國作家協會中華文學基金會文學部副主任,詩刊社副主任,副編審。中國詩歌協會理事,北京作家協會理事。1982年開始發表作品。1993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  著有詩集《林莽的詩》、《我流過這片土地》、《永恆的瞬間》等。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高級顧問---車延高車延高,男,漢族,1956年2月生,山東萊陽人,1972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黨校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中國作家協會會員,湖北作家協會會員,兼任武漢市雜文協會主任。2010年10月,獲得第五屆魯迅文學獎詩歌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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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高級顧問---洪燭
洪燭:原名王軍,1967年生於南京,1979年進入南京梅園中學,1985年保送武漢大學,1989年分配到北京,現任中國文聯出版社編輯室主任。
出有詩集《藍色的初戀》《南方音樂》《你是一張舊照片》《我的西域》,長篇小說《兩棲人》,散文集《我的靈魂穿著草鞋》《眉批天空》《浪漫的騎士》《夢遊者的地圖》《遊牧北京》《撫摸古典的中國》《冰上舞蹈的黃玫瑰》《逍遙》《拆散的筆記本》《鐵錘鍛打的玫瑰》《風流不見使人愁》《多少風物煙雨中》《舌尖上的狂歡》《中國人的吃》《閒說中國美食》《北京往事》,評論集《眉批大師》《與智者同行》《晚上8點的閱讀》《明星臉譜》,歷史文化專著《北京的夢影星塵》《北京的前世今生》《北京的金粉遺事》《頤和園:宮廷畫裡的山水》《永遠的北京》《老北京人文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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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中國美味禮讚》《千年一夢紫禁城》《北京AtoZ》等在日本、新加坡、中國台灣出有日文版、英文版、繁體字版。
九十年代成為掀起散文熱的現象之一,被《女友》雜誌評為“全國十佳青年作家”。
獲徐志摩詩歌獎、老舍文學獎散文獎, 央視電視詩歌散文大賽一等獎,《萌芽》文學獎及《中國青年》《詩刊》《星星》等獎項。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高級文學顧問、全國委員會執行委員——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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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川,本名於江龍,曾用筆名北村。62年生於小興安嶺。十七歲開始徒步河西走廊,在大西北新疆的戈壁灘生活多年。現居吉林。
八十年代初開始愛好文學,個性喜歡顧城伊蕾、林柯及廖亦武的長句。美文喜歡趙冬的作品。
92年參加魯迅文學院作家研習班進修。
93年加入吉林市作家協會,2003年5月進入省作協。作品散見《詩刊》《綠風》《詩林》等國家級、省級文學刊物。95年第一本文集《隔世的憂愁》由長江文藝出版出版。小說、散文、詩歌、文學評論、新聞選入20多部集本,大約200多萬字。作品在全國獲過多次大獎。
92年起在多家期刊做過編輯、欄目主持及執行主編。
從2005年開始,陸續擔任國際網路作家協會首屆、二屆、三屆常務理事、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網路詩歌學會首屆理事;中國網路詩人協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黑龍江省肇東作家協會、詩歌協會顧問;廣東校園文學網顧問;中國詩歌紅人館顧問;南昕文學社顧問;《G大調》詩刊顧問。《中國網路文學精品2010年選》編委;《中國詩》編委;《棲居》詩刊編委;《天涯詩刊》編委;吉林畫報《教育》首席執行主編、《當紅網路詩人》首期執行主編。
現任《詩人採風》雜誌社社長兼總編;《長白鳳》雜誌社副社長。“中國詩人萬里行”首屆發起人之一,組委會執行委員;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高級文學顧問、全國委員會執行委員。中國(杭州)詩酒文化高峰論壇首屆副秘書長;中國詩人協會副主席;吉林永吉星星詩社副社長。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高級顧問---馬蕭蕭
馬蕭蕭,湖南隆回縣人,1970年6月出生。一位長期生活於半隱居狀態的詩人、作家,周易學者,取名專家,水墨畫家。另有著名書畫家、學者馬蕭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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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馬蕭蕭簡介
馬蕭蕭,一位長期生活於半隱居狀態的詩人、作家,周易學者,取名專家,水墨畫家。
湖南隆回縣人,1970年6月出生。1989年3月特招入伍,歷任炮兵、排長、幹事、編輯、創作員等。現居大西北,供職於某文學雜誌社,中國作家協會會員。 1980年代讀中學期間,發表《我是蕭蕭馬一匹》等大量作品,出版詩集兩部,創辦全國第一家中學生自辦詩報,被譽為中國校園詩壇領軍人物。1990年代以來,在文學編輯、創作之餘,長期致力於易學、禪學、姓名學、地理學等研究,上千次成功進行名稱策劃、環境設計、吉祥調理。偶事現代水墨創作,發表國畫作品百餘幅。
已出版長詩《中國地名手記》、散文評論集《謝謝你的美麗》、長篇紀實文學《紅色婚姻檔案》等著作10餘部。曾獲首屆中國十大校園詩人獎、首屆中國十佳軍旅詩人獎、第四屆全國優秀婦女讀物獎、第九屆全軍文藝新作品獎、甘肅省首屆黃河文學獎、《飛天》十年文學獎等。

會刊簡介

《當代作家》叢刊是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會刊,刊期為季度,每年出版四卷,分為詩歌卷、散文卷、小說卷和理論卷。在每季度末由國家正式出版社出版,以紙質雜誌的形式在全國公開發行。
本刊旨在發現新人,面向中青年團體的創作力量,著重於讀者群體的閱讀與思考。並通過本雜誌這個平台,還原時代的真實性,用理性的筆觸關切當下最底層的生活,讓文字成為時代的記錄者,給讀者一個感觀世界的新視窗。本刊不僅發掘民間作家,對於體制內作家也頗為關注,發展了一些官員簽約作家,成為官方和民間溝通的一個平台。
協辦刊物:《雅劍詩刊》、《北方詩刊》、《左詩苑》。

出版介紹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的圖書出版工作主要有前常務副主席李日月先生統籌負責,2012年度出版了多部圖書,主要有“詩尚人文書系”系列之《追憶詩意青春》、《同濟十年詩選》等,《當代作家》叢刊之詩歌卷,《詩尚酒吧書庫》一套八部,《詩人邦》、《行走的蝸牛》、《2011年中國網路詩歌年鑑》等等。2013年度將有更多文學圖書出版上市,其中秘書長王小泗長篇巨著《地震情緣》將於春節後上市,值得期待。

章程(簡)

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章程(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是中國當代作家聯合會。簡稱:“中作聯”。
第二條: 本會是由是中國政府領導的、中華各民族(包括台、港、澳,以及海外漢語作家),自願組成的專業性性的非營利性文學團體法人。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在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的條款下,按照文學的特點積極主動獨立地開展工作。堅持文學創作的客觀規律和發展方向,樹立創新意識;提倡繼承和發揚並舉,提倡題材、體裁、形式多樣化,學習和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積極開展健康、科學實事求是的文學評論,從而樹立起良好的文學批評風氣。 堅持從實際出發,不斷在社會生活和實踐中豐富自己,努力創作出能夠反映愛國主義和建設和諧社會為核心的優秀作品。 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大力提倡文學交流,組織作家積極參加各種文學活動,增進同一切漢語作家的友誼。
第四條: 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香港特別行政府登記註冊。登記證號碼:53177252-001-10-10-6,
第五條 : 本會的住所設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555號11樓1102-1103室
第二章 任務、業務範圍、活動原則
第六條:本會的主要任務
(一) 發展會員
(二) 開展文學活動
(三) 社會慈善事業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業務性質:文化傳播,圖書編輯出版,素質培訓教育,作家會員服務。
第八條:本會的活動原則:
(一)本會按照核准的章程開展活動,不超越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
(二)本會開展活動時,誠實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國家、會員和個人利益;
(三)本會遵循“自主辦會”原則,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員自聘、經費自籌。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本會由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組成。
第十條:申請加入本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本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會;
(三)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和文字處理能力。
(四)入會最低要求:(另有附屬檔案明晰)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向秘書處組聯部提交入會申請書;(電子也可)
(二)經秘書處組聯部組成的審核委員會討論通過並發正式的通知書;
(三)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知情權、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權;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超過一年不履行義務的,可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會員如對常務理事會的除名決定不服,可提出申訴,由理常務理事會作出答覆,必要時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凡開除者,一律不退還會費並不再另作說明。
第四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十六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領導機構的產生和重大事項的決策,須經集體討論,並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
第十七條: 本會的負責人是主席、副主席、委員長、秘書長。
第十八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四年,換屆延期最長不超過一年。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由常委會議決定隨時召開。
會員代表以民主和自薦的方式產生,具體辦法和名額分配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代表的數量一般應在會員總數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之間。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選舉或者罷免理事;
(常委會議人數應當不少於7人,但不超過會員總數的三分之一,且為單數;如本會負責人由最高權力機構直接選舉或者罷免的,應在本條中載明,本章二十一條第三款不作表述。)
制定會費標準;
審議秘書處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決定更名、終止等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後生效。決定終止的會議,經實際到會會員數的過半數同意,決議即為有效。
會會員代表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代理人應當出示授權委託書,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條: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委員,組成常務委員會。秘書處為本會的行政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常務委員會任期4年。到期應當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特殊情況需換屆延期的同會員代表大會。
第二十一條:常務委員的職責是:
(一)召集會員代表大會,向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二)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三)選舉或者罷免本會負責人;
(四)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免;
(五)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或者註銷,並依法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或申請登記;
(六)領導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常務委員會每年召開1會議,情況特殊可隨時召開。增補常務委員,須經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特殊情況下可由常務委員會補選,但補選常務委員須經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確認。
第二十三條:常務委員會會議由委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常務委員提議,必須召開常務委員會會議。如委員長不能召集,提議常務委員可推選召集人。召開常務委員會會議,委員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常務委員。
常務委員會會議,應由常務委員本人出席。常務委員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託其他常務委員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事項。
第二十四條: 常務委員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常務委員會決議須經出席常務委員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表決,可採取無記名投票或舉手表決方式進行,不能用鼓掌通過方式。
以上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製作會議紀要。其中常務理事會的會議決議應當由出席常務委員當場審閱、簽名。
會員(或會員代表)有權查閱本會章程、規章制度、各種會議紀要和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十六條:本主席為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本會負責人需具備下列條件: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和較高的聲譽;
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八條:確因工作需要,任職年齡超過70周歲擔任本會負責人的,須經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會負責人:
(一)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社會團體中擔任負責人的,且對該社會團體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社會團體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第三十條:本會負責人每屆任期與常務委員的屆期相同,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一條:本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會員代表大會,召集、主持常務委員會;
(二)檢查各項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領導常務常務委員會工作,代表本會簽署重要檔;
( 四)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二條:秘書長一般為專職。秘書長在主席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工作;
(三)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常務委員會審批;
(四)向常務委員會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和各機構負責人人選;
(五)向委員長和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情況;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三條:本會會由顧問團,主席團,全國常務委員會會,秘書處組成。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常務委員會,最高行政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下設辦公室,組聯部、外聯部、文學創作中心、影視創作中心、出版發行中心、人力資源中心。
設立內設辦事機構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三十四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應當參加登記管理機關或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崗位培訓,熟悉和了解社會團體法律、法規和政策,努力提高業務能力。
第五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會費;
(二)法人或其他組織或商業機構自願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第三十六條:本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七條:本會按照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會費標準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八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九條 :本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條 :本會資產來源屬於政府資助及社會捐贈的部分,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接受、使用資助、捐贈的有關情況,並公開接受資助人、捐贈人和社會的監督。
與資助人、捐贈人簽訂捐贈協定的,必須按照捐贈協定中約定的用途、方式、期限使用。本會違反捐贈協定使用捐贈財產的,資助人、捐贈人有權要求本會遵守捐贈協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定。
第四十一條:本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本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五條 本會進行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並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本會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六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本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併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八條:本會終止,應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本會終止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本會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方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經2011年10月6日第1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本章程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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